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九零:福运贤妻做首富>第150章 小曼姐姐又是谁啊
  转眼又是一天,周五的晚上,常喜下班后接了两个女儿回家。

  家里正在炖春笋老鸭汤,那味道太香了,笋子的清香和老鸭煲足了时间散发的肉香交织在一起。小荷花一到家就馋得不行了,馋嘴猫吃得不多但遇到好吃的就发馋。

  宋父立即就给盛了一小碗汤,让她先喝着玩。

  秋蕊和宋煦,还有强子小香,下午一起被宋父打包带去了公园玩。这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散心和春游了,宋父还自备了糕点和水果,到了地方,又叫秋蕊去买了两个风筝,大家一起开心地玩了一通。

  还跟老金也打了个招呼,宋煦的长相把老头也吓了一跳,连说太像了。

  老金十分羡慕宋老头了,不仅孙子孙女就有三个,金琪也老喜欢往那家去。哼,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小荷花听说外公带哥哥去公园玩了,喝完汤后立刻扭了扭腰,甜甜地问常喜:“爸爸,明天不上学,可以去游乐园吗?带上哥哥和小曼姐姐一起去!”

  常喜是无法抵抗女儿撒娇的,但他最近没有休息了,要一直上班,春英也一大堆事情,肯定没时间,就把询问的眼神看向了宋父。要去游乐园的话,只能宋父带队,和秋蕊一起负责看小孩,但孩子这么多,能看得了吗?

  “这主意好!你放心去上班,我们家孩子都很乖,没事的。”宋父乐呵呵地说道。

  秋蕊和宋煦受的伤还没有全部好,但一点也不影响日常生活了,宋父不想女儿和外孙闷在家里,反而老想起之前的事,也打算多带他们出去走走呢。

  常喜想了想也跟着点头了,强子和小香肯定也要跟着去的,想来四个大人照顾几个孩子应该没问题。

  秋蕊则问小荷花:“宝贝,小曼姐姐又是谁啊?”

  她这两天刚刚知道姐姐还有一个干女儿金琪,这又多出一个小曼,当下有些感慨,姐姐的孩子缘还是那么好。

  “是个很漂亮的姐姐,跳舞也特别好看哦!”小荷花回道。

  宋父在一旁大致地说了说小曼的来历,让秋蕊就把小曼当侄女看待就行。

  秋蕊点点头,又被小荷花问大煦哥哥在哪里,回道:“哥哥在舅舅房间里看书呢,你去找他玩吧!”

  小荷花嗯了一声,蹬蹬蹬地跑向房间,迫不及待地告诉哥哥要去游乐园的好消息了。

  -

  等晚饭全部做好,摆上了桌子,春英带着小曼掐着点进门了。她们在楼下恰巧碰到,一个是加班加到现在,一个是上了兴趣班所以晚了些。

  春英今天一整天都待在俊造,上午开了因为她无法出席而一再延迟的第一季度总结会议,下午就一直在忙着处理各个项目堆积的事情。不过也有好消息,总结会议开完,她的分红就要到手了,拿出米粉项目的90万后,还能剩下小三万,可以先攒着。

  小曼从见到春英就开始叽叽喳喳说不停了,好不容易盼到了春英一家回来,她的心情十分激动。

  到了家里,春英先把坐在客厅看动画片的强子介绍了,再是一直在厨房收拾的小香和秋蕊。

  小曼见到陌生脸孔也不失热情,很有礼貌地打了招呼。

  秋蕊第一眼就很喜欢小曼,觉得她就跟那刚刚开放的水仙花似的,水灵灵的,白皙又漂亮,姿态也比普通姑娘都要更挺拔,脸上洋溢着热情自信的笑容,闪闪发光的如同太阳一般耀眼,一眼就能看出是富贵和精致里养出的孩子。

  “小荷花说小曼姐姐很漂亮,现在一看果然如此,是个标志的小美人。”

  秋蕊的话音刚落,小香就猛点头,她也觉得这女孩真漂亮,看着比年岁小些、还没长开的冬雪、小荷花更出众。

  “其实阿姨……我能跟着冬雪她们一起叫你小姨吗?”小曼被夸得不好意思,刚说了个称呼又觉得不太好区分,她管春英也叫阿姨呢。

  秋蕊自然不会介意称呼这种小事,就笑着点了点头。

  小香继续说道:“其实小姨也很漂亮,我看得出来你和阿姨长得特别像呢。”

  秋蕊有些疑惑地摸了摸脸,她现在的脸上还是五彩斑斓的呢,“真能看出来长得像?”

  “嗯嗯,最起码有五分相似,我学过画画,会看骨相哦。小姨脸上是磕碰到了吗?应该是淤青还没有完全消散的痕迹。”小曼指了指自己的脸蛋。

  秋蕊感慨这孩子聪明,心里更是喜爱,“对,是淤青造成的。你连这个都能看出来?”

  “嗯,我小时候学舞蹈笨手笨脚的,经常摔到脸呢!小姨,我书包里有针对祛瘀特别有效果的膏药,我拿给你试试看!”

