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不同修真故事>第一百五十一章 吃吃喝喝
  申宝套房。

  四人三鬼正坐在一起吃吃喝喝。

  大黑、乐闲可是四百年的鬼修,又是阴德无数、机缘与苦战并存,早就能够实体化与常人无异。吃饭喝水完全就不在话下,大黑、乐闲有时候还要跑去路边烧烤摊子,整上一两件夜啤酒过过瘾,还用人民币买单呢!

  胡玉就不说了,执念心魔本身就是奇葩一般的存在。就连阴司城隍都不愿意招惹执念心魔,比唯心层面的东西还要唯心,完全属于鬼修界的BUG。别说是吃吃喝喝了,就是找个男人嘿啾嘿啾,再怀个娃都不稀奇。

  为了不让素灵等人担心,花媚娘和大黑没有告诉望山庵的小尼姑们。申宝虽说保住了性命,可是心魔造成的心境紊乱仍在。这时候小尼姑再来儿女情长一番,反倒会让心境再起波澜,心境大起大落之下绝无益处。

  申宝给胡玉倒了一杯红酒,感叹道:“胡玉,咱俩得走一个。你是不知道啊,在幻境里你是有多霸道,逮谁杀谁,一爪子挠下去骨是骨肉是肉的。”

  “说起来,要不是那天你舍身引来天诛,孟杰的仇我还报不了呢,谢谢你。”

  胡玉在没有进入执念心魔状态的时候,其实是个很腼腆的女孩。一边听着申宝幻境里的故事,一边小口小口的吃着鹅肝酱。听到幻境里的自己居然是申宝的心魔所化,还要他交出自己的灵魂一起灭世,都为申宝捏了把汗。

  洛神妹子轻轻的用手指捅了捅胡玉,发现居然真的能接触到呢,除了没有体温以外跟常人无异。和电影里的厉鬼完全不同,也没有申宝幻境故事里的那么疯狂,就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美女大学生……

  吾延苦一脸尴尬的给洛神盘里叉了一块牛排:“试试这个牛排!”

  要知道胡玉可是凡人靠大毅力吞噬恶鬼,转化的罗刹女体质。而且还是差一点就进阶成为执念心魔,属于BUG里的BUG。万一犯了什么忌讳又催生出什么新的执念,谁也驾驭不住啊。

  胡玉会在最后关头放弃执念,只是不想再搭上一直帮助她的乐叔。乐闲没有吞噬胡玉的魂魄,而是把她封印到小灵珠里。申宝引来的天诛巨雷,又确实是灭杀了胡玉的肉身……

  这三个缺心眼的奇葩凑到一块,就造就了胡玉这个异常彪悍的鬼修,半步执念心魔的罗刹女鬼。别看胡玉现在跟女学生似的柔柔弱弱,要是再催生出了什么执念,又是近乎无敌状态的执念心魔!除了以禁咒法术封印、或者阵法困缠,根本没有其它的应对方法。

  申宝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我在幻境里有多绝望,你们是不知道啊。那些不公的事情一件又一件的出现,追着我躲也躲不掉。每次遇到了我又忍不住要去管一管,不是被打到满地打滚,就是受尽众人的白眼。甚至于苦主都还要倒打一耙,说我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大黑可不管申宝的感慨万千,学着花媚娘的模样,拿起九八年的拉菲红酒倒入自己的酒杯中,拿起杯子一口就闷了下去。

  继而满脸的失望,言语到:“这不是那什么番邦果子酿嘛?我当是什么好玩意儿呢。”

  大黑可是旧明朝万历年间的千户武将,他还真在四百年前就喝过这种外国红酒——旧明朝年间可不流行什么崇洋媚外,旧明朝在那会儿可是当之无愧的世界头号强国,要崇也是洋人崇拜旧明朝的物件。那时候的欧洲贵族,谁家举办宴会,拿不出点旧明朝出产的茶叶、瓷器,主人没几件像样的丝绸衣物,可是非常没面子的事情。

  红酒这种发酵酒,和旧明朝已经流传开来的蒸馏酒(白酒),确实要差上一大截子。

  倒不是说红酒不好,而是说当时的储藏条件有限,稍不留神一桶好酒就成了一桶好醋。发酵酒对于储藏、运输的条件十分苛刻,光照、温度、震动都会影响酒的质量,所以在国内喝外国红酒大多数只能是装腔作势罢了。(建有专业储酒间的壕除外)

  大伙也知道旧明朝年间的航海技术,海上动辄几个月甚至大半年的时间。一船的外国果子酿在海浪颠簸下来到旧明国,那滋味自然是甭提了……

  大黑好歹也是正五品的千户武将,喝的虽说不是酸掉的红酒,也确实是好不了多少。以至于今时今日再喝到红酒,也没什么好的印象。他那个年头,番邦果子酿都是拿大木桶装着。现在换成了玻璃瓶,一时间没给认出来。

  洛神妹子可是演艺圈大佬的闺女,红酒这种玩意也喝了不少。要说多喜欢算不上,不过起码的了解还是不缺的:“大叔,这个可不便宜呢,起码要两万多块。”

  大黑一听就炸毛了,把酒杯往桌上一放:“什么!就这果子酿要两万块新明币?两万块得买多少烧刀子,肯定是被宰了,这是家黑店啊!”

