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横一听,更加害怕了。
之前那首诗,已经如此华丽完美,堪称绝句,怎么可能说写就再写?
莫不是皇上不喜形于色,其实此刻已经在暴怒了?
周擎天没注意到田横表情变化,他想了想,开口就对周围姑娘道:“刚才本公子只是开个玩笑,现在你们听好了,接下来才是我要写的诗!”
“呵呵!”
“这人真搞笑。”
“被戳穿还不认!”
“都听听他能写出个什么打油诗!”
邻桌的一群公子哥当即讥讽连连。
周擎天呵呵一笑,懒得和他们一般见识,直接张口吟诵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随着他声音落地,刚才还在吵嚷嘲笑叫嚣的公子哥们,瞬间呆在那里。
啪!一个公子哥手中的酒杯落地,摔得粉碎,他却浑然不觉!
旁边那些姑娘们,也呆呆地看向周擎天,眼中竟是惊诧。
周擎天暗暗一笑。
这几句诗,可是李白代表作中的代表作!
侠客的风情,被描绘地无比浪漫!
就算托身白刃里那几句,相比之下,也有些许逊色。
田横忍不住咽了口口水,他虽然是一介武夫,但文学素养还是够的。
这等诗句,他愿奉其为千古绝句!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自家皇上,在这短短半盏茶的时间里,信手拈来的!
最后,田横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他立刻朝着周围的公子哥们道:“各位,我家龙公子的这首打油诗,可还算通顺?”
此言一出,周围人全都醒悟过来了。
姑娘们全都看向那桌公子哥,眼中带着嘲弄。
这么好的诗只是打油诗?那他们那桌公子哥写的诗算什么?顺口溜?
公子哥们也羞愤难当。
他们着实没想到,世间还有人能写出这等绝句!
嘭!
但忽然,有个尖嘴公子哥猛地一拍桌子站起来,指着周擎天鼻子就骂:“哼!我看你不像能写出这样绝句的人,这诗,说不定也是你偷来的!”
“田老,这个傻子是谁?”
周擎天有些怒了,简直蹬鼻子上脸。
田横监察天下,只要有点头脸的人,他都认识。
但他看了看对方后,却摇了摇头。
这意思就是无名小卒。
“那就掌嘴三下!”
周擎天立刻下令。
田横一个大跨步上前。
“你想做什么!”
这公子哥身旁,也有家丁护卫。
但他们刚站到田横身前,整个人就轰的一声横飞出去,都没看清田横怎么出手的。
下一秒,尖嘴公子哥就被抓到了手里,田横狠狠三个嘴巴下去,那公子哥直接满口鲜血,翻着白眼,晕了过去。
在万仙楼中,争风吃醋的人可太多了,前一阵不还有个廖振义在这里打死人的案子么。
所以姑娘们不但不怕,还鼓掌叫好。Χiυmъ.cοΜ
但也就在这时,旁边却传来一个温文尔雅的声音:“我的朋友说话不中听错了,但千不该万不该打人啊!”
抬头看去,只见到一个衣着华丽,面容俊秀的翩翩公子哥,手持一把折扇,面带笑容的走了过来。
周围的姑娘们顿时花痴不已:“吴世子来了,是吴世子,好儒雅,我好喜欢啊!”
其他玩乐的公子哥们,也纷纷起身给吴世子让位:“见过吴世子!”
田横也退了回来,给周擎天低声道:“皇上,这吴世子,乃是云州王爷吴寿的儿子,吴胜云!”
云州王爷吴寿的儿子?
周擎天眼睛一眯。
这云州的吴寿,是大周皇朝为数不多的异姓王之一。
更重要的是,云州商业发达,农业也很不错,非常富强,自然,吴寿手中军队,也是兵多将广,实力非常强大,比之京师都不差。
自然,这个吴胜云,也算得上大周皇朝顶级的二代,刘方那种人都得谨慎对待。
不过周擎天却没有要退缩的意思。
他冷冷看了眼吴胜云道:“你的朋友诬赖我偷诗,我教训他一下,错在哪里?”
吴胜云轻生一笑,语气不急不缓道:“如果是他诬陷了龙公子你,的确是他该被掌嘴,可事实上,你刚刚吟诵的那首诗,也是出自在下的手笔,他哪儿诬陷了呢?”
“什么,这首诗也是吴世子写的?怪不得啊,我总觉得两首诗风格很相近呢!”
“这个龙公子是个惯偷啊,偷完一首不够,还要偷第二首!”
“偷人家的诗,还打人家的朋友,这龙公子太过分了!”
一群人议论纷纷,就连刚刚站在周擎天这边的姑娘们,都微微退后了几步,似乎不愿意给周擎天服务。
田横面色阴沉,田无双则噌的一声站起身来,要出手!
她才不管什么世子不世子,王爷不王爷,当她面侮辱周擎天,就是死!
周擎天却伸手一把拉住她的芊芊玉手,眼神示意她不要乱来。
随后他才看向吴胜云,道:“吴世子,如果我拿出证据,证明诗是我自己写的,你当如何处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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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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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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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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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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