  说完这话的小曼立刻拉开书包拿出了一管写着许多英文的药膏,全新的,她之前买一次就会买个好几只备着。

  秋蕊看向姐姐,春英径直把药膏接了过来,眨了眨眼问道:“小曼,你怎么随身还带着这种药膏?”

  小曼知道春英已经猜出来自己重新开始练舞了,低下了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转了转脚尖。之前那么信誓旦旦地说要放弃芭蕾呢,结果还是忍不住想要重新回归舞台。

  春英把小曼搂在怀里抱了抱,“好姑娘,好好练,咱们跌倒了,坐着歇一歇撒撒娇再起来也没事,一点也不丢人。”

  “嗯!”小曼愉悦地答应着,心里想宋阿姨就是与众不同。

  别人也没太听懂两个人之间打的哑谜,冬雪这个小机灵鬼倒是明白了,跟着说道:“小曼姐姐,到时候我带妹妹去给你献花。”

  这是假设以后小曼重新拥有芭蕾舞演出的时候了。

  小曼自然很开心,伸出了手指,“好呀,咱们拉钩!”xǐυmь.℃òm

  “好呀!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变谁是小狗!”

  宋父在一起等孩子拉完钩,就催促道:“好了,小曼快去洗手,咱们吃晚饭了,不然菜都要凉了。”

  众人正准备乖乖去洗手,冬雪说道,“我去叫哥哥和小荷花出来吃饭。”

  春英一拍脑袋,拉住小曼,“等会,还有一个小帅哥没跟你介绍呢。”

  小曼见到从房间里出来的宋煦果然满脸惊讶,想了想之后,喃喃说道:“我现在知道舅舅小时候长什么样了!”

  宋煦出口的话却略带几分烦躁,“我是宋煦,不是宋东竹。”

  “抱歉,我只是觉得太……对不起,宋煦,我没有把你当做舅舅的意思。”小曼有些尴尬,立刻道歉。

  ——但是真的很像啊!而且跟舅舅长得像也没什么不好吧?毕竟那么帅气的一张脸。小曼内心充满不解。

  春英有些惊讶地看向宋煦,脸上忍不住流露出一丝笑意,虽然这孩子一直都跟宋东竹不亲近,但这还是第一次在言语上表达嫌弃。看来以后舅甥俩还有得磨呢。

  秋蕊更是讶异,她自然更懂儿子,知道宋煦是个心口不一的,表面嫌弃舅舅,但其实内心里还是很喜欢舅舅的,也对长得像舅舅这件事十分接受,今天这句话,怎么有些恼凶成怒的意思?

  宋煦也觉得自己太没礼貌了,但他就不想别人看到他就立马联想到宋东竹,对他的记忆点也只有和宋东竹长得像啊。而且他跟着妈妈来到鹏城之后才发现,舅舅在这边真的很有名,不仅鹏城电视台天天播他的广告,小区里个个都认识外公和舅舅,就连逛商场也遇到过盯着他的脸嘀嘀咕咕的。

  虽然他确实不讨厌舅舅,甚至两人之间因为一样的长相有着奇异的默契和亲切感,但以后会不会大家见到他就喊宋东竹啊?有点烦恼,他决定把舅舅的帽子抢走自己戴!

  傻孩子,还以为戴上帽子能躲避一些目光,殊不知,这样打扮后,他跟宋东竹更像了!

  好在小曼道歉后,宋煦也跟着道了歉,春英立刻就催着孩子们去洗手吃饭了。

  -

  等吃完了饭,小孩们一起玩了几把游戏。

  小曼自觉大家都熟悉了,就把心里的好奇问了出来,“大煦弟弟,我今年要满14岁了,目前在读初二,你呢?”应该跟自己差不多吧?反正身高看着差不多。

  没等宋煦在心里决定好虚个一岁还是大胆虚个三岁,秋蕊已经率先回答道:“他今年满11,下半年上初一了要。”

  “哇~那弟弟上学比我早,我下半年初三。”小曼惊讶地说道,心里暗自决定还是要老老实实多喝牛奶,尽量长高些。

  宋煦突然问道:“你读哪一个学校啊?”

  “耀华中学,我们学校还挺不错的,你也可以考虑下哦。它有初中部和高中部,可以直升,各种课程也安排得很丰富。”小曼知道宋煦要转学到鹏城,帮自己学校打了个宣传。

  春英在一旁听着点点头,“我这两天咨询学校,也听到不少人推荐耀华,而且校区离这边不远。”

  耀华中学是个民办私立学校,主打的教学理念是让孩子接受真正的精英教育,全面发展,设置了各种兴趣课程,整体的教学水平更是高出普通学校一截,在鹏城非常有名气,在初高级中学里能排得进前三。

  它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采取寄宿制管理,配置生活老师帮助解决生活难题,让孩子更独立自主。食堂也异常好吃,美味健康双合一。张怡当初给女儿选学校,就是考虑到了这方面耀华做得最好才最终选择了它。

