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几杯黄酒,还不足够钟明娥喝醉,他刚刚那样,不过是方便说出心里话罢了。
上眼药而已,谁还不会。
钟明娥假醉后说的那些话,可没有半分作假,想必此后杨村长老两口对田心的感官已经发生改变,不说彻底把田心规划成小人,至少也不会再像之前那么相信了。
钟明娥也没指望一次就能扳倒田心,他不过是想潜移默化,扭转村里人对田心的看法罢了。
现在这个年头,大学生的名头还是挺好用的,尤其是在乡下农村,大学生往往更被人高看。
村里人出于对文化人的敬重,最大一部分是因为大学生会分配工作,或成为厂里的正式工,机关单位等,因此大部分人都会相信大学生说的话,自以为大学生不会说谎骗人。
然而很多时候,人品和学历没有多大关系,大学生并不是人品的保证,评判一个人如何,看的不只是学历,而是整个人都为人处世,行事做派。
只是可惜,大部分人都会被大学生这个名头迷惑,从而忽略了光环之下的东西。
之前田心行事之所以那么顺利,跟她那大学生的身份也脱不开。
不过事在人为,大学生的身份也不是万能的。
路过杨家老宅的时候,钟明娥的步伐没有停歇,目不斜视的从院外走过。
不过是些无关紧要的人,无须在意。
只是他不在意,却有人见不得他好过。
就在他快要从杨家老宅门口走过的时候,紧闭的院门突然被人从里面打开,杨秀走到钟明娥面前正好挡住了他的去路。
看杨秀那样,好似一直等在这似的。
然而钟明娥就像是没看到一般,脚步一转,绕过他继续往前走。
杨秀看到钟明娥对自己视若无睹,脸色变得很难看,蹬蹬蹬紧追其后,双手一撑挡住了钟明娥的去路。
“钟明娥,你别走,我找你有事。”
杨秀不出声的时候,钟明娥还能当做没看见,不过他既然出声了,出于礼貌,钟明娥没有继续走,淡淡的问了一句;ωωω.χΙυΜЬ.Cǒm
“你找我什么事?”
杨秀立即皱眉,他感觉钟明娥的风度也太差劲了些,到底不是养在身边长大的,这心都不在他们身边。
杨秀原本也不想找钟明娥,只是想到自家大儿子叫嚣的那些话,杨秀觉得自己有必要跟这个曾今的二儿子好好谈一谈。
这些想着的杨秀,假装咳嗽。
“小二,你大哥之前不是故意找你麻烦的,其实他也是好心,一切都是为了你好,怎么说你们到底是血脉至亲,虽然改了姓名,这亲兄弟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闹僵了对你没好处,毕竟你以后要是出事还要指望他帮忙。”
这人拦下他就为了这?
见状钟明娥挑眉,看着面前这个头发花白、身形佝偻的老头子。
这人有什么资格站在自己面前说这些?他老他了不起么?
仗着自己年纪大就跑来他面前摆谱,真算起来,钟明娥的年纪可比他大多了,这是欺负他没有白头发?
钟明娥暗暗摇头,自己就算老了也是个帅老头,面前的这个连自己一根手指都比不上。
杨秀堵在钟明娥面前,拉拉杂杂的说了一大通,见钟明娥没反应,仍旧面无表情,下意识皱起眉,语气也不复之前。
“我跟你说话呢,耳聋没听见吗?你怎么不说话?”
钟明娥好笑的看着杨秀,见自己没反应这老头倒是把自个气着了!
摇摇头,这人白张了年纪,却没有相应的气性。
“你想我说什么?你希望听什么?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我现在姓钟,以后祭拜的也是钟家的老祖宗,以后埋进的也是钟家祖坟,你跟我掰扯这些没用的。
至于兄弟不兄弟的,你不觉得很好笑吗?无论从哪看我跟杨辉之间从来就不是兄弟,你以后还是不要再说这些话了,免得徒惹人笑话。”
感情不是光靠血缘关系就能维系的,坏事做尽的时候不念一点血缘之亲,现在却把血缘之亲拿出来说事——这家人的脸皮可真够大的。
当初要饿死原主,省下口粮给杨家另外两孩子的提议虽然是王小花提议的,但杨秀从头到尾都没开口反对,这不是默认是什么?
在杨家人心里,身体孱弱的二儿子就算抛弃也什么,左右养着也不一定能养大,不如省下那口粮食给另外两个孩子。
再说,这么多年,两家住在一个村子里,距离相隔不过百米,倘若他这个做父亲对他这个儿子有半点心思,多的是机会,但他从没有行动。
哪怕是面对面,也没说过话。
对于他们来说,原主就是不该存在的孩子。
之前从没把原主放在心上,现在却跑到他面前冠冕堂皇的说着那什么兄弟之间要互敬互爱,互相帮助,他不觉此刻说这些也未免太好笑了么?
没有尽过一点作为父亲的责任,现在竟然还敢摆当爹的谱?
真以为头上多几根白头发就了不得吗?
可惜,站在杨秀的角度,他从没觉得自己做错,加上他今年也有六十五,这人老了老了,反倒比从前要心软许多。
现在的杨秀就想看家里儿女之间和和睦睦,这样他心里也能舒坦些。
家里大儿小女都很孝顺,对他们两老口好的没话说,唯一让杨秀心梗的就是自己当初扔了又被人捡去养大的二儿子。
这孩子怕是记恨上了他们老两口,不然这么多年在一个村子住着,若真有心,怎么不上门看望?
孩子不来,他们作为父母的也不好跟儿子计较,唉,儿女都是债啊!
既然当儿子的硬梗着不肯认输,那他这个但爹的递个梯子,省的一家不睦。
杨秀觉得自己的姿态已经放得够低的了,可见钟明娥依旧油盐不进,他这心里不免冒出不少火气。认定这个儿子果真就是个白眼狼!
他们好歹也养了这孩子不少年月,怎么就养不熟呢?
如果老话说得好,骨缝里透出凉薄的孩子,即便养大了,也定不是个孝顺的。
他们当初的选择没错。
杨秀不是个会演戏的,更何况是在钟明娥跟前,他没丝毫演戏的意思。
从他那张长满皱纹变幻不定的脸上,他内心的某些想法,钟明娥看到一清二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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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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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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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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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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