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怀疑的心态打量着洛天和林朝英,不过林朝英和洛天的马并没有停下来,林朝英忽然飘身而起,剑光闪闪,洛天则骑在汗血宝马上面,脸上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笑容中充满了轻视和鄙夷,林朝英闯入人群,寒光闪耀,头颅一颗颗的飞起。血腥的情境出现围观人的眼中,惊骇无比。林朝英一袭白衣,彷如天上下凡的仙女,不占一丝尘世的俗气,而手中所持之剑,就像阎王殿中的判官,立判生死。
人的生死就在她的一剑之间,而洛天杀人的速度并不比林朝英慢,两人都不言语,而是见到汉奸和金人就杀,就好像这些人都不值得两人说话,飘然而淡定。
洛天骑着汗血宝马,马好像充满了灵性,知道主人的心思,人马合一。洛天此时就是战场上的孤胆英雄,彷如一座巨大的山岳,令人不可轻视,出手更是狠辣无情。
手不停地从马鞍上的布袋中拿出一把把豆子,漫天花雨的飞了出去。如果经历现代战争的人,见识过重机枪的话,就会用枪林弹雨来形容现在的场景。
城外这些杂碎,还不值得洛天动用领域,更不值得他动用麒麟火来烧。这些人大多都是在后天一流二流徘徊,真正的高手扔在中都军营内,等待洛天光临。城外的人不过是作为炮灰来使,消耗洛天和林朝英的功力废渣罢了。
杀人的速度太快,快到很多汉奸和金国武士想要逃走都没有机会。有的金人武士被洛天像收割机般收割稻麦的速度吓着了,想要退走,却死得比未逃的人还快。
城外的天空,忽然间充满了恐惧和压抑,仿若生在地狱之中,令人说不出的阴森和静寂。洛天和林朝英都没有说话,默默的杀人,这样沉寂的状态最令人惊惧。
就连观看的武林豪客也不由打起了寒颤,那些曾袭杀过金人的豪客,见识了洛天和林朝英杀人的速度后,心中那点骄傲具都消失不见了。
心中大呼过瘾,这才是杀人,这才是杀人的最高境界。未曾料想到一个人的力量竟然可以做到这般恐怖的杀人速度,就是两军对垒互相厮杀,也没有洛天这般杀人快速。他所杀的人,从来就没有活的希望,具是眉心出现一个窟窿,一个人一粒豆子,太划算了。
感受主人杀人的快活,竟然发出了欢快的嘶鸣,哪里人群密集就朝那里奔袭。肆无忌惮,横行无忌。硕大的血红大旗就像一张充满了血的云层,漂浮在洛天的头顶,他到哪儿,旗帜就飘到哪儿。洛天快,旗帜也快。诡异的一幕看得众人胆颤心惊,惊骇不已。
就是那些刺头,看到洛天和林朝英两人构建出来的绝杀阵,喉咙好像干涸了,心在不停的跳动着。有的是激动,有的是惊吓过度。虽然洛天不是杀他们,但他们的后背就是凉飕飕的,汗毛倒立。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功夫,洛天和林朝英已杀了三分之二,余下的人具都被林朝英和洛天堵在了中间。瞧着惊恐的众人,洛天露出了轻蔑的笑容,蔑视道“不作死就不会死,你们把汉人当猪狗,老子也把你们当猪狗,不是不报而是时候不到。”
很大一部人都跪了下来,实在是被洛天血腥的杀戮吓得直打哆嗦,两腿间更是屎尿味,洛天无视这些人的怯弱,冷冷的哼了一声,手忽然撒出,一把把的豆子再次飞了出去。快,以肉眼难及的速度飞离。
无声无息的屠杀着,人渐渐的少了,无论场中的人如何反抗,具都徒劳。当力量强大到一定的程度后,已然发生了质变,不可抗拒的洪流,彷如卑微的生命在急速的流逝。
城门已紧紧的关上,城垛上的金兵更是露出了惶恐的目光,就像瘟疫般在众人心中蔓延。心中出现了魔鬼这个词,还不到一顿饭功夫,城外已经没有人气了,死人般沉寂。
直至林朝英把最后一人杀了后,腾空而起,遂又落到了汗血宝马上面,剑已入鞘,抱着洛天,美目朝着城墙上望去,似乎在为城门关闭而忧虑。
城外观看的人,他们的心又悬了起来,不知道洛天会以何种方式入城。倘使从城垛上掠过,城墙上的弓箭兵可不是吃素的,定然反击,得不偿失。期待的眼神俱都汇集到洛天身上,想看洛天会以何种神奇的方式杀进城内。xiumb.com
但从方才杀人的速度来看,洛天才是最恐怖的那一个。也许只有他才能做到,洛天没有急着进城,而是朝着林朝英笑了笑,道“刚刚是热身,今天看来就要把活儿干完。嘿嘿,关起城门有用么等喝点酒,杀人喝酒才能领略到笑谈渴饮匈奴血的韵味。”
说着,拿出了一个白玉酒壶,朝着口中灌了下去,接着又把玉壶递给林朝英,但见林朝英喝了一口,遂又把玉壶给了汗血宝马。只见汗血宝马扭过头来,朝着林朝英露出讨好的神色,叫了几声,然后用嘴含住玉壶,一抬头,就把玉壶中的酒喝尽。
那杵着拐杖的瘸子一副神往的样子,低声道“可惜老夫已是个废人,好想跟两位大英雄痛饮一杯。”
