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的楚国君臣听到宋君偃的计划,不由得在心里感叹了一阵。难怪在宋君偃的带领之下,弱势的宋军居然能反败为胜,大败强大的齐军,戴偃果真是有两把刷子,不,应该是大大的狡猾啊!
做戴偃的敌人,看来不是什么好受的事情。令尹昭阳眼光有些不善地看着戴偃,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现在有了共同的利益,宋楚两国才能站在一起,共进共退。若是有朝一日,宋国真的强盛起来了,跟楚国一样有了逐鹿天下的资本,宋楚两个比邻的大国势必会产生冲突的,到时候鹿死谁手就很难说了。
其实他们都不知道,历史上楚国兼并越国用的就是这种阴损的办法。
历史上,无疆欲重振越国昔日雄风,北伐齐国欲建威中原。
楚怀王二十三年,公元前306年,越王无彊和楚怀王商量好一起进攻齐国,但是楚怀王没有出兵,这就引起了越王的不满。
齐国因为受不了越国的进攻,便和越王讲和,一起进攻楚国。越国刚和楚国一交战即战败,越王无彊被杀,楚国大并越国土地,越国灭亡。
“大善!”楚国君臣用眼神交流了一下,最终确定了宋君偃的这个计划,具体的步骤还需要楚宋两国的大臣商议才行。
……
在一处比较幽静的书房里。
席子上,一个端坐在那里的丽人拿着桌案上的竹简,细细地品读着,姿态优雅,唇角还不时地翕动几下,整个情景看上去犹如一幅上古的画卷,如诗如画,赏心悦目。
这个丽人不过十八九岁的年纪,一身朴素的服饰,遮掩不住光彩照人的脸蛋儿,娥媚淡扫,小手晶莹如玉,温婉可人。
这宁静的氛围却在下一刻被一个突兀的喊叫声打破了。
“月姐姐!”清脆动听的声音宛如黄鹂鸟的叫声,在这幽静的书房里响了起来。
丽人放下了手里的竹简,有些啼笑皆非地看着行色匆匆地跑进来的女子。这女子挽着简单的马尾辫,身穿武士服,手里还提着藏在剑鞘里的宝剑,就像是一个浪迹天涯的侠客一样,不过这个时代可没有女子当什么侠客的。
“月姐姐……”
“贞儿,你这是怎么了?是谁又惹你不高兴了?”被称之为月姐姐的丽人淡淡的笑着问道。
“是我王兄啦!还有那个不知道从那里冒出来的宋君偃,王兄要把我嫁人了,嫁给这个素未谋面的宋君偃。”贞姬一脸苦恼地坐在月姐姐旁边道。
月姐姐说道:“贞儿,你也到了该嫁人的年纪了。平常人家像你这么大的,都已经嫁作人妇,孩子都一两个了哩!”
“可是……可是贞儿不想嫁人啊!贞儿与那个宋君偃的亲事,是政治联姻,贞儿要成为政治联姻的牺牲品了!月姐姐你知道吗?我的母妃是魏国人,听她说自从嫁到了楚国来,她至今都没有回到故乡大梁过。”
“也就是说,如果我嫁到宋国的话,也会一辈子回不到郢都的。而且整日里被锁在宫禁之内,跟个笼中鸟一样,我们以后也再也不能见面了!月姐姐,我不要这样!贞儿不要这样!”贞姬开始耍起小脾气了。
没错,这个贞姬便是当今楚王熊槐的妹子,熊贞……呃,跟胸针有点谐音啊。
战国时代的王女,并不是被叫做公主,而是王姬,或者姬女,姬,是一个高贵的称号,就像这个时代的公子一样,非王孙贵胄不能冠以这种称谓。
贞姬是一个不安生的主,从小被楚威王当做掌上明珠,受宠得很,这下子可养成了贞姬大人骄纵的性格了。
贞姬打小不爱红装爱武装,不学琴棋书画,诗书子集,整日就是舞枪弄棒的,喜欢游玩和打猎,楚威王也不在意这些,任她作为。
谁知道楚王刚刚继位,就要把她作为“牺牲品”去宋国联姻了,这下子贞姬可是老大的不乐意了。她从小可是发下宏愿的,非盖世英雄不嫁,可是世间哪儿来的那么多盖世英雄啊?于是贞姬又改了,除非能打得过她的,不然也不嫁。
然而,身为王室子女,就必须有被牺牲的觉悟。纵观天下,列国联姻的绝对不在少数,就算是当年打得你死我活的秦国和晋国,也有“秦晋之好”这一说法。
春秋战国数百年,各国的王室公族血脉早就糅合在了一起了,几乎一个国家的君王,后宫里都有好多异国的王姬或者女人,这个不足为奇。
至于贞姬面前的这个“月姐姐”,则是庶出的王姬,嗯,跟王室的血脉很接近,当今的楚王熊槐还是她的堂叔,月姐姐叫做芈月。
听到贞姬的话,芈月无奈地苦笑了一下,随即嗔怪地道:“贞儿,你可不能太任性了。你已经被你王兄许给宋君了,不可反悔的,不然你让大王背上出尔反尔的名声的!”
“我不管我不管!要嫁他自己去嫁,反正我不嫁!”
“这可由不得啊。贞儿,作为王室子女,便要有作为王室子女的义务,这普天之下的王公贵族的女子,又有几个可以挑选如意郎君的呢?无不联姻,固以国家。”
芈月苦口婆心地劝导道:“你联姻宋国,就会成为楚国与宋国之间维系同盟关系的一个重要纽带,这个是无可厚非的。贞儿,你要知道,王室子女在享受权势带来的好处的同时,也是必须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了。而且你也老大不小了,总不能整天舞刀弄枪的吧?过几年你就真的成了老姑娘了。”
“月姐姐,怎么你也跟我母妃一样这么唠叨啊,好烦人!”
芈月微微一笑道:“还嫌弃月姐姐唠叨了?贞儿,我可是听说这个宋君偃是一个不错的伟男子,面有神光,力能屈伸铁钩。在还没成为国君的时候便号称宋国第一勇士,端的是厉害得很。而且此人也不是什么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物,就是他指挥着弱势一方的宋军大败强齐的军队,背水一战,堪称经典!”
“你不是从小就想嫁给盖世英雄吗?这个宋君偃,很符合你的择偶标准嘛。”
“这……”贞姬有些迟疑了。
“月姐姐,我王兄邀请了宋君偃去钟会山打猎,我们也一起去看看怎么样?若是这个戴偃真的长得还过得去,又不是什么莽夫的话,我倒是可以勉为其难地到宋国去做他的君夫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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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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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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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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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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