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到荒年后,我成了极品恶婆婆>第184章 不再是曹小姐
  程弯弯答应了。

  小姑娘叫曹莹莹,今年十五岁,河口镇人,至于自己家是做什么的,一个字都不肯说。

  这个家里现在是九口人,程弯弯年纪最大,这些人在她眼底都是孩子,没有任何男女大防的说法。

  而吴慧娘虽然年纪小,但是个妇人,而且怀有身孕,各方面规避也不用太在意。

  如今家里来了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许多事情就没往日那么方便了。

  程弯弯开口道:“大山,这几天晚上你就去新房睡,那边院子里有很多木材青砖,需要人守夜。”

  村里夜夜都有巡逻的人,其实不需要专门派人去守夜,这只是程弯弯一个说辞罢了。

  她继续道,“莹莹,你就跟着大嫂一起睡。”

  曹莹莹乖巧的点头。

  程弯弯想了想,继续道,“新房太大,你们大哥一个人睡有点瘆得慌,二狗,你也过去守夜。”

  沈正笑嘻嘻接话:“婶子,我也去。”

  这边是泥地,凹凸不平,晚上睡觉总觉得硌得慌。

  新房屋子里修了土炕,平平整整的,睡起来应该舒服多了。

  沈正拽着程昭也一起去,最后去守夜的变成了五个人,赵大山,赵二狗,沈正,程昭,还有书童阿福。

  程弯弯让吴慧娘给曹莹莹找一身干净的衣裳换上。

  家里每个人都新做了两身衣裳,吴慧娘因为怀孕,一直没穿,放在箱子最底层压着。

  她拿出一件给曹莹莹。

  曹莹莹摇了摇头,将床边上的补丁衣服拿起来,抿紧唇道:“我穿这一件可以吗。”

  这是吴慧娘平日换洗的衣服,大大小小数十个补丁,她自己每次穿都觉得哪哪都漏风,哪能把这件衣服给客人穿。

  而且这小姑娘长得眉清目秀,特别好看,看起来就像是有钱人家的小姐,闺阁小姐哪能穿破衣服。

  吴慧娘还要说什么时,曹莹莹就开始脱衣服了。

  “……”她赶紧道,“你等等,我先出去。”

  这姑娘换衣服怎么都不知道避着人。

  她连忙推开门把空间让出来了。

  曹莹莹脱了衣服,废了很大劲才把补丁衣服穿上,穿完后,她的眼眶就红了。

  在家里时,穿衣有人伺候,她从不用亲自做这些。

  要是爹还在家里,她何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

  她默默地哭了一回,擦干净眼泪后,弯腰将地上的脏衣服抱起来。

  她在心里告诉自己,现在的她已经不是曹小姐了,而是寄人篱下的小丫头,无论什么事,她都要学着去做。

  只要熬到爹回河口镇,她就能回家了。

  她走到院子,茫然四顾,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洗衣服。

  吴慧娘挺着肚子走过来,告诉她:“木盆在那边,水缸也在那边,灶房里有草木灰,放进去一起洗就可以了。”

  婆婆说过了,任何人在这里家里,都必须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所以哪怕小姑娘看起来好像不会洗衣服,吴慧娘也不打算帮忙,顶多小姑娘没洗干净的话,她再帮忙洗一遍就是了。

  曹莹莹抱着衣服走到水缸边上,有模有样的开始洗衣服。

  程弯弯远远看到了,略微有些放心,这虽然是个娇生惯养的小姑娘,但心性还可以。

  她将沈正和赵二狗拉到了一边,面色严肃的开口道:“今天去怡红楼,是谁的主意?”

  沈正心虚的低头。

  “小正,我是不是跟你说过,不要带二狗他们去这种地方?”程弯弯语重心长的道,“你不必解释,我当然知道大白天去那里是为了做生意,不管那里有多大的生意要做,以后都不许再去了,听到没?”

  三教九流之地,出入这样场合的人都不是等闲之辈。

  去做生意就算了,竟然还敢这么大胆子从青楼里救人出来。

  能开青楼的人,能是什么小角色吗?

  她缓和了一下语气道,“这阵子去镇上送货的事,就交给大山和三牛吧,等风头过了再说。”

  沈正立马点头:“我以后再也不去了。”

  赵二狗不敢反抗:“我都听娘的。”

  程弯弯拍了一下两人的肩膀:“去忙吧。”

  她走到曹莹莹边上,帮着一起把湿淋淋的衣服拧干,搭在竹竿上晾起来。

  她开口道:“在我们家,没有吃白食的。”

  “我爹回来后,会给银子的。”曹莹莹急忙道,“婶子要是不信,就拿着这块玉佩,这是我娘留下来的遗物,我以后用钱赎回来。”

  她将挂在脖子上的一块青色玉佩拿出来。

  程弯弯笑着道:“救你的那位沈少爷确实是县令大人的儿子,他住在我家里,也是要干活的,这跟给不给银子没关系,你是一个小姑娘,我就不给你安排重活了,以后家里的兔子和山羊,你负责来喂,你觉得怎么样?”

  家里人都是要干活的。

  赵大山负责田里的所有事。

  吴慧娘承包了灶台,各种琐事。

  赵二狗负责做生意,下午回来下地帮忙。

  赵三牛要巡逻,以及劈柴,啥粗活都做。

  赵四蛋负责小鸡小鸭小鹅的吃食,顺道遛狼、狗。

  程昭除了读书就是教书,回家后再给赵二狗和赵四蛋开小灶。

  沈正承包了舂米的活,米容易生虫,所以一般是需要吃的时候提前舂出来。

  阿福负责挑水,家里人多,每天要挑许多次,除了挑水,还会去山上捡干草挖野菜。

  曹莹莹将玉佩收回去。

  她看了一眼山羊,有点被吓到了,山羊好瘦,肚子好大,羊角好尖,看起来很恐怖。

  不过当她看到边上的两只小小的毛茸茸的兔子时,立即露出了笑容,她用力点头:“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它们。”

  程弯弯仔细的告诉她兔子和山羊爱吃什么,她认认真真记下来。

  晚上家里的吃食很丰盛。

  那头野猪并未全部拿去卖,留了些在家里吃,做了一个蒸排骨,一个红烧肉,一个猪血豆腐,一盘卤味,还有专属于孕妇的猪肚汤,再加上必备的青菜,满满一大桌子的吃食。

  曹莹莹有些惊讶。

  这个家里看起来又破又小,她还以为只吃得起野菜糊糊,没想到吃这么丰盛。

  等所有人动筷子了,她才夹了一块红烧肉尝了一下,顿时愣住了。

  这味道,竟然比曹家的厨子做的还要好。

  曹家厨子是她爹去北方京城请来的大厨,祖上出过一位御厨,她爹常常请人来家中尝这位厨子的手艺,众人都赞不绝口。

  可是这村里随随便便一个妇人做出来的红烧肉,竟然比御厨后代做的还要好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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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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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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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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