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你何以会认为秦开肯定会与我们里应外合,开城献降?”干骜一脸不解地道。
宋王偃闻言,神秘地笑了笑道:“人心。”
“可是秦开未必能看到那封信啊。在城头上把守的都是齐卒,有箭书射上去的话,田婴肯定会第一时间知道的。说不定秦开现在已经被田婴处死了,或者是关押起来了。”
“你不了解田婴这个人。”宋王偃摇了摇头,没有解释。
当然,宋王偃其实也不甚了解田婴这个人,但是他换位思考一下的话,肯定也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将秦开杀死或者是圈禁起来的。
为主将者,最忌讳的便是军心大乱。
所以宋王偃笃定田婴不会傻到这个时候,在这种情况下杀死秦开或者是将他关押起来的。别的不说,他麾下的两万燕军是吃素的吗?
若是在齐军还占据上风的时候,田婴这么干的话,或许还能依靠时间和一些手段去瓦解燕军将士的反心,但是现在绝无可能!即便秦开被杀死了,肯定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秦开站出来反抗的。
所以宋王偃压根儿就不用担心齐军会不会内讧的问题!
这就是智慧的力量!
原本看上去只是一介匹夫的宋王偃,现在已经学会了如何用头脑去解决问题了。
勇将固然厉害,但是远远不及智将。譬如项羽,他是勇将,即兵形势家。譬如韩信,他是智将,即兵权谋家。
垓下之围,项羽的乌江自刎便说明了这一点。
从本质上,兵形势家是不如兵权谋家的。因为兵形势家你可以打赢一场又一场的胜仗,但是你只要输了一场,便是一败涂地!
“大王你听,城里有动静了!”干骜惊喜欲狂地道。
宋王偃微微一笑道:“传令下去!全军出击!”
易县城中,烽火四起。
“杀!”
身穿蓝色衣甲的燕军士卒怒吼着,他们披坚执锐,在城门口那里冲击着对面的齐卒。
“噗嗤”的一声,鲜血淋漓,一颗又一颗的头颅抛飞起来。有的人甚至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人头落地了。
秦开站在战车上,挥舞着手中的长戟,没挥舞一下,便有一个齐卒的性命被收割掉。
而在城外,战车伴着滚滚的烟尘冲击过来。
无数的宋赵联军的将士们混在一起,一往无前地向着城门口冲击着。
城门大开!
联军的士卒顿时鱼贯而入。
府衙里,田婴听着这四面的喊杀声和惨嚎,眉头一直在拧着,但是他始终没有站起身,没有穿上衣甲去前线指挥战斗。
胜负,其实早在渤海水战结束的时候,便已经决出了!
“上将军!”黔夫满身是血地闯了进来,手中拿着一柄染血的青铜剑,气喘吁吁地道,“上将军,秦开这个狗贼果真投敌了!现在燕军已经开了城门,好多敌军都冲了进来!挡不住了!”
“我知道了。”田婴幽幽地叹了口气道。
“那我现在……如何是好?”
“降了。”
田婴微微地闭上了眼睛。
西元前314年秋末,易水一线的齐军,连同在燕国腹地里还在负隅顽抗的齐军全部投降,加上原来的俘虏,齐军降卒多达十三万之多!
若是在粮草充足,又有援军的情况下,齐军或许还可以一战。不过现在看来,不妥协不投降根本行不通!
燕国都城,蓟城。
时值入冬时节,天空中还飘着斑驳的雪花。冷风瑟瑟,地上的积雪铺满了整个街道,街道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一派萧瑟的氛围。
燕国的战乱基本上已经结束。
宋王偃站在战车上,看到整个蓟城的大街小巷都如此萧条,不由得感慨万千。若是有朝一日,自己的国家遭逢如此大难,国破家亡了的话,肯定也是这般的光景!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就是这个战国乱世的黎民百姓的真实写照。
若是放在秦汉以后的时代,或许还好,毕竟有着职业军人的存在,还有屯田的军队,但是在这个战国乱世,那真的是什么都要底层的黔首去干。
当兵、种田、交税,这些事情他们都有义务去做的,但是他们所能够享受到的好处少之又少,或者是说根本没有!
看看历史上的长平之战便知道,秦赵两国超过百万的军队在那里对峙,对峙了三年,这样的拉锯战几乎拖垮了整个国家!
尤其是在最后一年的时候,遭逢大旱,国家颗粒无收,最终还是秦王和赵王孤注一掷,举国上下,无论是王公大臣,还是普通的老百姓都要勒紧裤腰带,每天只喝稀粥,就是为了给前线的战士们多送一些吃的!
秦国强大吗?
强大!
赵国强大吗?
强大!
但是秦赵两国的老百姓能享受到什么福利?没有。
除了耕战还是耕战!
黔首何其不幸也!
宋王偃想要改变这个纷乱的世道,想要改变这些苦难的老百姓的境遇,但是他知道,凡事不可能一蹴而就的。
而且这是古代,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多了去了,在所谓的“盛世”都还有人饿死,还有人易子而食的,更何况是这个纷乱的世道呢?
宋王偃这次到蓟城,除了参加公子职的继位典礼之外,还是想来见一见一对母子。
下了战车,敲了敲门,里面顿时钻出来一个一脸菜色的黑衣男子。
“请问你找谁?”
宋王偃没有透露出自己的身份,而是垂手道:“我来找芈八子。请你通报一声,就说戴言求见。”
戴言,是宋王偃的化名。
黑衣男子不敢怠慢,旋即小跑了回去。
宋王偃不由得摇摇头,看来蓟城的人混得真惨。现在不论是公卿大夫,还是那些底层的黔首,现在都是缺衣少食的,这饥寒交迫之下,真不知道他们怎么熬得过这个冬天!
宋王偃很快就被请了进去,临走前他还提了一盒的肉食,荤素搭配,可谓是佳肴。
当他走进来的时候,原本一直都在凄惶无助的状态的芈月不由得潸然泪下,虽然坚强的她并没有哭泣,但是能在这个时候,在这种情况下,见到宋王偃这个人她已经心满意足了!
“宋王!”
宋王偃笑着道:“芈月,别来无恙否?”
这个时候,芈月的身边还坐着一个不安分的年轻人。
宋王偃观之,这个年轻人不过十四岁,看上去跟子楚差不多的年纪。年轻人还是稚气未脱的模样,不过眉宇间的英气真是像极了宋王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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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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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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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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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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