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妻居一品>第149章 到达建州
  对于燕皎然来说,建州的地理环境还是风土人情的都不是问题,眼前的当务之急是语言。

  燕皎然这个时候才发现,建州这一片儿居然是说方言的!

  老夫人就不说了,晋王小时候也是在这儿生活的,虽然有十多年没回去了,但这建州话只要说个一两回就会记得起来。

  可燕皎然是完完全全没有基础的!

  听着那些敖早、汝遮早要去倒落、勿会歹之类的话,燕皎然表示简直比第二世的时候听到那些据说是叫做“英语”的东西还要头痛。

  至少她在第二世的时候是一直在挣扎活命,学不学、会不会那个什么语言也没什么问题,可她现在是要在建州生活——而且看这架势至少今后很多年都要在这里生活,听不同这儿的方言可怎么办?

  晋王和老夫人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因此在赶路途中专门给燕皎然“补习”,顺溜地讲话倒不用太着急,可至少得听懂会说一些常用的话语。

  好在燕皎然现在的记忆力十分不错,而且她也在系统商城中专门买了类似如何快速学习一门语言的书籍,并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系统中反复练习。

  因此,在短时间内,燕皎然就取得了十分不错的好成绩,让晋王和老夫人都十分自得——这么聪明的王妃(孙媳妇)是他(她)的!

  ······

  大概是因为建州临海的缘故,晋王和燕皎然他们是越走越暖和,即使是已经到了十月下旬,燕皎然她们依然还只能穿薄衫子——因为其他穿着都太热了。

  根据晋王所说,建州一个分为三个府——建瓯府、建安府和建宁府。然后每个府底下又管着三个大县,大县之中又有小镇,小镇之下还有零零散散的各个村子,虽然多,但各个地域之间还是划分得比较清楚的。

  如果是一个人想要从某县前往另一个县居住的话,还必须得有当地县令同意的批文。

  燕皎然一路走来,也感觉到这建州和京都的许多不同,不过幸运的是,像是沐雨凝霜她们那种多多少少有点儿水土不服的症状并没有出现在她的身上。

  对此,老夫人表示很欣慰——毕竟建州比起京都差太多了,而且燕皎然之前在路上又生过病,后来又遭了难,没想到身体底子还很不错。

  这样,她也放心了。

  她可还记得当初那周氏跟着自己儿子回来建州的时候,直接是连面儿都没露,然后直接拉回了王府,又在床上躺了一个月,她和老头子这才见到这个儿子的“真爱”长啥样儿。

  此时正是晌午,头顶艳阳高照。即使马车里放了一盆冰,燕皎然还是觉得很是闷热,空气中偶尔会出来一阵风,但带来的也只是热度,以及一股咸咸的、湿湿的海味。

  比起燕皎然,几乎是在北方土生土长的沐雨和凝霜她们才是热得受不了,可偏偏不能脱衣服什么的,丫鬟们一个个脸蛋儿红扑扑的,都是给热的。

  护卫们有内力倒是可以自己“调节”自身温度,倒是其他小厮有不少都偷偷摸摸的除了一层衣服,但依然惹得汗水顺着鬓角和鼻尖流淌。

  远远瞧见巍峨的建州城门出现在视野里,大伙儿都松了一口气。

  很显然的,城门口每日都有人来张望晋王是否到来,护卫们才瞧见对方不多久,城门口的人瞬间多了起来。大概观望了这边一会儿,他们那边商量出了章程,瞧着有几个胖乎乎的地方官骑着马过了来。

  “敢问是从京都来的晋王爷么?”来人操着一口怪里怪气的京都话跟领队的护卫头领问话,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后,立刻从那大大的遮阳处走出来。

  此刻车队也停下了。

  晋王本来是在用内力调节体温让燕皎然好靠过来“取凉”,此刻估摸着时间,也不能继续待下去享受美人的“投怀送抱”,便打开了车门,面色冰冷道:“来者何人?”wWW.ΧìǔΜЬ.CǒΜ

  明明是大热天的,晋王的话一出愣是让破昂呼呼的官员们打了个冷颤,一个大概是他们中看起来最胖、肚子最大的那个中年男人抻着脖子朝马车这儿瞧,表情不甚恭敬。

  这个男人大约四十岁上下,嘴上留了一个文人最喜欢的胡须,可惜却有个又大又圆看起来像是杀猪匠的鼻子,看起来颇为搞笑。

  听到晋王的话,这个男人愣了下才回答:“……见过晋王爷……下官建州巡抚谭德多,这些年来,自上一任巡抚大人去后,建州内的事宜皆由下官接手。”

  ······

  晋王还在建州的时候,这个谭德多还不是这儿的巡抚,自然是根本不认识晋王的。

  或许正因为不认识,又或许在这里当“土皇帝”当久了当惯了,所以对于这个晋王,谭德多并没有多少敬畏之心。

  在他看来,当官的,许多名头都是虚的,所以这晋王别看有什么“血煞阎王”的名头,可真要到建州来,还不知道是不是一个怂包呢!

