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梅拿开了顶杠,并将顶杠放去一边。

  旭扬便上前将门栓拉开,打开了大门,见到来人很是有礼貌的道,

  “陆婶。”

  “狗儿,吃过早饭没?”

  “吃过了,陆婶。”

  “陆婶。”

  放好了顶杠的淑梅此时走了回来,笑着与陆杨氏打呼。

  陆杨氏是张家村外来户陆中齐的老婆,今年三十岁育有二儿一女。

  此时她有两天没有来淑梅的家中,有些不放心过来看看。

  “淑梅,你好了?”

  “我好了,谢陆婶关心,陆婶请进屋坐坐吧。”

  “你们吃早饭没?”

  “陆婶,吃过了,长姐做了粥,又炒了土豆丝呢。”

  小小的淑柳口齿清晰地脆声道。

  “娘亲之前有教过我如何做饭,只是我还小轻易不用我。”

  “你娘亲的担心是对的,你还小。自己做吃食时,可小心些,也注意别把火带出来,那就危险了。”

  陆杨氏看三个孩子也没啥事,早饭也吃过了,

  “你们没事儿就好,婶儿先回去了,家里还有活儿要忙。你们仨插好门,生人不要给开门,知道了吗?”

  淑梅点点头,

  “知道了,陆婶儿。”

  淑梅大致看了下家中的情况,米粮不多,但够姐弟妹三人吃几个月的。

  这里此时正是秋季,依着原主的记忆,冬天是很冷的。

  但是,淑梅发现家中的柴火并不多。

  “旭扬,你带着妹妹在家,将大门插好,我要出去下。”

  “姐姐,不要。”

  旭扬紧张地拉住了长姐的手。

  “旭扬已经是个男子汉了,应该敢于独自在家带妹妹了,姐姐一会就回来。”

  “好,长姐早些回来。”

  “姐姐答应你。”

  淑梅找了个背篓又寻了个小锄头,看着弟弟插好了门才转身走了。

  这次出来淑梅只是要熟悉下周围的环境,毕竟接收的记忆再详细也没有自己亲眼所见来得直观。

  这里几乎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至少淑梅现在所走过的地方,是没有山坡的。

  出来家门淑梅才知,自家的房子是在村边。

  出了家门,便再没有人家了。

  家门前是条出村的路,延伸向远方。

  前面是个荒甸子,再远处是片树林,一眼望去不知尽头在哪里。

  淑梅清楚地记得,就是这个林子的深处,吞噬了原主爹爹的性命。

  寻了根棍子拿在手里,顺着人踩出来的小毛路向前走去,不时地拨打开挡在面前的杂草。

  这一路走来,淑梅没有寻到什么能够入口饮用饱腹的东西,有些失望地用棍子胡乱的拨打着杂草。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虽然这里没有山,也没有看见河水,可是有片林子,还有片草甸,就不能让我靠一靠吗?

  咦~

  那是什么,

  叶子怎么那么奇怪呢。

  鸡爪子啥样,它就是啥样的。

  前世作为一个农学院的学生,虽然是城里长大的,可是依然很快反应过来,

  红薯秧。

  此时已经是秋季了,难道还是红薯秧吗?

  左右看看,没有任何人在。

  大约都在自家的地中忙活着,也许这里没有什么可采的,不来这里了。

  淑梅快步奔了过去,拨开杂草,

  果不其然,是一片的鸡爪秧。

  试着用手拔,没有拔动。

  淑梅便不再硬拔了,也许是自己力气小。

  拿起小锄头奋力刨起表皮的土,这才又试着去拔。

  稍一使力,倒是拔了下来,

  可是淑梅却向后摔了个腚蹲,坐在了后面的草地上。

  顾不得摔疼的臀部,向着手中望去,

  手中的原本攥着的鸡爪秧消失了,淑梅一下的愣住了。

  怎么回事?

  ……,淑梅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一件于她很模糊的事。

  自己当初在昏厥之前,似乎听到了什么声音。

  难道是……

  淑梅想着一种可能,……

  再拔红薯,果然印证了自己的猜想,不过现在可不是再深入探究的时候。

  看着这个熟悉的东西,淑梅浑身充满了力气。

  将这附近的红薯秧又拔掉了十多颗后,淑梅开始小心地刨起来。

  当一个个红色的地蛋出现在兰雪的视线中时,淑梅心中就如吃了蜜糖般的甜。

  这可是自己姐弟妹三人活命的食物啊,在挖了小半篓后,淑梅便住了手。

  将挖出的土填回,又将刚才弄掉的杂草,连同红薯秧一块装了些,这才往回走。

  淑梅似有所觉,猛然回头,正看见有个人影急速地躲到了旁边的一棵树后。

  嗯?

  什么人?

  为啥藏起来,见不得人吗?

  真是长途无轻载,

  淑梅悄悄地回头,发现这个人始终都在,只是距离自己很远,不想让自己知道。

  当淑梅好不容易挪到了家门口时,才真正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真谛。

  梆,梆,梆

  淑梅敲响了自家的大门,

  没用多大功夫,便听院中传来两个脚步声,之后便是撤掉顶杠,拉开门栓的声音。

  院里传来一双弟妹的对话,

  “二哥,是长姐吗?”

  “听声音是。”

  “我来帮二哥开门。”

  “吱~”

  大门打开,

  出现在旭扬、淑柳面前的便是累极了的长姐。

  “姐姐,我来帮你。”

  “咱俩试试能不能抬得动,这个很沉。”

  姐弟二人终于将背篓弄进了院里,旭扬跑回去又将大门拴好。

  回身却看见长姐从背篓内拿出球状的红皮东西,

  “长姐,这是啥?”

  “这叫地瓜,可以吃的。”

  “长姐怎么知道的,家里从来没有吃过?”

  淑梅愣住了,怎么解释,看来这里还没有发现这个吃食。

  “以前爹爹带我去镇上时,在那里听人说过,我便记住了。”

  淑梅只能往原主去世的爹爹身上扯,去世的人想来没人能去问。

  “听说这个很甜,今晚咱们就吃这个。”

  淑梅将好的都倒腾到后院去晾晒起来,刨坏的那些淑梅也没有浪费。

  取了大盆出来,又去打水上来。

  一次淑梅只能弄少半桶水,来回了好几趟才弄到了足够的水。

  反复几次才将地瓜洗净,不过也将淑梅又给累得没法。

  真是,

  这具身体太年幼了,这以后要如何过啊。

  “来,坐这歇会儿,咱们再去烀地瓜。”

  “好,”

  一双弟妹答应着,一左一右,坐在淑梅的身边。xǐυmь.℃òm

  小小的淑柳,还伸出小手给姐姐揉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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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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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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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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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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