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成也是无奈的叹口气,距离天堂就差那么一点的伍子邦,还是没能把握住机会。

  能看到的是趴在血泊里的伍子邦,看不到的是这无形的江湖,有的时候,它浪漫,它豪迈,可有的时候,它也残忍,也无情。

  这道江湖的坡已经爬到这个程度,还得继续的爬下去,至少伍子邦的死,让净门的那几个小伙子,都明白一个道理,他们没得选,给他们多少就是多少,别去抢,因为抢也抢不到。Χiυmъ.cοΜ

  捡起那边冰冷的枪,也插在腰间,沈志成尽量用轻松的口气说:“金子你们随便拿,怎么都能卖个票子花,这画在你们的手里,那就是刀,能砍的你们气儿都喘不了,有句话说得好,你能拿的住,就得压的住,你压不住,它就要你的命,这也是为你们好!”

  净门看阿龙,这小伙子也眉眼通透,他明白,这个时候贪的不是花红,是命,袖里刀那一手露的,已经让他们震惊的目瞪口呆,现在哪儿还能有别的心思?

  急忙表态:“沈老板,我们不是那不讲道义的伍子邦,我们这一道的人,吃的就是那口江湖饭,喝的就是情义的酒,上有上的命,下有下的口,我们都顺你的道走!”

  既然都这么说了,沈志成也不想把大伙都弄的那么紧张,酒照喝,歌照唱,下一步,就是想着如何的开那木盒子。

  要说袖里刀毕竟是刀光剑影中过来的人,切个把人,根本就不放在眼里,转头继续的研究那棺木。

  敲几下,听几声,那棺木里显得特别的闷,袖里刀觉得可能是水盒子。

  插那么一句,什么叫水盒子?就是怕腐烂,在棺木里倒满各种化学合成的水,如果是这样的水盒子,里面的东西,大部分都留不住。

  老沈的性格痛快,管它什么水盒子,火盒子,打开不就知道了吗?

  几个人立刻动手,该锯的锯,该敲的敲,盖子一松动,袖里刀立刻喊声:“悠着点,轻轻的开!”

  在老头的指挥下,先慢慢的错开个缝,结果一道刺目的光束,立刻从那缝中炸然而起。

  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是从这木盒子里穿出来的,那就吓人,净门的一个小伙子吓的蹦起两米多高,差点把老沈都撞个跟头,还喊着:“去你吗啊,这啥玩意啊!”

  老沈抬手就是一个大嘴巴子:“你他吗给我冷静点,就是道光而已,还他吗能是啥?”

  的确就是道光,开始的时候挺刺目的,可几秒后,视线习惯,看着也正常,没啥吓人的。

  等到盖子完全打开后,大伙往里一看,无不震惊,尤其是老沈,头发丝都挺挺着。

  不是吓的,而是兴奋的。

  骷髅壳子就不用说了,反正都是那比玩意,主要是周围的东西。

  首先是一颗足有鸡蛋那么大的夜明珠,之前那道光就是这颗夜明珠发出的,盖子完全打开后,夜明珠的光华,足可以照射数米远,璀璨夺目。

  沈志成轻轻的把它拿在手中,仔细的鉴别它的纹理,除细腻之外,没有任何人工雕琢的痕迹,重量也很轻,基本就可以确定,这是真的夜明珠,而不是荧石,或者是其它的有光的矿石。

  当然,夜明珠本身也是一种矿物质凝聚而成的,但满都拉图的这颗夜明珠,矿物质的痕迹几乎没有,很有可能是天外陨石。

  只是现在还不是仔细鉴定这东西的时候,这棺木里还有很多好东西,例如满都拉图脖子上的佛珠,全部都是舍利子制作的,仔细的数一数,足足有108颗。

  每颗舍利子的颜色都不同,而且全部被人工打磨成形状完全相等,这也就是说,108颗舍利子是108位得道高僧的舍利子,当属无价之宝。

  其次是满都拉图那双枯骨之手握着的一把,即使到今天,还是如此新刃,如此完整的宝剑。

  都知道,元代是老蒙开创的时代,满都拉图是老蒙那边的人,不可能在死后,握着汉人的剑。

  当沈志成于鞘中拔出那把剑时,整个墓室都被一股极其祥和之气覆盖,没有任何剑气所带的杀气,更没有任何沉淀的戾气与肃杀的冷寒,完全不像一把剑该有的气息。

  咱们得给大伙说的仔细点,先看那剑鞘,长1.5米,宽15厘米,沉香之木打造,通体紫红,香气缭绕,更是雕龙刻兽,尊贵霸气。

  在说那剑身,把长25厘米,拴七颗珍珠玉,剑环宽17厘米,金属打造,正反面镶嵌墨玉翡翠,剑身长1.3米,宽13厘米,厚3厘米,直到剑尖才往里收缩,造型上看,应该是出自战国时期。

  而剑环处的两个字,让沈志成差点喊出来。

  “湛卢!”

  可老沈还是喊出来了,而且喊的更是声嘶力竭:“哎呦我草!”

  湛卢,上古十大名剑之第二名剑,由战国铸剑名师欧冶子,耗费毕生精力,打造而出的最完美的一把仁者之剑。

  相传,湛卢成剑的一刻,欧冶子抚剑而泣,因为他把自己对剑道的领悟,完全的体现在这把湛卢剑上,它可斩断世间万物,无坚不摧,可它却是充满仁慈宽厚,却不带任何杀气的仁者之剑。

  湛卢已经拥有剑之灵气,可护明主,斩邪妄,为千古仁道之剑。

  落在这贪得无厌的满都拉图的手上,连那飘荡而出的剑气,都带着一丝的哀伤与委屈。

  别说是沈志成,连袖里刀都激动的满头是汗,与此剑比起来,千万个如此的墓室,都不及此剑的名贵。

  可能是湛卢慈爱与仁道的剑气影响,沈志成居然双眼飘泪,好似忽然领悟这仁道的希冀,与生灵的感伤,以及当年欧冶子的追求与向往。

  剑在入鞘,情感恢复平静,沈志成小心翼翼的把湛卢装进背包,就算拿整个世界跟他换这把剑,他都不会舍弃,剑有剑道,人有仁道,千古的传承在他这里,就是守护,也是沈志成骨子里的侠肝义胆,永远都不可能改变,永远都是他的热血豪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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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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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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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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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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