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到荒年后,我成了极品恶婆婆>第146章 给孩子们发工钱
  晚饭用餐之前。

  程弯弯让所有人都坐下。

  “秋收结束了,现在,我来给大家发工钱。”

  她的话音一落,屋子里的人都震惊了。

  给自己家里干活,还有工钱?

  沈正吊儿郎当的坐在凳子上,嘴角咧开笑起来,等回家了,他要把工钱砸在他爹脸上,这可是他凭本事赚来的钱,看老爹以后还敢不敢小看他。

  “上回卖冰粉,家里人人都出了力,一直忙,所以没来得及算账。”程弯弯看着面前几个孩子,缓声开口道,“冰粉生意一共做了月余,按照一天二十文计算,每个人能拿到七百文钱,秋收一共是十三天,秋收累人,就按照一天三十文来计算,那每个人就是三百九十文钱。再扣除一日三餐,一天按十文钱计算,最终的结果是——”

  “赵大山,六百一十文!”

  程弯弯将匣子里早就数好的铜板用粗布包着递到了赵大山手上。

  赵大山的手微微颤抖,他不敢去接,两只手在衣裳上擦来擦去,结结巴巴道:“娘,这么多钱,我拿着干啥,娘收着吧,我怕给弄丢了……”

  程弯弯故意板着脸道:“你都多大的人了,还能把钱给弄丢,别让人笑话,慧娘一心一意跟着你,你就没想过给慧娘买两身好看的衣裳,买点好看的首饰啥的吗?”

  吴慧娘连忙摆手:“钱留着买粮食,留着应急看病,哪能买衣服首饰……”

  不过在婆婆的目光下,她的声音渐渐小了,婆婆这是心疼她,她哪能当众反驳婆婆。

  她嚅嗫着嘴唇,不知道该说啥。

  程弯弯咳了咳,继续道:“大山媳妇,六百一十文。”

  吴慧娘猛地抬头:“娘,我咋也有?”

  她怀着身子,干的活很少,基本上就是扫扫院子,缝缝补补,偶尔做一顿饭,她哪能拿这么多工钱。

  程弯弯瞪她一眼:“咋的,你是在质疑我这个当婆婆的,行了,给你就拿着,以后给孩子买点什么小玩意儿也不用伸手找我要,快收起来。”

  “赵二狗,五百六十文钱。”她开口道,“中间你有几天去了镇上,那几天就给扣掉了。”

  赵二狗双手捧着将铜板接过来:“谢谢娘!”

  “赵三牛,六百一十文。”

  “赵四蛋,六百一十文。”

  “程昭,三百九十文。”程弯弯解释了一句,“冰粉生意你没有参与,没有这部分工钱,而你给孩子们上课本来就是包餐的,所以没有扣除餐费,昭儿,别跟二姑推辞,钱收起来放好。”

  程昭郑重的将沉甸甸的铜板接过来。

  二姑给予他的实在是太多了,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回报。

  程弯弯的看向沈正。

  沈正立马坐直了身体,一副严阵以待的模样。

  “沈少爷住在我们家,县令大人本来就给了餐费,这部分钱不用扣除,再则,沈少爷的石磙极大地提高了秋收的效率,为全家减轻了负担,额外奖励一百文钱,一共是四百九十文钱。”

  程弯弯拿着粗布包递到了沈正手中。

  沈正挺直背脊,双手将铜板接过来,然后将布包合上,妥善的放进了胸口衣服里。

  阿福默默腹诽,少爷的钱袋子里每天至少都是五两银子,少爷向来看不上铜板,嫌弃铜板太重占地方,而今却将四百多个铜板揣进衣服里,怎么就不嫌弃重了呢。

  “阿福,三百九十文!”

  阿福一个趔趄差点摔倒,他连忙从门口走过来,吞了一口唾沫,小心翼翼的道:“大婶,我、我也有?”

  “你在家里天天干活,也很辛苦,当然也有工钱。”程弯弯笑着道,“钱不多,就是大婶一个心意。”

  “不不不,不能要!”阿福忙不迭的摆手,“我是少爷的书童,大人每个月都给了工钱,我哪能拿两道工钱,大婶,这使不得!”

  “让你拿着就拿着!”沈正轻哼,“你推辞个没完,显得我多不懂事似的。”

  话都这么说了,阿福哪里还敢推辞,两只手在补丁衣服上擦了好多下,才敢把铜板接过来。

  工钱发完之后,程弯弯做总结陈词:“在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家的日子越过越好,等这几天忙完之后,咱们正式开始盖房子,以后一人一间单独的房子,单独的床,还可以放一张桌子专门用来读书写字……好了,开饭吧。”

  这顿饭,所有人都吃的特别香甜,因为新米好吃,还有一种希望在孩子们之间蔓延。

  一顿饭结束之后,是沈正洗碗,阿福在边上帮忙,主仆两人乐呵呵忙着。

  等忙完了,沈正立马往祠堂走。

  这几天他每个傍晚都会去祠堂,程昭讲的那些东西他其实都知道,但在祠堂外面站一会,总会有不一样的见解。

  “你们读书认字已有半个多月,三天后我会安排一场考试。”程昭站在讲台上,淡声开口道,“考试后会分成两个班,甲班和乙班,甲等生以后读书认字进度会稍微快一些,乙等生就按照目前的上课进度来,每个班取前三名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文房四宝,第二名奖励奖励三字经抄书一本,第三名奖励毛笔一支。”

  他将所有奖品放在了案桌上。

  抄书是他这些天抽时间誊抄出来的,文房四宝和毛笔是他在南山书院读书时,先生因他写出了一篇好文章奖励给他的,现在,他将先生给他的奖励,送给这些孩子们,希望孩子们能在读书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课堂上的孩子们全都兴奋起来。

  他们读书认字这段时间以来,天天在沙盘上练习写字,早就想用毛笔在宣纸上试试感觉了。

  但是文房四宝太贵了,毛笔、砚台、宣纸……对他们而言,就像金子珠宝一样珍贵,高不可攀。

  不过现在,只要努力学习,考试获得第一名,就能得到一套文房四宝。

  赵四蛋兴奋的直搓手:“大表哥,我一定要进甲班,拿到第一名。”

  朱虎子撇撇嘴:“那我就不进甲班了,我要当乙班第一名,也能得到一套文房四宝。”

  赵铁柱哼了一声开口:“虎子,你可别跟我争乙班第一名,你乖乖当第二名吧。”

  程昭咳了咳:“甲班乙班按照成绩分配,不能自主选择。”

  站在祠堂外的沈正扯了扯唇角,程昭还真是把书院分班那一套运用的淋漓尽致,要是学生再多一点,估计还能折腾出丙丁两个班来。

  就这么一个小破村,一年能出一个童生,都是祖坟冒青烟了吧。

  不,一年一个童生都是抬举了,连笔墨纸砚都买不起的村子,根本就不可能有人考上童生,更不可能有人中秀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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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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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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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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