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的铺子大多是单门面一间房,典当行独占三间,算是很大的铺面了。
在这年成不好的时候,前来典当东西的人特别多,大多是典当首饰,将一些老祖宗传下来的手镯扳指什么的拿来当掉,一些觉得自己会翻身的人会活当,而对未来无望的会选择死当,死当价格高一点,一锤子买卖。
因为来当铺的人多,店里的掌柜小二也是眼高于顶,价格压的很低。
上回程弯弯就来过一次,当的是原身丈夫送给她的定情信物,一根银簪子,典当行出价一百文钱,被她拒绝了,那根簪子至今还在柜子里锁着。
程弯弯从门口踏进去。
她穿着一身绸缎料子,棕褐色,头发高高挽起,头上插着金簪,脸上花了老年妆,沟壑纵横,脸上还点了许多老年斑,看着很老,但通身气派,看着就像是大户人家贴身伺候主子的婆子。
平安镇虽然小,但也有不少大户人家,大街上一半铺面都是这些大户人家名下的产业。
典当行的小二殷勤的迎了上去:“不知是哪家的婆婆,有什么需要小的帮忙的?”
程弯弯咳了咳,嗓音压的很粗:“老身是哪家的你就别管了,让你们掌柜的出来,我们东家有一件好东西要出手。”
她说话气势很足,身上穿的确实不一般,小二不敢怠慢,将掌柜请了出来。
这掌柜盯着程弯弯看了一眼,暗暗思忖这是平安镇上哪家的婆子,穿这么华丽,怕是王员外家的,不过王员外家中富得流油,怎会来典当行当东西?
程弯弯有礼道:“掌柜的,方便借一步说话吗?”
掌柜做了个有请的手势,带着程弯弯进了内室。
有小二殷勤的上茶。
程弯弯喝了一口茶,暗暗叹了一声,真是好茶,她来这个时代之后,第一次喝到这么正宗的茶水,这么想着,她又喝了一口,这才开口道:“我们东家是南方人,家道中落后,决定来湖州谋生,没曾想半路遇到了劫匪,大半身家全都被劫匪抢走了……”
掌柜默默的道,一个婆子都穿的这么华丽,不被土匪盯上才有鬼了,只抢走大半身家,还留下了性命,这已经算是一件很幸运的事了。
“这是我们东家祖上传下来的传家宝,若不是万不得已了,绝不会拿出来典当。”程弯弯从袖子里拿出一个绸缎布包着的盒子,缓缓揭开,露出一个红色檀木的盒子,她动作小心的打开盒子,“这是夜明珠,掌柜的估个价吧。”
盒子里,是一个比成年人拳头还要大的夜明珠,窗户有光照进来,夜明珠被照的晶莹剔透,很是耀眼。
掌柜直接愣住了,他在典当行干了二三十年,什么好东西都见过,这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夜明珠。
夜明珠来自大海,若是有幸得到一颗,会被送到京城去,这是京里的贵人才能用的稀罕东西,天黑时分,一颗珠子放在屋子里,能照亮每一个黑暗的角落。
“我们东家的老祖宗,是上上的朝代,不对,再上一个朝代,就是晋朝,晋朝的开国元勋。”程弯弯睁眼说瞎话,“这夜明珠,就是晋国的开国皇帝赏赐给我们东家老祖宗的,流传了五六百年,落到了我东家手上,若不是实在没有法子了,也不会想到变卖祖产……”
晋朝,那是六七百年前的王朝,距今实在是太久远了,无法考据。
掌柜立马起身,关上门,拉下窗帘子,所有的光源都被挡住了,但屋子里还是很明亮。
那盒子里的夜明珠毫不吝惜的散发出温和的幽光。
掌柜知道,这就是夜明珠!
他深吸一口气,不敢把自己的渴望表现的太明显,夜明珠必须死当,死当才有归属权。
他坐下来,喝了一口茶:“夜明珠在平安镇很难见到,不过听我们少东家说,京城能常常见,京城那边的活当一般是二百两银子,平安镇就比照这个价格来,如何?”
程弯弯冷笑,真是个奸商。
她淡声开口:“我们东家只是路过平安地,自然是死当,掌柜说个实在价吧。”
掌柜伸出五根手指头:“五百两银子,算是我能给出的最高价了。”
“看来掌柜并不是诚心想要。”程弯弯将夜明珠的盒子盖上,“看来,老身只能去河口县碰碰运气了。”
她将东西放进袖子里,站起身就要走。
“坐地起价,就地还钱,老嫂子要是不满,咱们再商量商量。”掌柜忙拱手道,“八百两银子如何?”
他虽然一直在平安镇,但也不是没见识的人,听说京城那边,小一点的夜明珠三四百两银子就能买到,婴儿拳头般大小的夜明珠一两千两银子,而桌子上这么大的夜明珠,拿去京城估摸着能卖出五千两银子的高价,这中间各种人工费用盈利扣除,他最多只能出到一千多两。
程弯弯伸出两根手指头。
她并没有坐下来好好谈的意思,似乎只要掌柜摇头,她立马转头就走。
掌柜苦哈哈一张脸:“行吧,那就两千。”
他转身去取收据,还有银票,收据写好之后,放在程弯弯面前:“按一个手印就行了。”
程弯弯二话不说就按了手印,将夜明珠推过去,银票放进了腰包。
她也不欲多留,转身就离开了典当行。
这夜明珠是她在商城里买的人工夜明珠,花了一千七百文钱,人工夜明珠的光源更加稳定,光照范围也更广泛,就是会有轻微辐射,所以不受现代人的喜欢。
但是,在这个时代,这个夜明珠应该是最大最好的存在,两千两银子卖出去,是这个典当行赚了。
真想批发夜明珠拿出来卖,不过风险太高,只能想想作罢。
程弯弯一边走一边回头看,生怕被掌柜的派人跟踪,她迅速走进无人的巷子里,脱掉外面的绸缎衣裳,取下手上耳朵上头发上的首饰簪子,整个人顿时轻松了不少。
她点开商场的虚浮面板。
【是否使用一千两银子获得商城储物柜功能?】
【是!】
一个方方正正大概一立方米的储物柜悬浮在了商城的右侧。
程弯弯将刚刚买下来的一堆乔装打扮的衣服放进去,果然,储物柜里多了衣服和首饰。
她将身上的银票也放了进去,再也不用担心有人来偷东西了。
不过这储物柜还是太小了一些,要是能再大一点就好了。
【叮!消耗五千两银子,即可将商城储物柜扩大至两倍。】
程弯弯:“……”
五千两银子,得再卖两个夜明珠。
但是,频繁出手这些昂贵稀有的东西,肯定会被人盯上。
等过一两个月之后,再去河口镇试试水吧,目前一立方米的空间也够用了。
程弯弯洗掉脸上的老年妆,收拾好自己,神清气爽的回到了热闹的大街上,赚了钱,得买点好东西回去犒劳几个孩子,对孩子们来说,最好的东西就是吃食。
有赵老太太在,她不敢太过分,稍微买了一些放在背篓里,主要是用来掩人耳目,回家后方便浑水摸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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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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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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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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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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