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诡记奇谭>仙山遗迹 第四十二章 启程
  “当”的一声,砍刀就像是砍到了钢铁上一样,我从来没有想过人的身体竟然能够变得这么坚硬,刀砍不动、斧劈不破的。那辽代干尸没有松开掐住坛子的手,只是扭头把脸转向了我。我看得很清楚,虽然它的眼眶中黑洞洞的空无一物,可是在它眼中的深处,却闪烁着一丝诡异的红光。

  辽代干尸右臂一挥,就将我打了出去,足有三米的距离。它另一只手往外一抡,坛子就被扔了出去,摔在地上,半天起不来,连一直抱着的金盒也被他松开了手,滚落到了一边。现在的我们可谓是黔驴技穷、无计可施了,能够用来防身的无非就是砍刀、斧子等利刃以及用火,可是如今这两样都已完全失去了作用。

  那辽代干尸在将坛子扔出去后,却没有改换目标,依旧向着坛子那边走了过去。m.χIùmЬ.CǒM

  坛子人躺在地上,见辽代干尸奔着他来,第一件事不是起身逃跑,而是爬到金盒处,将盒子又抱在了怀里。只见那干尸身形略有停顿,但转瞬又再动了起来。这微小的变化却没有逃过我的眼睛。

  我见辽代干尸已冲到坛子身前,来不及多想,急忙冲了上去,顾不得去想眼前是一具恶心的尸体,一把抱住了它,嘴里大叫:“坛子,你他娘的都什么时候了还忘不了那盒子,还不快跑!”

  可就在我喊出来的时候,辽代干尸再次一把掐住了坛子的脖子,只是这一次它用的是双手,而我的全力阻拦丝毫起不到什么作用。

  很快,坛子的眼睛开始上翻,脸色发紫,舌头外吐,恐怕坚持不了多长的时间。我和眼镜在一旁干着急却无能为力。可是即便是死到临头了,坛子手里仍然死掐着那个金盒不放,好像要誓与它共存亡。

  忽然,我发现那辽代干尸虽然手掐着坛子,可是它脸上的那双黑窟窿却始终对着坛子手里的金盒,似乎它能看到一样。

  “坛子,快把你手里的金盒扔掉,都他妈要死了,还攥着这东西干什么!”我联想到刚才干尸的停顿再加上它此时的表现,于是急忙向坛子喊道。

  “扔远点!”

  坛子听了我的话这才急忙将金盒扔掉。就在坛子将金盒扔出的那一瞬,辽代干尸松开了掐住坛子的手,转身奔着金盒去了。

  我们站在干尸身后,大气不敢出,生怕它一个不高兴再去而复返找我们的麻烦。只见那干尸抱起了金盒,转身慢慢得走向了潭边的棺材。它跨进了棺材内,抱着金盒坐了下去。它的上半身直立着,正面对着我们,既像是在监视我们又像是在警告我们,警告我们不要再打这只盒子的念头。

  这时,棺材又动了起来,在满潭的烈火中向着潭水中间慢慢漂去。说来也奇怪,当那木头做的棺材在漂到了潭水正中央的时候,竟渐渐得沉了下去,沉得无影无踪。这时我们才发现,这一整个的辽代墓葬经过了这一番折腾,竟没有任何的东西能留下来,就好像这个墓从未存在过一样,除了那个被烧死的巨鳌......

  接着,我们顺着身后的那个山洞走了出去,出口是在半山腰的悬崖处。那里有一个不大的小洞,我们也是靠着绳索才从半山腰溜下来的。

  这一次的赤峰之旅我们可以说是一无所获,最后又回到家跟家里人说了实话才凑齐了钱赔给人家。不过后来听眼镜讲,他又查了下耶律德光下葬的资料,据史料记载耶律德光的内脏放在了一个两层的盒子中,下层放的是普通内脏,而上层放的则是心。因为契丹人认为人是有灵魂的,而心就是灵魂的寄托之所,所以要单独存放。当时古墓中的那个金盒只将下层的内脏掉了出来,而上层的心仍在盒中。想来那个辽代干尸只是要拿回自己的心,这也是它为何一直追着坛子不放的原因。

  至于那具没有内脏、没有大脑的干尸为何会动,谁也不知道。即便我们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那些听众顶多是当它一个恐怖故事来听,所以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我在经历了这件事之后回到家,也收拾起了娱乐的心情,再次捧起了爷爷留下的那本《清逸杂录》。因为我知道那些我曾经认为是鬼故事的文字,其实都是我爷爷所亲身经历或是听闻真人真事,而我不知道的是,我也借此开启了一条另类的人生道路......

  灵堂里的火盆里火焰仍在燃烧着,我和坛子一阵沉默,只是机械得往里投送着冥钱......

  眼镜出殡的那一天,是我和坛子送他走完人世的最后一程。她的母亲在半路就已经哭晕过去好几次,小艾怕她太过激动,只好将她扶回去加以照顾。我和坛子将眼镜的骨灰放置在了公墓中,那块墓碑上刻着眼镜的名字与生卒年月。嵌在碑上的照片是他大学毕业时照的,笑得是那么灿烂,只是不知道他在那个世界里是否还能像照片里那样那么开心、快乐......

  在我们这里人死后三天出殡,出殡后的第四天为头七,是死者回魂之日。由于眼镜属于横死,且死亡时间不详,所以只能依照设立灵堂之日起算。依照我们这里的习俗,是需要在头七的当天于死者逝去之地进行招魂,这样死者的灵魂才能在头七的夜里回到家中,否则的话将会迷失在找家的路上,永远不得安宁。

  眼镜是死在外地,要想招魂必须去到他出事的那个地方。小艾与我和坛子商量,最后决定由我们二人陪她一起去。

  在眼镜出殡的次日,我们三个人便启程动身前往都泽。

  都泽是一个山东临海的一座小城,并不算出名。这里生活节奏缓慢,人们大都过着朝九晚五的安逸生活,相比起周边的一二线城市,这里的生活压力很小。在都泽城外二十里,有一座永仙山,它依海而立,山高近千米,山体绵长也足有百里之遥。相传当年徐福东渡求取长生不老药时,就是从这里出发的。虽然外界对此种说法抱有很大的疑虑,但当地的居民却一直深信不疑,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徐福的后代。这座永仙山一年四季雨量充沛,温暖潮湿,其间河流山溪密布,林海茫茫。它虽不像别的名山有那么多的美石盛景,但这里的生态却保持着原始的样子,密林满布山中,常有野兽出没,而眼镜一行人便正是在这座山里出的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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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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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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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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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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