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中自然清楚,他的诗其实就是站在万仙楼门口听来的。
当时有个人大喊一声,把诗念出来后,就消失无踪,大家四下寻找到底是谁念得时,他就站出来承认了。
因为世子这层身份在,大家自然也就信了。
现在看到周擎天如此言之凿凿,他有点心虚,莫不是真碰到正主了?
可诗句这东西,又怎么证明?
想到这里,吴胜云脸上立刻露出标志性的柔和笑容:“好,你拿出证据,我自当给你道歉,但若你拿不出证据,我朋友怎么挨的打,你就要怎么挨回来!”
“大胆!”
田横忍不住一声怒喝。
这他娘的是想打皇帝嘴巴子?
“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在世子面前喊大胆!”吴世子身后,有一个壮汉站出来,抬手怒斥田横。
周擎天呵呵一笑,拦住要杀人的田横,道:“那你可听好了,我的证据就是,我闲来无事,写了大概几十来篇差不多的诗,我想,如果我都吟诵出来,足以证明我不需要抄任何人的诗吧!”
前世的诸位诗仙诗圣诗鬼,今天对不起了!
也随着周擎天此言一出,人群轰的一声炸开了。
众人都用惊诧的眼神看着周擎天,眼中尽是不敢相信。
叽叽咋咋的议论声,更是立刻扩散而开。
“百十来篇……”
“差不多水准?”
“这人在说疯话吧,这等绝句,能见一两首,已经罕见,百十来首,绝对是说疯话!”
不等周围人继续质疑,周擎天张口就道:“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才第一句,场中就有一些有真才实学的公子哥,就要崩溃了:“天啊!这才是绝句!这才是真正的绝句啊!”
周擎天没有理会周围的惊呼,继续吟诵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这一句相比上一句更加通俗,一下子,周围的人群全都炸开了!
在场诸位,谁不是人生得意,谁不是千金散去?
太贴切了,太妙了!
“好!太好了!”
“这才是我的绝句!”
“我要写下来,天天吟诵!”
人群中无尽欢呼。
周擎天还在继续吟诵:“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好一首壮阔绝句,这才是我喜欢的诗!”
一下子,人群被这首诗的热烈气氛点燃了。
周擎天依旧在吟诵,一首首千古绝句,绝世名篇,就像不要钱一样,从他嘴里流出。
现场的气氛,总是随着一首新诗的出现,直接到达最巅峰,美酒佳肴,更是在此刻不断在场中流转,香艳美人都沉醉了,金银珠宝,更是不要钱一样的乱洒,纸醉金迷,不过如此!m.χIùmЬ.CǒM
但却有一人和场中气氛格格不入。
正是吴世子,吴胜云!
他没想到,周擎天竟然会用这么极端的办法,来证明诗是他自己写的。
此刻他感觉自己就像个小丑。
所有人看向他的目光,都带着无尽的嘲弄,让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吴胜云,从未丢过这么大的人!
与此同时,在楼上一间宽敞雅致的香闺中,只见到一美得不可方物,好似天上仙子般的白衣女子,坐在一方古琴前。
她便是林仙儿。
今日,她出的题,就要决出胜者了。
她在这红尘中,艰难守护的身子,今夜无论如何,也要交给别人了。
想到自己凄惨的身世,林仙儿便忍不住想要抚琴抒发。
可楼下出来的阵阵欢呼,一波比一浪更高的叫好声,让她无法静下心来。
终于,她忍不住朝门口呼唤道:“小叶子,今日外面为何如此吵闹?”
一个水灵灵的小丫头,立刻进来回道:“小姐,你不知道,外面来了个惊世才子!”
“惊世才子?难道他写出了比吴世子更好的诗?”
林仙儿眼中带着一丝黯然,我见犹怜。
她很不喜欢吴世子,但她今夜,多半只能被吴世子占有。
小叶子连连点头:“小姐,不止!这位新来的龙公子,不但写出了堪比吴世子的诗,还写出了几十首丝毫不逊色的绝句,而且他还在写,听说要写够一百首!”
“什么!”
林仙儿惊讶,她不禁起身,走到窗前,将窗户掀开一条缝,朝下放看去。
周擎天此刻也放开了,一首破阵子,正在吟诵:“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林仙儿不禁听得心潮澎湃。
特别是当她听到‘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这里时,心头更是感慨万千。
她本是千金之躯,却因为父亲了却君王事,就让她如今落得这么个下场。
“小姐,你不是不喜欢吴世子吗,这个龙公子我看比吴世子好多了,他来总比吴世子好!”
小叶子有些欢喜地说道。
林仙儿叹了口气,从回忆中醒来,苦涩一笑:“傻孩子,我哪有资格决定谁来啊,决定权在祁妈妈那里!”
与此同时,一个衣着华贵风骚的中年女人,浪笑着从楼梯上走下:
“各位公子,我家仙儿,已经选出了题诗最佳的那位公子,让我来宣布一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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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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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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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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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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