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钟明娥的悠闲生活>年代十一
  看到丈夫回来,刘小花下意识抖了抖,小心翼翼的偷看了眼钟明娥,犹豫再三,终究还是爱女之心占了上风。

  儿女都是债,心心纵然做错了,可总是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

  现在心心又把丈夫给得罪狠了,若是她这个当妈再不管,那心心该有多可怜?

  万一她有苦衷呢?

  思前想后,刘小花还是想在丈夫这使使劲,看看他会不会松口原谅心心,怎么说到底也养了十多年,从前丈夫那么疼心心,应该会原谅心心的——吧?

  “老钟,我——”

  只看刘小花的脸色,钟明娥猜到她接下来要说什么,左不过是给田心求情,让他把这茬翻过,不要和心心计较。

  不过钟明娥并不打算就这么放过。刘小花这边,那些不该说的还是不要说得好。

  “小花,你不会觉得我只是因为田心满口瞎话、胡乱造谣就不肯认她吧?”

  闻言,刘小花身体一颤,猛然抬头看向钟明娥。

  “什么?”

  难道心心还做了些别的事?

  “田心趁我被她气得晕厥,把家里所有的现金都偷走了,三万可不是个小数目,我没报警都已经是看在这么多年的父女情分了。”

  刘小花如遭雷击,脸上的血色消退的一干二净,嘴巴张张,好半晌都说不出一句话。

  心心居然还偷钱?

  此时的刘小花恨不得直接挖个洞把自己埋了,羞愤欲死到根本不敢抬头看钟明娥的脸色。

  之前的说谎还可以说是年龄小虚荣心重,一时想歪了。

  现在可是偷盗,还是偷自己家里的钱财,这次可没有任何理由当借口了。

  好好一个孩子,做什么不好,居然坐小偷?

  刘小花悲鸣,眼睛一闭,直挺挺的晕厥倒地。

  钟明娥伸手接住了倒下的刘小花,将她抱到床上。

  静静站在床边,看着昏迷不醒的刘小花,思考着下一步行动。

  对于刘小花的人品,钟明娥还是相信的,已经知道田心做的那些丑事的刘小花是绝对不可能原谅她的。

  钟明娥并不指望刘小花会对田心如何,只要她不给自己拖后腿就成,至于其他,钟明娥自有打算。

  稍后,刘小花大病了一场,等到她能起床,已经是一个礼拜后了。

  病了这么些天,刘小花整个人瘦了好几天,瘦的有些脱相,在她能起床的时候,直接跪倒在地给钟明娥磕了几个响头。

  “老钟,都是我不好,是我没教好女儿,我不奢求你的原谅,我只希望你不要离婚,小宝还小,需要妈妈的照顾,至于田心,以后就当我没有这个女儿,我不会再跟她联系往来。”

  刘小花跪在地上,脸上涕泪横流,神情凄苦悲戚。

  她病了的这些天,都是钟明娥在照顾,这段时间钟明娥没有提起田心,好似忘了这件事似的。

  可是钟明娥不提,刘小花却不敢忘,这些天她想了很多,闺女做出那等事,只希望丈夫不会和自己离婚,她不敢奢求丈夫的原谅,只是不想离开。

  他们夫妻十年,她对丈夫和这个家有着很深的感情,更何况还有小宝,她不可能为了坏了心肝的闺女离开丈夫。

  钟明娥伸手将刘小花扶起来,见刘小花一直低垂着头,依旧不敢看自己,无奈叹息。

  “小花,我知道你是个好的,田心做的那些事跟你无关,我不会迁怒你的,田心已经是二十多岁的成年人了,应该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Χiυmъ.cοΜ

  见丈夫没有计较,刘小花立即松了口气,只要丈夫不怪罪,愿意好好过日子,她就别无所求了。

  至于田心,她已经养了这么多年,还供她上大学,做得已经足够了,现在田心已经长大,主意也正,就算她和丈夫不管,闺女也能好好活下去。

  在丈夫儿子和女儿之间,刘小花最终还是选择了丈夫和儿子。

  做出选择的刘小花只觉心口好似被挖去一块,疼得她浑身直抽抽,可想到心心做的那些事,她又强迫自己狠下心来。

  闺女是自作自受,她不能因为一个坏了心肠的闺女,而放弃自己的丈夫和儿子。

  此时,她如果还表露对闺女的在意,那不是直接往丈夫心中捅刀子么!

  时间流逝,翌日。

  杨顺带着钱来到钟家。

  “小二,小蕊相中了那件嫁衣,高兴的不得了,连连称赞、赞不绝口。”

  杨顺乐呵呵的,脸上满是喜色。

  夸赞了一番后,杨顺从口袋拿出一沓纸钞。

  这沓纸钞可不少,钟明娥挑眉看着杨顺。

  见状,杨顺脸上的笑容扩大了几分,将钱推到钟明娥面前。

  “这里是八万块,别嫌弃,别拒绝,我家老大说,你这手艺值这个价,尽管收下就是,不用觉得不好意思。”

  钟明娥?!这杨家人真是想多了,他还真不是嫌弃钱多,要知道再过两年,这件嫁衣可是能拍出上千万的高价呢!

  不过杨家人给的价格也很厚道,这年月的八万块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足够他在城里买一套别墅。

  在这个人均几百块月工资的年月,一件嫁衣能卖到八万块,已经算是超级高薪的职业酬劳。

  钟明娥没有丝毫不好意思,大大方方的把钱收下。

  “那我就不客气了。”

  两人寒暄了会,杨顺想起家里还有事,就没有在钟家多待,便匆匆离开了。

  送走人,钟明娥院门医馆,回头就看到站在房门口的刘小花正看着自己。

  想来刚刚杨顺的那些话,刘小花也听到了,应该知道他把原本给田心绣的嫁衣卖给了村长。

  在得知丈夫亲手所绣的那件巧夺天工的嫁衣是给闺女准备的,她就常常幻想闺女穿上嫁衣的情景,乐不可支。

  谁能想到,丈夫居然把那件嫁衣给卖了——

  顿时心生出浓浓的惆怅,表面上却没丝毫变化,对着丈夫仍旧保持笑脸相迎。

  “老钟,咱家的鸡没了,你中午要想吃鸡的话,我现在就去隔壁二婶子家买一只。”

  闻言,钟明娥立即摇头。

  “不了,等下我要去县城,你若是想吃就去抓,养鸡的事等我回来再说。”

  刘小花乖乖点头,没有问他去县城做什么,自觉自己现在还是戴罪之身,在钟家没什么发言权。

  钟明娥没有解释,将钱装好,便推着自行车出了院子,一脚踩上,向着县城而去。

  小杨村距离县城没有多远,骑自行车一个来回也就四十分钟的功夫。

  钟明娥进了县城后,直径往银行骑行,将钱存好。

  看着存折上的十万余额,钟明娥勾了勾嘴角,面露微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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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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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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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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