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成的霸气,连伍子邦,以及那两位高手,都是满脸的欣赏,即便是没动手,那都觉得痛快。

  而江承兮与雷傲等人,从头到尾,都没有放个屁出来,眼前沈志成带着屋上花要离开了,那雷傲才愤恨的说了句:“沈志成,算你够胆,今儿这花,我雷门让你插了,五门不撤台,给你半个月,省的江湖说我们人多欺负人少,但你也给我记住了,只要雷门在,你盗门就别想挥旗子!”

  老沈猛然站住了脚步,转身盯着雷傲,冷傲鄙视的说了句:“你拉链开了,还是兜紧了在说话吧!”

  雷傲急忙低头一看,何止是拉链开了,连裤子都快掉了,急忙提在了腰间,恶狠狠的看着沈志成,好几次都想用飞镖弄死它,还是江承兮拦着,才没有动手,只能是眼睁睁的看着沈志成带着人离开了。

  这次摆堂子,盗门没赢,雷门也没输,最多就算是打了平手。

  而且江承兮那狐狸,也压根没有想着沈志成能连挑五门高手,他没那个实力,也没有那个能力。

  才打进义字门,就差点送了命,后面的内三门,还有雷傲这些高手坐镇,别说是半个月了,就是给沈志成半年的时间,他也不可能飘的过这几道墙。

  让他离开,就是为了把盗门仅剩的那几个老不死的,都一块弄死,这才是他们应该去做的。

  所以,该忍还的忍,尤其是屋上花这块,虽然雷门跟盗门誓不两立,可用这种手段来对付盗门,不免会被江湖的人耻笑,而且,雷门的那位掌门人,还是特别要面子的人,如果别人在他面前用这个说他无耻,那位老掌门人得气疯。

  这就是沈志成能霸气的领走屋上花的原因,实际上这也是个坑,老沈也跳进去了,只是现在他还不知道而已。

  离开了花门子,老沈直接电话交易了一千万给伍子邦,并且对那几位高手,亲自抱拳说了句:“今天的恩,我沈志成记下了,咱们以后在慢慢的处!”

  那位白人男子,走到沈志成近前,居然还很热情的笑了:“我很欣赏你,有机会,我们喝一杯,我叫杰森,很高兴能认识你!”

  “好,有机会,咱们一定得喝那杯酒,各位,今天我有伤在身,先去疗伤,再会!”

  扶暮夜与屋上花扶着一瘸一拐的沈志成离开了,杰森就对伍子邦说:“我不要沈志成的报酬,我只想帮忙,不想赚他的钱!”

  那位泰拳高手,与杰森碰了下拳头,两人的想法是一样的。

  在说沈志成,跟着扶暮夜一路来到了郊区。

  现在穿天鼠被雷门给糟蹋的,只能是住在一座小院里,其它盗门的弟子,都隐藏在自己的安全地,尽量的隐藏自己的身份。

  穿天鼠看到受伤的沈志成,就埋怨扶暮夜怎么不拦着他?明知道那是个死坑,还要往里跳,这不是疯了吗?

  废话不用多说,先清理伤口,在说别的。

  酒精,银针,线,缝合,给沈志成折磨的死去活来,好几次在用酒精清理伤口的时候,疼的老沈都差点昏过去。

  好歹是把伤口都缝合好了,才扶着沈志成去后面的小屋里休息了一晚,屋上花也就在床边,趴了一晚。

  顺便说两句那个扶暮夜,也真的是不容易,每天都忙的不可开交,伺候穿天鼠,买菜做饭,都是他一人,现在还得给沈志成换药。

  可这位中年人,没有任何的怨言,就为了盗门的那份义气。

  中午吃饭的时候,穿天鼠就说了:“志成,这次你还得去找你的师叔胭脂红,你得学她的花满九天,才能碎了雷门的堂口,单凭着袖里藏刃,还不行!”

  沈志成现在抬胳膊都疼,吃饭都得是屋上花喂才行,穿天鼠不会看不到,沈志成也没把这些难处挂嘴上,现在都是为了盗门的这点香火能够继续的烧下去,不被雷门给掐灭。

  胭脂红可以说是盗门四代弟子中,最神秘的一位,她在江湖上还有个外号,叫千面狐狸,因为在加入盗门之前,她是江湖另一个名叫‘花月门’的帮派弟子。

  花月门也是个江湖老门派了,跟盗门是异曲同工,走的也是盗术的活。

  但是花月门都是女的,还一个比一个好看,胭脂红当时就是花月门掌门的得意门徒。

  都是玩盗术的,花月门与盗门自然是多有接触。

  盗门是盗术厉害,而花月门是易容术厉害,可是发展到后来,花月门是人才凋零,到了胭脂红这辈,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为了能够在江湖上,混饱肚子,胭脂红就加入了盗门。

  就是因为她会易容术,除了少有的几个人见过她的真容之外,别人根本就不知道她的真容是啥样,可能在你面前经过了,你都不知道她是谁?转身就能变个脸,你上哪儿认去?

