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钟明娥的悠闲生活>年代三十七
  从前的田心会心疼原主,知道刺绣的辛苦,会劝慰原主注意休息,不要那么劳累。

  有时候原主晚上刺绣的时候,还会一力劝阻原主不要晚上刺绣,伤眼。

  在原主坚持的时候,极力反对,只要田心在家就会想尽各种办法拦着,不让原主晚上刺绣。

  被缠的久了,他也没了脾气,便改了晚上刺绣的习惯,全力挪到了白天,这样一来,原主的眼睛到是稍稍养回来一些。

  之后上了大学的田心,每回从省城回家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养眼护眼的东西给原主,东西价格不轨,却很难买到。

  不是拖同学代买,就是满城到处寻,就是学习忙的时候,也会隔三差五给家里写信,叮嘱刘小花看着原主。

  净说些她马上要毕业了,能赚钱养家,让原主不要那么辛苦,以后擎等着享福就好的话。

  从前田心是个乖巧懂事的好继女,会特意买不少好吃的回家,还会撒娇卖乖。

  只是,去年盛夏田心便不再写信回家,也不再回家,就是回家也不会再带东西回家。

  暑假回家也只带回绣花的图样,见缝插针的催促原主尽快完成绣品,为了让原主早几天完成,白天黑夜的催促,丝毫不顾及原主的身体。

  全国刺绣大赛就是去年金秋十月开始的。

  显然田心早就知道这个消息,因此才会急急忙忙要求原主白天黑夜的绣花。

  想到这,钟明娥眼神暗淡了些,手指在腿上敲了敲,想来原主也是想搞清楚原因的。

  他之前忙着处理田心惹下的麻烦,倒是没好好思考这事,现在看到田心的照片,到是想起了不少东西来。

  原主记忆里的田心,那身上的破绽就跟那渔网似的,到处都是漏洞。

  前几世钟明娥做过太女,当过农女,也当过发明家,不过曾经学过的技能也没忘。

  他还没弄明白就被田心给整死了,不过钟明娥倒是看得明明白白。

  田心变化这么大,显然是知道未来不少事的,要不重生,要不穿书。

  结合田心对他跟刘小花强烈至极的恨,重生的可能性最大。

  只是不知道这人重生前经历了啥,对原主这么狠。

  钟明娥回忆之前跟田心的接触,再联系原主的记忆,他发现田心对他的恨要比刘小花要来得高。

  田心主要抹黑的就是原主,而刘小花那只是顺带的,顶多说是重男轻女,旁的倒是没什么。

  原主一直把田心当亲女儿疼的,又怎么可能会伤害田心?

  那田心的满腔恨又从何而来?

  钟明娥思来想去没找到原因,索性也就没有继续想了。

  这个照片肯定不是刘小花故意带回来的,只会是田心故意夹进去的。

  田心费尽心思这么做,说是没有图谋钟明娥都不信,放了这么重要的照片进刘小花的包里,找上门不是理所应当的事吗?

  本以为安生几个月,田心那边不会就再跟钟家有牵扯,没想到她到底还是没忍住,只是不知道刘小花说了多少家里的事,是会挑他在家,还是在他离开家后上门。

  为人父母者,在面对自家孩子的时候,总会不由自主的心软,刘小花那人又是个看重孩子的,被田心哄一哄,谁知道会做出啥糊涂事来。

  钟明娥还等刘小花主动呢!

  显然,事实证明,是他妄想了。

  向来心里装不住事的刘小花,这两天依旧忙活着家里家外的活计,把父子两照顾的体面妥当。

  绝口不提她曾经见过田心的事。

  钟明娥见刘小花没提,他也就没主动问。

  时间一天天过去,天气一日比一日热,家里跟个蒸笼似的,大人小孩没人睡得着。

  以往住在小杨村的时候,还没这么热,加上钟明娥的身体又不能长时间吹电风扇,他索性干脆利索的给家里装了并排空调,卧室和工作间各一台。

  当天晚上,一家子便舒舒服服的睡了个好觉。

  虽然空调确实比电风扇要好,但空调的价格也比电风扇要美丽。?

  最起码刘小花知道价格后,就心疼的要命。

  刘小花看着并排坐着看电视的父子俩,嘴巴张了张,凑在钟明娥耳边小声劝告。

  “老钟,这空调的价格也太贵了吧!在你工作室装一台也就尽够了,怎么还买两台?这么贵的东西,你买的时候也不知道跟我商量商量。”

  一台将近三千,两台加起来差不多六千,都够买一套放在的了。琇書蛧

  虽然钟明娥很能赚钱,但刘小花节省惯了,这一下子就花出去这么多,能不心疼不舍么?

  钟明娥笑着解释了一句。

  “空调冬暖夏凉的,挺好,咱现在也不缺点子钱,只要人过的舒坦,钱就花得值。”

  刘小花抱起叠好的衣服放进衣柜,嘴上不服气直怼了回去。

  “可这也太贵了,前段日子你往家添了太电冰箱,还有洗衣机和彩电,还有些有的没的,林林总总算下来得要一万呢!老钟,虽然你能赚,可日子也不是这么过的,还是节省些方是长久之计——”

  刘小花嘴上虽絮絮叨叨个没完,手中的活计也没停歇,拿着抹布把房间内里里外外、边边角角擦拭的干干净净的。

  钟明娥也由着她絮叨,生活本就充满烟火气的。

  他知道刘小花只是心疼钱,不是什么坏心眼的人。

  自从田心干得坏事事发,刘小花在他面前就是畏畏缩缩的,有话都不敢大声说,每日过得战战兢兢,还是现在这钟样好,至少相处起来没那么累。

  很快就到了去京都的日期,夏生一大早就开着小货车来钟家接人来了。

  刘小花怕钟明娥路上吃不好,便赶早起来准备了不好卤牛肉、猪肉铺,还有些鸡翅鸡腿茶叶蛋也准备了不少,除此之外,她还把钟明娥从农场空间拿出来的水果装了不少给他带着路上吃,甚至还煮了一大壶酸梅汤给他备着。

  “路上小心点,注意照顾好自己,早点回来,我会照顾好家里的,你放心吧。”

  刘小花嫁给钟明娥这十多年,这还是第一次见他出远门,她心里担心的要命,只有不停说话才能稍稍缓解她那颗紧张的心。

  钟宝抱着钟明娥的小腿不撒手,两眼泪汪汪的。

  “爸爸,我要跟你一起去京都——”

  钟明娥弯腰摸摸小家伙的头,轻声安抚小胖墩依依不舍的情绪。

  “小宝,爸爸这是去工作,不能带你一起,等长大后爸爸一定带你一起京都好不好?你在家乖乖听话,爸爸给你带好多好多玩具好不好?”

  “好,那爸爸你早点回来,小宝在家会每天想你的。”

  “好,爸爸也会想小宝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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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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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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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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