秀书网>都市小说>换我半晚安睡>第二十四章 江湖险恶
  许媚继续突破涉猎范围,打破给观众的固化感,开始出席一些典礼,参加一些综艺节目,团队也试图给她多面展示,可是效果并不理想,观众还是只喜欢看她怼天怼地的模样。但是许媚渐渐发现,相比较而言她真的只是棵嫩菜,比起那些话里设套,镜头前博出位的明星而言,她还是段位太低。林清问她此话怎讲,许媚说起来一件趣事。

  圈里有一队老组合叫红与白,队员是资深前辈余红与江白,纵横四十年,至今依旧活跃在银幕和歌坛,相较而言江白知名度更高,业界口碑也更好,余红在十五年前嫁人生子后淡出过一段时间,再复出后运势就比较低迷,同一起点的两人也就慢慢拉开了差距。但名义上组合还未解散,偶尔两人还是需要共同出席一些活动,继续维护组合的名气,竖起资深元老的大旗,做个体活动时,江白一直处于业内德高望重的地位,颇受礼遇,但余红只能在一些小剧组里客串一下母亲之辈,偶尔也去小商场里站站台,地位悬殊不是一般的大。所以坊间早已传言二人面和心不和,暗地里互相使绊子泼脏水。许媚表示理解,人生本是同一层阶却在之后慢慢形成天壤之别的态势,落差带来的是沮丧和不甘,渐渐会演变成羡慕嫉妒,如若无力改变就会累积成深深的恨意。但许媚却觉得以江白今天的名声和地位根本不屑于再去踩低余红,因为云泥之别已经很明显,余红永远只能望其项背,但是事情的真相远远不止于理智,年轻时候的红与白最受欢迎的其实是娇艳四溢的余红,面容寡淡的江白只能埋头专研,梦中情人、性感女神等称呼从来都只属于余红,江白经常都只是陪衬而已,久而久之心里的芥蒂已经难以化解,所以哪怕如今双方地位已经调了个儿,可年轻时候的积怨哪有这么轻易就过去。所以当许媚与二人在同一节目组中相遇时,对于二人互相潜质的表现一点也不诧异。余红与许媚分在了同一个化妆间,两人背靠背对坐着化妆,许媚等得很无聊,就从镜子里偷偷打量着后方的余红。年过六十的余红早已遮掩不住浑身的疲态,难为化妆师左遮遮右补补,余红还是不满意,尖声呵斥着,xǐυmь.℃òm

  “这里没遮住,还有这里卡粉了,你再看看这里这眼线不一边粗。你是眼瞎吗?会不会化呀。”

  “我这就给您重新化,您别生气。”

  “哎呀……戳到我了,你到底会不会化啊。给我滚一边去,换人换人。”

  化妆师被推倒在地,许媚给助理使了一个眼色,助理就赶紧把化妆师扶了起来。气氛凝固,没人说话,更没人搭理余红,余红被晾在一边很久,见没人理自己,就顺着给自己搭了一个梯子,

  “那谁还不快过来给补补,马上要上台了。”

  化妆师赶紧上前给补妆,许媚就这样看着,面由心生这个道理还是真的不假。年轻时候无论多朱唇皓齿终不敌柴米油盐无情磨砺,生活艰险终浮在面容上,时光再次打磨出来的不过是生活本身。看着余红今日的面容,这些年的经历也就看得一清二楚。好不容易熬到了上台,许媚坐在余红与江白身后当背景,连台词都没有,这是一个选秀节目,选手们形形色色各有不同,江白穿了一身白西装,走的是端庄专业路线,偶尔点评,鞭辟入里,余红则一袭紧身裙袒胸露乳,每个选手上台后都要点评几句,给自己争取更多的曝光度。可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些所谓的点评根本是胡说八道。为了拖延出镜时间,余红甚至不停的提及想当年红与白的事迹,频繁的扯上江白的糗事以此抬高自己。大家虽然也跟着哄笑,但是彼此心里都很鄙夷这种低劣的抢镜手段。江白看起来豪无波澜,脸上始终挂着微笑,一副慈眉善目的架子,对于余红的小手段似乎已经习以为常。

  下一个选手上台唱了一曲,没有一个音在调上,江白意外的首先发话了,

  “唱歌余老师最有发言权,请她点拨点拨吧。”余红赶紧接过话去,颇有架势的说了一通,选手听得云里雾里,只好不停点头,余红见势更加唾沫横飞、眉飞色舞。许媚坐在身后,看见江白眼里的得意一闪而过,转念一想就心里就明白了,暗叹江白真厉害。红与白当初刚出道时候大众曾质疑过余红的唱功,还给她起了一个绰号“走音天后”,后来她的唱功一直未有提升,全靠江白弥补,所以饱受花瓶的质疑,今天这选手没有一个音在调上,江白却还点名余红来点拨,用意颇深,余红显然没有想到这一层,说不定还觉得这是个好机会趁机摆出专业姿态,提升形象与威信。段位不一样,杀人于无形,看着继续滔滔不绝的余红与一旁好似超然物外的江白,许媚只觉得背后一阵发凉。

  节目结束,多加了一个访谈环节,江白还是端着,余红则恨不得一刻不停,变着法儿的强转话题,围着自己的话题不停的絮叨,谈及自己的老公,自己的孩子,谈及她不离不弃的半生,说到动情之处还故作泪眼婆娑的模样,可惜这些故事已经烂透了,后期播出时基本都被剪光了,只剩下江白的镜头,哪怕余红一身红绿,也还是沦为了人肉背景,毫无存在感,娱乐时代最难持久当红,可尝到过大红的滋味之后,很少有人能泰然接受不红的结局。

  许媚给林清说到,看惯了这些尔虞我诈,竟然觉得人畜无害才是最厉害的表象,相比那些一眼就能激起人本能远离的外表,这世上最厉害又最难防的反而是你本能自动判断归类为无害的那一类人。江湖险恶,不练就一身通天的本领,哪敢往这世上走一遭,尤其要在妖孽集聚的圈内获得一席之地,哪敢有丝毫放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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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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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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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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