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南都,也见了穿天鼠。

  老头的十根手指,全都被生生的掰断,还被揍的鼻青脸肿。

  七十多岁的人了,能挺着跟沈志成说话,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雷傲带人点了花门子的灯,说到底,还是为了追杀沈志成。

  话说从头。

  南都的盗门,一直都不做大买卖,就是为了躲避雷门的追杀。

  虽然徒子徒孙发展不少,可那几个关门弟子,被雷门的人给弄死之后,穿天鼠也不再教他们盗门的绝活,只是指点指点皮毛而已。

  为的就是不让雷门的人,发现他们的所在。

  沈志成这次来南都,拜同门,消息不胫而走,雷傲立刻瞄准了花门子。

  虽然没有弄到沈志成,可盗门的人,他们压根就没想着放过。

  当时,扶暮夜正在上班,大部分的徒孙们也都不在,雷傲带着雷门十个高手,眼睛都不眨的血洗了花门子,还断了穿天鼠的活,没要他的命,就是要让沈志成看看雷门的手段。

  穿天鼠有气无力的对沈志成说:“身在江湖,又是同门,我不怪你,可雷门在一天,盗门就别想吃顿安静的饭,江承兮是谁,你比我清楚,袖里刀更清楚,你得去找到袖里刀,才能踩死雷门!”

  原来穿天鼠也认识江承兮,好像这老不死的,跟盗门的仇怨,很是深啊。

  “可茫茫人海,我去哪儿找袖里刀师叔啊?”沈志成知道穿天鼠肯定知道那位神秘的盗门老前辈在哪儿?但是这话不能直接问,显得没规矩。

  “去东边,奉市,找到摸财手,屋上花,就能找到袖里刀,如果他要是不见你,就对他说,插香的要点蜡,留到几时杀,他就一定会见你了!”

  这句暗语,沈志成可真没听明白,也不用非得穿天鼠给他解释个清楚,见着袖里刀,自然就明白了。

  一天后,东边最大,最繁华,最时尚的中心城市。

  在人潮涌动的繁华商业区,密密麻麻的人群,被那各种各样的商品,吸着目光,拽着注意力。

  我们把视线放在一对情侣身上。

  先说女的,几个字就能形容,浓妆艳抹,骚气冲天。

  所以,她身边的男人,绝对不可能是一般收入,穿金挂银,肥头大耳,穿着西装,还把衬衣的领子翻在外面的那种。

  穿着俩金戒指的手上,还拿个鼓鼓的手包,钱肯定是没少装。m.xiumb.com

  俩人有说有笑,连掐带捏的走进一家箱包店,女的看了几个包,不是很满意,就问服务员:“哎,你家就没有稍微贵点的吗?怎么都是这种便宜玩意?能背住吗?”

  说话就装币,这种人服务员见的多了,就回了句:“咱家的包,质量绝对好,一模一样的包,在商场里,至少要卖到一千往上,我这卖750,都是走的最低价!”

  肥头男就不乐意听了,吭哧瘪肚的说:“你别跟我俩说什么千八地,你看我这个手包值多少钱?”

  他其实就是故意要展示手包里的钱,这种装币的套路,都俗到家了。

  用服务员心里话说:‘装你吗个毛啊,有点币钱,挂个老马子,就觉得自己了不起了?’

  这时,那女的就说了:“算了,亲爱的,我们还是到对面的商场去吧,我可不能背这么便宜的包,掉价!”

  “好,你说啥就是啥,咱去买贵的!”

  就在这时,一个年纪有二十多岁,长发披肩,妖娆妩媚,身材火爆,皮短裤,小马靴的姑娘,拿着一个黑色的手提包,经过俩人的身边,去吧台付钱。

  那男的当时就上听了,目光就像雷达跟踪飞弹似的,鼻子还一个劲的闻那少女带起的阵阵香气,跟这少年比起来,他身边那妇女就是豆腐渣。

  人家姑娘都出了店门了,他还在看,要不是被那妇女一个大嘴巴子打醒了,这货都能跟出去。

  来到外面,男的还想寻找那性感身影,可哪儿还能看见?

  可忽然觉得有点不对,低头一看手包,底儿已经被割开了,里面的五万块钱,已经被换成了一沓报纸。

  “哎呦我草,我钱呢?谁你吗把我钱换成报纸了?”

  那杀猪一样的惨叫声,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这一看就是小偷干的。

  而咱们的老沈,就在围观的人群中。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男子应该一直都握着手包,因为里面有五万块钱,不可能随便乱放。

  那个高手在动手的时候,首先就要看准他拿包的手势。

  像他的那种包,一般都是托着底拿,除非是换手的时候。

  这不是最难的,换报纸才是最考验技术的。

  速度要快,而且还不能让人看见他手里拿的报纸,更要跟划包,拿钱,塞报纸一气呵成,这样才不会被拿包的发现,他的钱已经被换掉了。

  当然了,只是凭这个,不能说那个高手就是盗门的人,因为现在刀术好的贼,还是蛮多的。

  不过都是在道上走的人,彼此听一听,看一看,也都能知道个上上下下。

  这时,那女的就骂那个男的:“我跟你出来,真他吗丢死人了,看个包的功夫,就让人偷了,你不是看人家美女吗?现在怎么不看了?”

  沈志成猛然回头,目光就落在了那家箱包店上。

  推门进店,正吃午饭的服务员,急忙问了句:“先生,欢迎,想选什么样的包?”

  “如果我是你的男人,你觉得我用那种包最帅气?”

  说撩就撩,给人家服务员弄的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可也只当是他开玩笑呢,黑土地的性格,那是绝对的热情。

  “先生,你这么帅,用什么包都好看!”

  沈志成立刻捂住了心口,表情很痛苦,服务员急忙问:“你这是咋地啦?我那有速效救心丸!”

  “你忽然撞进了我的心里,把我深沉的心脏,彻底的撕裂了!”

  把这服务员撩的,脸色发红,愠怒娇羞地说:“你到底是买包,还是来撩我的?”

  “你觉得那个包适合我,尽管给我拿吧,你觉得我拿着好看的,我都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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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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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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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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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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