  可是毕竟是王爷,而且是从京都那个大地方回来的,因此谭德多至少在初次见面的时候会把表面功夫做足咯。

  不过这初次见面,倒是颇为出乎谭德多的意外,在他身处这块地方,已经许久没有见到晋王这样只是淡淡一个眼神就让人倍感压力的人了。

  好不容易回过神来,谭德多的眼神也是一阵闪烁——怪不得这晋王颇得皇帝青眼,看来传言也并非是浮于表面。

  建州的消息闭塞,他也是在晋王一行人已经上路之后才知道自己这块土地的真正主人要回来了——可是在这个地方作威作福了近十来年,这建州已经被谭德多当做了自己的东西,更把自己当做了这里的主人,现在突然一句话就要把自己吃进嘴里的东西吐出来……

  呸,真是想得美!

  一时之间,谭德多及其他官员也是手忙脚乱的计划了好一通。甚至还赔了一个最得力的师爷进去,都没有挡住这群人的步子,真是……

  心中思绪万千,但见晋王面色虽然冰冷,但似乎并无愤怒之意,而且年纪轻轻,谭德多料想着或许他们并不知道那一拨人是自己派去的,于是站直了身子,将方才那点儿提防着的小心略微放了放,很是有“主人为客人介绍”的态度地介绍自己身后的几个同僚:“这位是建瓯府知府赵俊江,建瓯府里的治安由他管辖;建安府知府孙一翔,建安府的治安由他管辖;和建宁府穆兴,建宁府的治安由他管辖。”

  那赵俊江也是四十岁出头的模样,同样有一个大肚子,长得也真的一点儿也不“俊”。脸上留着络腮胡,眉毛也十分的浓密,见到晋王看向他,他努力地吸了吸自己的肚子,艰难地作揖:“见过王爷!”

  孙一翔则是与之相反的干巴巴瘦精精的中年男子,嘴上留着一左一右两缕须须……好吧,是胡子,两只眼睛小小的,却滴溜溜地转着,身上穿着的官服就像是大了一个号似的,尤其是当他弯下腰的时候,感觉衣服都要把他的人给压垮了:“见过王爷!”

  最后一位穆兴则是皮肤黝黑,身材壮硕,眉高眼阔,看起来不像个文官反而像是个武官,连声音也异常掷地有声:“见过王爷!”

  总的来说,这四个人除了最后一个穆兴外,其他人的皮肤都有着不同于建州人特有的黝黑的那种白。

  光从这点,就可以看出这些人平时的生活得有多么的“优渥”。

  晋王只是用一双黝黑深邃的眼睛看着那谭德多,那谭德多见晋王一直盯着自己,渐渐地脸上的那种“当家主人”的自得也渐渐消失,挺着自己的大肚子向在马车中的晋王弯腰:“王爷一路风尘仆仆,想必极为辛苦,下官在府内已经设好了一桌酒席,还望王爷赏脸,让我等为您接风洗尘。”

  晋王却道:“这个稍后再说,只是本王一路行来,却有不长眼的宵小图谋不轨。此等小人也敢在本王的眼皮子底下作乱,因此便直接去了半条命以示惩罚。只是在审问过程中,那主谋人事却说他是本地某官员的小舅子,不知……”

  “什么!居然有此事!”那谭德多一听,差点在一身热汗之下又吓出一身冷汗,他连声道,“我等在得知王爷回来的时候都欢欣鼓舞,一心一意等着王爷您大驾,绝无任何反叛谋逆之心!而且下官只有一位老妻,绝无小舅子啊!”

  晋王淡淡地扫了那神色各异的官员们一眼,从他们脸上的表情约莫也明白了他们大概的性子,便道:“谭大人又何须紧张,既然不关谭大人的事,本王自然不会牵连其他。虽然本王是做满门抄斩之事,却也不会对无辜之人挥起屠刀。”

  见那一众官员听到这话都神色各异,尤其是为首的谭德多那张胖脸上面更是汗水直冒,晋王道:“至于酒席……此时烈日炎炎,王妃和老夫人舟车劳顿,且休息半日,酒席之事明日再说罢。”

  现在距离他们的王府也还有一个时辰的路,本来就很累了,还是不要和那些人虚与委蛇再费脑子了。

  那谭德多听了,连忙点头:“还是王爷考虑周到,下官这就将酒席延后。”

  “对了,既然还有一天时间,不如将建州的大小官员都叫来,也让本王认识认识,以后行事也好安排。”

  “极是、极是,谨遵王爷吩咐。”谭德多内心都快呕死了,脸上却还是不得不恭恭敬敬地答应道。

  眼见着晋王的一队马车离开,那瘦瘦干干的孙一翔才凑到谭德多身边:“大人,真的要让所有官员都叫来吗?”要是让王爷见到了那几个家伙,信了那几个家伙的胡言乱语可怎么办?

  谭德多那张脸上的肥肉抖了抖,嘴角扯出一个笑:“蠢货,酒宴……也是分很多种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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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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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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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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