另一位粗懂文墨的中年人笑道“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不就是这样么若非金人实在凶残,视我汉家儿郎如猪狗,也不会把这位爷惹恼了。日后不论胜败,金人再也不敢这般对待我汉家百姓了。”
他比这些不懂文墨的草莽更加明白洛天的目的,如果他有洛天的实力也会这般做。只有这样才能制止金人的残暴,制止金人的欺辱和蔑视。
不如此,不能让金国上下长记心,让他们知道可以灭了大宋,但不能灭了汉民族的不屈精神。数千年的文化积淀,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一个王朝就可以说灭就能灭的。
灭宋易,灭汉家文化难。金人一边大肆杀戮,以满足心中那点自卑,没有文化的民族是非常可悲的。大金国上层人物无不是以学习汉家文化为荣,但又无视汉民族百姓,肆掠的奸杀。
高高在上的武夫,忽然间为他们那点武勇而带来了惨痛的记忆。把洛天这等奇人惹怒了,承受的代价是如此的高昂。如果知道有洛天这号人物,无论如何也不敢如此放肆,也不敢如此明目张胆,四处烧杀抢掠。
金国朝廷是意识到如果继续这般高压下去,会导致统治不稳,汉家儿郎又不是不懂反抗,只是一直都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罢了。如今洛天忽然杀出,给金国上下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得大家头冒金星。
汉不可轻辱,侮辱者死,就是大金国打下大宋半壁江山也未曾有过如此大的损失,这般惨痛,这般狠辣。他们算是狼性十足,但洛天出手的残忍令金国上下都充满了恐惧。
灭族的危机忽然降临,使得金国上下手足无措,中都外的一些州县也曾用百姓做威胁,但洛天直接无视,直接叫那些金人杀了,杀一个汉人,他就杀十个金人,看谁杀的速度快,看哪个民族最后亡族灭种。
威胁的州县,直接被洛天活活虐待十天才死去,手段歹毒阴狠,就是金人听了后都不由打起了寒颤。像洛天这样的人,威胁对他一点用处都没有。
而且洛天也没有对那些百姓生出同情之心,甚觉一个不懂得反抗的民族就该死。一个大活人,横竖都是死,为什么就不能死的轰轰烈烈,求人不如求己。
现在的中都也有三分之二的汉人在里面居住,但是金国上下都不敢拿出来威胁。如果威胁,中都中汉奸和金人绝对不会有一个活口。
洛天瞧着城垛上一群心生胆怯的金人,露出了笑容,非常的阴险和狡黠。他并未打算直接用拳头把城门砸烂,然后长驱直入。这样不能体现出他洛大少的风范,所以洛天拿出了一根绿色的玉笛子,放在口中吹了起来。陡然间,一声声悠扬而急促的声音响起。
众人都不知道洛天在做什么,只有林朝英知道,心中恍然。洛天这是在通过笛声召集周边的走兽飞禽。少顷,整个城外传来声势浩大的兽啸声。
轰隆隆的声音越来越近,来得最快的当属飞禽一类,地面上的走兽,不论是豺狼虎豹蛇,就连城内的老鼠都全体出动,忽然朝着城垛外汇集。
天空中乌云盖顶,密密麻麻的蜂群、鹰群以及各种飞禽具都在中都城上空集结。这等神奇的手段,令所有人惊目结舌,不敢置信,洛天竟然可以召集禽兽的能力。
随着笛声不断的传递出去的信息,就像军队般开始有秩序的排列起来。周边蛇群、虎群、狼群、豺豹等等族类具都有序的跟在洛天身后,天空中也是如此。如此庞大的兽群,令城内的军士感到惊??,脸上的恐惧更是越来越浓。
洛天见汇集的兽群已然差不多后,忽然像野兽般昂天长啸,彷如神兽降临,响彻百里之内,天空中飞禽猛然无畏的朝着城垛上的金兵攻去
s求鲜花求月票求评价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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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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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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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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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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