  说了这么多,沈志成就苦笑了一句:“咱能不能说点有用的,我现在撒尿都得别人给扶着,你让我去找个随时都能变成其他人的老太太,你真的以为我会透视眼啊?”

  穿天鼠就说了:“你看你这孩子,平时又精又灵的,怎么关键的时候,你脑袋就不转个了呢?别人不知道,你师父还不知道吗?当年那俩人可是差点就结婚了!”

  说的也是这么个茬,沈志成下午就回了帝都,哪儿都没去,直接回四合院,见到了走地龙,他这身伤,也就说明一切了,简单的几句话,走地龙也就明白了。

  可说起胭脂红,走地龙就沉默了,那是埋在他心里多年的痛,现在挖出来看,还是那么的刻骨铭心。

  虽然感情类的剧情,老沈不愿意听,可走地龙怎么也得多说几句,不然还真的不知道胭脂红的一些脾气习惯。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走地龙喜欢上了胭脂红这个师娘。

  似的,胭脂红当初加入盗门,雾里豹也喜欢上了胭脂红,就想跟她来点感情发展,可胭脂红如花似玉的,怎么可能喜欢上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大叔,可为了学艺,还是答应了。

  这只是普通的你情我爱,没那么多复杂的过程,可走地龙当时,小伙倍帅,还是雾里豹最得意的徒弟,经常会领着他跟胭脂红一块练功。

  胭脂红就对走地龙比较倾心,因为年纪都差不多,还能说到一起去,哪儿像跟雾里豹在一起,除了研究盗门的技术,一点浪漫的感觉都没有。

  人家走地龙好歹还送个花什么的,一来二去的,这胭脂红跟走地龙就越靠越近。www.xiumb.com

  雾里豹不是瞎子,哪儿能看不出来,但他也没有说啥,反而给了他们最好的成全,黯然的离开了盗门,从此,不知所踪。

  可当时胭脂红的花满九天,才学到一半,师父就不见了,开始也没觉得什么,整天跟走地龙在一起,也很快乐。

  有句话说的好,只羡鸳鸯不羡仙,而江湖的浪漫更是让两人双宿双飞,情投意合。

  然而那花满九天只学了一半,胭脂红还是放不下,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想学,就提出去找雾里豹,把剩下的技能学了。

  可走地龙就反对,他认为胭脂红,是想雾里豹了,胭脂红去找师父的时候,走地龙也没有去见她,一别就是四十年。

  后来听说胭脂红找到了雾里豹,也学会了花满九天,还听说俩人结婚了,走地龙也就彻底的放弃了去找胭脂红的想法。

  说到这里,沈志成就觉得有点磨叽了,愁眉苦脸的说:“师父,我看您满脸的褶子,说你当年的爱情,总觉得有点怪异,您还是跟我说在哪儿能找到胭脂红吧!”

  其实沈志成也不是不想听这些,主要还是都过去四十多年了,什么爱恨情仇也都淡化了,现在说起来,也只能是听听,想想而已了。

  “你要想找到你这位师叔,就去两湖以南吧,那是她的家乡,现在岁数都大了,她不可能去别的地方住,但你能不能见到他,我不能确定,因为她的易容术非常的厉害,千变万化,而且你现在行动不便,还是先养好了伤在去吧!”

  沈志成听出话里的意思了,走地龙不想让他去找胭脂红,也是为了面子,如果胭脂红知道沈志成是他走地龙的徒弟,不动手就不错了。

  可现在雷门都已经摆堂子了,不去也得去,花满九天是干掉雷门的武器,这个沈志成一定得拿到。

  晚上,沈志成领着屋上花,给袖里刀也吃了顿饭。

  袖里刀现在已然是不想过问任何江湖的恩怨了,就提醒了老沈一句:“你知道那千面狐狸,加入盗门后,为啥改了名头叫胭脂红吗?那是因为胭脂红特别的喜欢用一种胭脂粉,这个习惯一直都有,你如果见不到本尊,就试着看看哪种胭脂,你就知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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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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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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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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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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