  别看大黑是一名鬼修,他可不是常年居住在阴间的那种鬼修,对眼下阳世的物价指数也是心里有数。两万块要换成一般的烧刀子酒,那得买上千瓶了!m.xiumb.com

  乐闲悠哉悠哉的给自己倒了一杯九八拉菲,拉住嚷嚷着要‘拆了这家黑店’的大黑:“你就这暴脾气,眼下番邦的东西贵着呢,还当活在旧明朝吧?就这小姑娘平时拿着的那个什么咕叽的包包,就能换几大车子酒。”(咕叽=Gucci,乐闲不懂英语)

  “太腐败了你们,我再喝它两杯压压惊。”

  大黑又拿起那瓶价值两万块的九八年拉菲牌‘果子酿’,满满当当的给自己倒了一杯子。这次倒是学乖了,换做一小口一小口的喝入嘴里,而不是像刚才那样一口闷。

  这也是申宝等人喜欢和大黑、乐闲、胡玉等鬼修打交道的原因,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就是个简简单单的鬼。

  开心的时候,哈哈大笑;

  难过的时候,抱头痛哭;

  酒瘾来了,抱着坛子咕咕直喝;

  想打架了,提着巨剑铛铛猛砍。

  当你是朋友,两肋插刀在所不惜;

  当你是敌人,死战到底绝不退缩;

  或许正是大黑、乐闲身上的这种魅力,才让那么多人追随着他们,哪怕被定为反贼也不后悔。一路从阳世追随到阴间,为了乐闲又跟阴司正统死磕到底,魂飞魄散义无反顾。

  ……

  “这鱼蛋蛋不错,这么大一颗颗的鱼蛋,鱼的个头肯定小不了。”

  因为旧明朝后期海禁的关系,大黑还真的没有吃过闪光鲟鱼子酱。再说了,以万历年间的储运条件就算没有海禁政策,欧洲的鱼子酱想运到亚洲地界来也不现实。

  “我还以为你又要说旧明朝的时候吃过了呢。”

  申宝拿起木勺,直接挖了一大勺开吃。鱼子酱不愧是全球公认的美食之一,经过精心的处理之后,确实有它的独特之处。

  “没有,我们那会儿,好像也不流行吃鱼蛋蛋。是吧,半白。”

  乐闲学着申宝的样子,也用木勺弄了一点尝了尝,确实有种异域风味:“河鱼卵小且腥,当时的烹饪材料也不如现代,确实不怎么食用鱼卵。不过放到贫苦之人盘中,也是珍馐美味了。”

  乐闲就是因为灾荒年间筹粮赈灾吃上的官司,影响了知县老爷的敛财大计,而后又被对方诬蔑为反贼。最后和数千饥民一齐战死孤城,岂能不知道民间疾苦——大灾年间,能有几颗野菜果腹已属不易,就是易子相食也常常发生。能吃上两口腥臊鱼卵,不亚于天上的美味啊!

  其实要说鱼子酱多好吃,也不尽然。

  毕竟每个人对于食物的喜好各不相同,乐闲、大黑这种旧明朝年间的鬼修,就不太习惯鱼子酱的味道。反倒是最便宜的鹅肝酱,让他们吃的不亦乐乎。相比于闪光鲟鱼子酱、澳洲大龙虾、阿拉斯加帝王蟹而言,高卢鹅肝酱确实是最便宜了。

  “这鹅肝酱挺好吃的,叫他们再送点过来。对了,让他们别抹在馒头上了,这么一点点还不够塞牙缝!”

  “大叔,那是面包不叫馒头。”

  “是吗?我瞅着和馒头差不多,看着黑不啦叽的,还以为是面和久了的缘故。”

  大黑和乐闲,虽然偶尔也化作实体模样,去一些路边摊弄点吃食。可那毕竟是靠着幻术骗过肉眼的伎俩,碰上摄像监控设备就会露馅,他们也不敢跑去上档次的餐馆吃东西。毕竟新明国可是推行科技兴邦的国策,唯心层面的东西闹出格了,难免引来官府的剿杀。

  这种地道的西式料理,他们还是第一次接触。就连刀叉的使用方法,还是照着花媚娘和洛神现学现用——花媚娘怎么说也是千年传承青灯宫的少宫主,什么世面没见识过?使唤起刀叉来,就是真正的老外见到了也得说句:verygood!

  洛神妹子老爹洛海青可是演艺圈的大佬,打小就是穷儿富女的招呼着。就怕自己的心头肉,被人三言两语就给忽悠走了。这种档次的西式料理吃了没有一百回,也不下八十回。欧洲人那套装模作样的用餐礼仪,她也是相当的熟悉。等那些新鲜劲一过,洛神妹子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还是华夏菜最耐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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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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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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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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