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走过去看,竟然是一个石雕,雕刻的是一位骑着马的将军,手里举着长剑,表情狰狞怒目,好像是在战场拼杀的样子。“你们看,那边也有!”与之相对的另外一侧,也是一个骑马的将军,只是表情凝重,手里提着一柄钢枪。
这个厅堂中,如今我们能够看到的就有两个石雕,都是骑马而立,武器不一,表情各异又栩栩如生。
“马教授,你说这算不算是镇墓俑?”许云姝问马习文。
“唔~~应该算是吧!”马习文模棱两可的回答,说实在话,这个东西他也有些不确定。他见过镇墓兽,见过门神,却从没见过这样如实物大小般的骑马石雕。镇墓俑,顾名思义,就是墓中用来趋吉避凶、震慑鬼怪、保护亡者的俑。“从这几尊石雕来看,他们面相凶神恶煞的,看到他们的人无不胆战心惊,这样就起到了防盗墓的作用,所以应该算得上镇墓俑。”马习文又解释了一下。
“马教授说的没错,这几尊石雕确实算得上是镇墓俑.....”这个时候,我开口了,“不过,他们在这里却不是用来恐吓盗墓者的,而是另有他用。”
“什么他用?”坛子问。
“在这里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役魂人。”
“役魂人?什么役魂人?”这一次是马教授问的。
“役魂人,很好理解嘛,就是奴役鬼魂的人!”我解释说,“在古时候,曾有这样的传说,阴间除了阴差以外,还会在人间挑选一些极阴体质的人作为阴间在阳界的代理人,而役魂人就是其中的一种。这个世间,有许多游荡的魂魄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及时魂归地府,而阴差又无法全部顾及到,这个时候就需要役魂人去寻找留在阳世的鬼魂,将它们押解回地府轮回。据说这些役魂人的生辰八字与姓名都是在地府就定好了的,只有满足了这两条才能做得了役魂人......这里,由于锁阴木和锁魂阵的原因,鬼魂聚集,阴气不散,天长日久了,这些怨魂一定会生出祸乱的。所以摆上几尊雕像,并在雕像上刻下传说中役魂人的姓名与生辰八字,以假乱真,也许可以震慑住这些在这个厅堂里游荡了几百年的魂魄。”wWW.ΧìǔΜЬ.CǒΜ
“那这里其实就是一个监狱,这些鬼魂就是监狱里的囚犯,而这几尊役魂人则是这里的看守,是这个意思不?”坛子恍然大悟的说。
“你这次反应挺快的呀,而且比喻的也很形象!”我夸奖坛子,“你们可以看看这几尊雕像手里的武器,在把柄的末端都刻有一个篆体的‘阴’字,这就是役魂人的标志。”
“还真是这样!”张玖熙为了验证我的话,还凑到了雕像前去看了看,“哎呦,这后面还真刻着名字和生辰年月......王......庚......隍......丁酉年......壬子月.....后面的日子和时辰有些模糊不清了......”
“好了好了,咱们没有太多的时间在这里停留,想要仔细研究还是等下一次吧,现在咱们得接着往前走了!”这时,朴一男催促着说。
我们踏着满地的尸骨继续前进,却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每落下一步都会猜到骨头。但也没办法,我们只能向前。所以每走一步,心里都小声得念叨一句:“得罪得罪!”“阿弥陀佛!”“不好意思,踩到你腿了!下不为例、下不为例!”
我们一步一步得向前走着,距离前方的那个光亮也是越来越近,而脚下的白骨也是越堆越高。原本地面上只铺了一层的尸骨,一脚踩下去顶多没过了脚腕,可是现在我们只能在一个个的骷髅上面爬行。如果站起来的话,半个身子都会陷到骨头堆里。
“谁说这里只有几百具尸骨,我看起码得有几千具!简直就是一座千尸塚!”坛子嘟囔道。
这个时候,我也懒得跟他搭话了,在成百上千具白骨间爬行,不吐出来已经算是万幸了,怎么可能还有心情说话呢?虽然说这些人都已经死了几百年了,而且衣服、血肉早已烂的干干净净,可是如此近距离得接触这么多的骨头架子,仍然让人感到皮毛颤栗、惊恐不已。我们的手不停得摸过不同的尸骨,即便不用眼睛去看,可是凭借着从手上传回来的触感,也能让人在脑子里形成生动的画面,躲也躲不掉。
爬行了一会儿,许云姝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感觉,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一下子吐了出来,正好吐在了一个骷髅的面部。正好坛子看到了这一幕,于是不失时机的调侃了她一句:“你还真是勤俭持家啊!就是吐也要找一个在下面接盘的,省得浪费啊!对了,记得有道菜叫人狗平分,你这是正宗的人鬼平分啊!”
“滚蛋!”许云姝心情正是不佳,直接一句脏话骂了出来。
坛子一愣,对着我问:“她是在骂我吗?”
“搁我骂的更狠!”我没好气的回了他一句。
这时,我们停了下来。挡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座用白骨堆垒而成的山丘,而那个光亮就是来自骨山的顶部。
“上不上?”朴一男询问得征求大家的意见。
马习文给出了回答:“不上也不行,路可就在这座骨山的后面!”
“那还犹豫什么?上!”朴一凡说。
我不知道自己最后是怎么爬到骨山山顶的,可能是已经麻木了。再看看身边别的人,也都是一副垂头丧气、生无可恋的样子。看到许云姝爬上来的时候,我是真的挺佩服她的,毕竟人家是个女同志。虽然在爬的过程中又吐了一次,但最终还是凭着自己的意志上来了。
当我们全都爬上骨山的时候,总算是看清了那发出光亮的光源是个什么东西。
那是一棵蘑菇,会发光的蘑菇!
这颗蘑菇大约七八公分高,柄有三指粗细,菌盖有小孩手掌大小,长在骨山顶端的一颗骷髅头上。它是从骷髅的右眼中歪歪得斜着钻出来的,在黑暗中发出淡淡的蓝光,就像是一棵夜光蘑菇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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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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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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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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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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