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词我是在御蛊通神方中看到的。听这名字不觉得恐怖,但要了解它之后,你绝对会被恶心死然后吓破胆。
这蛊面世的时间很短,清末民初之时才被创造出来,算是个新蛊种。
据说创始人是个可怜的母亲,长江决堤,大堤附近的村子,很多人被活活淹死,十室九空,大水之后有大疫,发生了可怕的传染病,又有大半人因病而死,再之后最大的死因便是饥饿了,洪水之初,朝廷还发放粮食,大户人家还会分粥,然而半年之后,朝廷就不管不问了,很多大户人家也被饥民给抢光了,盛下的一些大户全都举家逃走了。
剩下来的人中,都是家中贫苦却又逃不走的人,家中有老人有小孩,根本无法远走。最开始是虫鼠,然后是吃野草树皮,再然后山头都被吃黄了,树皮都被吃净了……
一个女人带着一岁的孩子生活,母亲不忍心自己的孩子饥饿而死,便趁孩子睡着了,去乱葬岗刨尸回来充饥,可惜的是,新鲜的早就被人家捷足先蹬了。
陈腐的又恶臭难闻,无论她怎么弄,洗多少遍,煮几天,孩子都不肯吃,孩子还是要挨饿。她偶尔帮助了一个乞丐,作为报答,那乞丐给了一个蛊方,可以令一切东西都成为美味,那蛊方便是灶王蛊,她吃下灶王蛊后,令她煮的腐肉也变得美味了起来,她便是用这个蛊令她一岁的孩子活了下来,自己在十年之后就去世了。
灶王蛊的原虫是蚂蝗,取十只蚂蝗,置于瓮中,吸食自己的子宫血,并日日放在佛象前供奉祭拜,一百天后开瓮,若里面只剩下一只活物,通体粉红色,浑身还有舌头般的粗糙颗粒,这活物便是灶王蛊了。
这灶王蛊与其它蛊的最大不同在于,它只对创作它的人有效,别人得到了也无用,令这主人如有灶王爷相助,无论做什么菜都会令人食指大动。
灶王蛊主人做的菜中便有细小的蛊虫,这些蛊虫可以欺骗人的味蕾。不过这些小蛊虫在食客的身体存活不了七八天就会死去,因此对食客没有任何伤害。
反而对蛊的主人有害,这蛊是以主人的子宫肉为食的,因此蛊主人用一次对其子宫便是伤害一死,伤害到一定程度,不但主人会失去生产能力,也会失去生命。
听我讲完,所有人都刷的一下扔下手中的筷子。
玲珑抱怨道,“你怎么才说?”
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也是才想起来,不过也没什么,吃下去对身体也没什么伤害,除非是它社食材本身便有问题,灶王蛊子虫只可欺骗人的味蕾,却对人无毒。”
我话虽是这样说,但自己想到每一口都要吃下无数的小虫子,并且那些虫子是用血与肉喂在的,也禁不住有物从胸中上涌,就跟晕车将吐未吐一般难受。
我看玲珑与周婆婆的面孔,都是皱眉缩鼻,应该也是十分不舒服。再看萧长天与小狐狸,他们俩倒是没有任何不适,仿佛我们讲的话与他们没多大关系似的。
我冲玲珑与周婆婆说,“还不确定哩,一切不过是我的推测,我要再观察观察才能确定。”
怎么实验?当然是天牛蛊了,这家伙突然醒了过来,我自然是要拉壮丁的。
我悄悄弄了些意粉放在右手心,然后将右手放到桌子下面,然后用意念呼吸天牛蛊,天牛天牛,快快现身,试试意粉,有无蛊存。
一直念了十我遍,我感到右手背发痒,我知道那是天牛纹身所在的地方,它正在活动着要从我手上出来,麻痒了几十秒后,手上有一阵拉扯感,那是天牛蛊已经脱离我的身体了。
我表面上观察着桌上的盘子,桌子下的右手悄悄翻转手掌,掌心向上,并松开手心。
我一松开手心,便感觉到天牛蛊突然加速了,然后疯狂地冲到我的手心,三下五除二将那里的意粉吃进了小肚子里。
天牛蛊的这个举动,便充分说明了,我们吃下的意粉里果然是有蛊虫的。
确定了之后,我在意念中对天牛蛊说,“骑士快回我手背上,快回我手背上。”,天牛蛊虽然不会说话,但是与我一体两命,天然地便亲近我理解我,所以在我心中重复这句话时,它便又迈动小短腿爬回我的手背,在一阵皮痒之后,我知道那是天牛蛊又回到我的手背。琇書網
为什么要让天牛蛊悄悄做这些事情呢?一是不想让这家饭店的人知道我晓得了它们美味的真相,人家即然有会灶王蛊的人,自然也就有蛊界高手撑腰,我可不想轻易招惹;二是不想让萧长天知道我手背上天牛蛊的事,不管怎么说自己的底牌不要太暴露才行,暴露了底牌,以后就不好玩了。
我表面上专注着这桌上的饭菜,然后恍若有所发现似地说道,“有问题,这果然有问题,上面确实有很多细小的虫卵。”
所有人面上的表情都更加不好了,都想要去找这家店老板算账,特么的怎么可以给食客吃这样的东西,特么是想钱想疯了吧。
我压低了声音说,“能在佳兆业中心五楼租得起这么大的店面,这便说明人家有钱,相当有钱;第二个,老板还会做灶王蛊,说明这老板是要钱不要命的,对自己狠得可怕,这种人是没有人性的,就跟神经病疯子差不多,我们就不要招惹这种人了。”
小狐狸与萧长天对我的这番话很是不屑,说我太过胆小怕事,完全不像个修行者。
我心道,我算哪门子修行者,不过就是身体里有一只蛊虫罢了。
玲珑与周婆婆倒是很赞同我的话,说“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明知这种人就是疯子,何必还要跟他搞得不清不楚。”
当下,我们对空保说,“我们有事,吃不完了,给我们三个盒子,我们打包带回。”
不一会儿空保拿出一个袋子与几个盒子,我们便开始迅速打包。我们随便打包了三盒,就去柜台买单了。从收银员的表情来看,她并没有什么反常的发现,动作流畅,神情自如。
买完单,我们便匆匆走出这家航空主题餐厅,匆匆下到负二楼车库,我起动了车子不一会儿便驶出了华贸停车场。
一出停车场就是鹅城大道,来到这车来车往的道路,我的心才真正放松下来。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我倒不会这么紧张,我毕竟有天牛蛊在身,其实不应惧怕任何蛊虫。只是还有四人在场,我不得不小心一些,这才匆匆离开。
我说道,“想不到如今之事,还有人会祭炼灶王蛊,我还以为早就失传了哩。”
玲珑说道,“你好像还挺高兴?”
我笑笑不说话。想了会儿才问道,“你们觉得那个凤老板是个什么样的人吧?这年头人还有损耗自己的健康,只为令客人多来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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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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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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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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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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