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回锅肉该是今晚的主角,但回锅肉的香味不够浓烈,被卤味抢走了风头。
“先等一等。”
程弯弯站起身,从每个碗里夹出来一点,递到了赵四蛋手里。
不需要交代,赵四蛋就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抱着碗飞快的冲出院子,不一会儿,他就满头大汗的跑回来了。
他坐下之后,正式开饭。
所有人第一时间就是去夹卤味,一大盘子,有猪头肉,有猪耳朵,有猪大肠小肠,有猪心猪肝……品类很丰盛,吃了一口后根本就停不下来。
“大婶,这个太好吃了!”沈正吃了个五分饱之后,才开始说话,“是不是加了茱萸,带了一点点辣味,在保留了食材原本味道的同时,还增加了辣味和香味,简直欲罢不能。”
程弯弯笑起来:“这叫卤味。”
程昭放下筷子道:“南府书院的食堂也有卤肉,但完全不及这个美味。”
赵四蛋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娘,这比红烧肉还好吃,就是有一点点辣,吃几口就想喝水。”
赵大山灌了一口水说道:“辣没事,好吃就行了,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猪大肠猪肚都是他收拾出来的,洗的时候很难受,用了很多草木灰才洗干净,没想到,吃的时候竟然如此美味,他恨不得自己再长一张嘴,能再多吃一点。
程弯弯安心了。
看来她的卤味生意有指望了。
她正要开口,赵二狗就放下筷子,认真的说道:“娘,我跟你商量一件事。”
程弯弯点点头。
他继续道:“娘不是给我发了工钱吗,我想用工钱将灶房里剩下的卤味买下来,能买多少是多少。”
赵四蛋好奇的问:“二哥,你想吃就吃呗,我不会跟你抢的,买下来干啥子?”
“你就知道吃吃吃!”赵二狗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继续道,“表哥不是说了吗,南府书院有卤肉,那镇上的酒楼里应该也会有卤肉,我敢肯定,娘和大嫂做出来的卤味应该比他们做的味道更好,不然沈少爷和阿福不会连吃两大碗饭。”
沈正咳了咳,尽量保持形象:“别乱说,我只吃了一碗半。”
程弯弯明白了二儿子的意思,她开口道:“所以,你是想从我这里进货,拿到镇上去卖?”
赵二狗咧开嘴:“娘觉得这门生意能行吗?”
程弯弯失笑。
这是她想出来的生意,还没来得及告知这些孩子们,就被这小子先一步说出口了。
有亲儿子冲锋在前,她自然是乐得轻松。
她笑着开口:“当然能行,镇子上猪肉价格被压下来了一些,二十五文钱一斤,这些猪杂碎便宜一些,不拘是啥都十五文钱,我做这些废了不少调味料,就给你开三十五文一斤,这个价格你能接受吗?”
赵二狗立马将腰间的算盘拿出来,噼里啪啦算了一下,咧开嘴笑起来:“那我手上所有钱加起来能买十六斤,灶房里还有这么多吗?”
吴慧娘摇头:“一共只有七八斤,吃了四五斤,还剩三斤多。”
赵二狗想了想开口:“三斤多我都要了,明天带镇上去试试看。”
上回娘卖冰粉的时候,最初是免费试吃,他是不是可以用同样的法子,免费送给别人吃,喜欢吃的人自然愿意掏钱买。
这三斤多卤肉,就拿来开路吧。
沈正摸了摸下巴道:“猪杂碎这些东西价格是便宜,但一下子要买这么多也有点难,不然这样吧,大婶,我来给你供货,你刚刚说市面上的猪杂碎是十五文钱一斤,那我给你十四文的价,你也能省一点成本。”
程弯弯好奇的看他:“你一个公子哥,还知道做生意?”
“这话说的,本少爷啥事都会,就看想不想做而已。”沈正哼了一声,“程昭,你还记得南府书院有个叫朱阳的吗,他爹就是杀猪匠,阿福,你明儿去河口镇走一趟,跟朱阳把这件事定下来,就说本少爷要用十文钱一斤的价格,买下他家里每天所有的猪杂碎。”
在这年代,猪杂碎不是什么受人欢迎的东西,价格虽然比猪肉便宜一些,但是收拾起来很麻烦,而且怎么做都有一股怪味,除了最穷命苦的人,镇上人是决计不会买这玩意儿的,而那些穷人,也很难阔绰一次去买这些,所以很多猪肉铺的杂碎都是砸手上留下自己吃。
镇上大部分的猪都是赶到杀猪匠那里处理,然后才送到猪肉铺去售卖。
杀猪匠是第一个接触猪杂碎的人,要是他开口将所有杂碎买下,那些猪肉铺的屠夫基本上不会拒绝。
供货这个最大的难题解决了,卤肉的生意其实差不多就可以定下来了。
程弯弯看向赵二狗:“你打算多少钱一斤卖出去?”
赵二狗拨弄着算盘道:“沈少爷每斤能赚四文钱,娘每斤能赚二十一文钱,我觉得我不能赚的比娘还要少,那就卖六十文钱一斤。”
“二狗,你这是瞎喊价。”赵大山十分不赞同,“二十多文钱一斤的肉咱村里都没几个人买得起,你卖六十文,那些人是疯了才会买。”
“大哥,你不懂。”赵二狗煞有介事的说道,“卤肉又不是卖给村里人,管他们买不买得起,就比如说一个多月前的冰粉,两文钱一碗,村里人不是也买不起吗,咱大河村就不是能赚钱的地方,要赚钱,就得去有钱人爱去的地方,比如说,酒楼酒肆,过往行商还拿不出这点钱吗?”
沈正极力赞同:“还有一个好地方,怡红楼,去这里的可都是有钱人。”
赵二狗好奇的扭头:“怡红楼是啥?”
程昭没忍住询问:“怡红二字很有韵味,这是何处?”
沈正满脸嘲笑:“哈哈哈哈,不是吧,程昭,你竟然连怡红楼都不知道,赵二狗一个土包子不知道太正常了,你不是一直住在镇上吗,就没去怡红楼看一眼……”
程弯弯的眼皮忍不住跳了跳。
怡红楼这个名字,再加上沈正如此放肆的笑容,她隐隐约约好像明白了些什么。
她猛地起身,咳了咳开口:“沈少爷,你跟我过来一下。”
沈正以为是谈生意,站起身跟着走了出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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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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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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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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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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