  秋蕊却因为这个原因不愿意儿子去,她不想孩子一个人孤零零地待在学校。

  “肯定可以申请走读的,对吧?“春英问小曼。

  小曼点点头:”可以的,我们班里就有住在学校附近的同学,申请了走读。我们偶尔还会让她给我们带零食呢。“

  “我就说嘛,不可能规矩定得那么死。”春英笑着说道。

  不仅是宋煦,冬雪再过两年也要考虑读什么初中了,她想尽量给孩子们在教育上争取更好的资源。

  宋煦听完之后,明白耀华是个很贵的私立学校,内心想拒绝,又想到之前春英说的话,最终没开口。他决定选择相信妈妈和姨妈,她们会给他做最好的打算。

  小荷花可听不懂那些,只突然想起来,把明天要去游乐园的消息跟小曼说了。

  小曼听完果然很兴奋,开始跟小荷花讨论明天去了要先去玩什么项目。

  冬雪则在一旁打了个电话给金琪,这样出门玩的事情当然不能落下她。

  -

  赵飞就是这个点上门的,他过来接强子和小香,怕他们不好意思过去,顺手带了一袋子枇杷,也是家里亲戚送来的,想着廖家孩子多,就分了大半送过来。

  进了屋一看,孩子真的多,一点不冤枉。

  春英想赵飞确实挺体贴的,又把她今天抽空打电话给赵胜龙,拜托他帮忙看房子的事情一起说了。

  其实她还让赵胜龙顺便看看有没有类似扫盲班的存在,可以接受成年人的。她打算送小香先去念个书。强子脑袋有问题,这方面是没指望了,但小香脑袋不仅正常,甚至算得上聪明,夫妻俩总得有一个识点字,这才能更好地在城市里生活下去。不过这种事就不好当着大家的面说,她准备安排妥当了再私底下跟小香说。

  “其实真没必要急着找房子,可以在我那住段时间,先把工作定下来,再找嘛。”赵飞认真地给出建议。

  春英给含糊过去了,这对小夫妻要找到工作还得好一阵时间呢,不好一直叨扰赵家,但她这里又确实住不下,还是租个房子更省心。

  小香握了握强子的手,她的心情是感激又复杂,她觉得自己当初选择了强子,现在才会遇到的都是好心人,真好。

  宋父先给小荷花剥了颗枇杷,又招呼小香和强子吃,一人塞两颗,让他们别见外。

  这时电视里正好是宋东竹的广告,小荷花高举着一颗枇杷,大声说道,“舅舅也吃!”

  大家不约而同地都笑了出来。

  赵飞则把自己那个拖了好久,前几天终于做好的企划想了起来,跟春英说道:“嫂子,你上次给我那建议,就让东竹拍摩托车广告那个,我想了个方案,你听听看?”

  春英没想到赵飞真把那句玩笑话听进去了,不由正色道:“你说说看。”

  赵飞就把自己写的大致内容说了出来,含括宋东竹的大致成就,重点突出飞马车铺在投放广告后增加的新客数量,以及摩托车广告拍摄方案。广告设计了一些能体现摩托车性能的高难度飙车动作,再加上俗套又浪漫的追爱情节,毕竟这可是之前那则广告大获成功的精髓。

  “用风驰电掣激活热血,用儿女情长吸引注意力,非常不错。”春英听完之后觉得赵飞在这方面的想法都很好,只帮着挑了几个小毛病,就让他递给品牌总公司试试看。

  赵飞一看春英都说好,信心更足了,“好,那我回头就交上去。”

  “我还挺期待的!”春英想了想,觉得这个方案成功的概率还挺大的。

  赵飞的心态很好,“不管会不会采纳,我也算挑战了下自己,不亏!”

  “享受过程,这心态很好。”春英笑着说道。

  -

  晚上洗完澡,春英边往脸上抹水乳,边把自己对于小香和秋蕊的不同安排跟常喜说了,“你觉得怎么样?”

  常喜往正看了一小半的《冷冻技术》里搁了张书签,仔细想了想说道,“我觉得你想得对,基础的文化知识还是应该要有的。至于秋蕊,或许也可以让她先读读书?直接让她跟着你做事,难度系数是不是太高了?”

  秋蕊和东竹都是只读了初中就没读书了。秋蕊是毕业后跟着同学去了榕城市里打零工,也是在打工的时候,认识的莫玉宾,自由恋爱,所以才有后来的远嫁。

  “嗯,我有想过。但让秋蕊去跟着老师读书,还不如我亲自手把手教呢。何况跟着我,先把胆子练大了,后头不算自己做点什么,应该都不会差了。”春英也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常喜点点头,“那就按照你想的做吧,你更了解亲妹妹。”

  “嗯,老师讲课她最多听得进一半,我讲课,得让她全部听进去,不然打手心。”春英开了个玩笑。

  常喜低声笑了,“原来冬雪随的你。”

  冬雪现在时常会盯着妹妹写作业,偶尔也客串下老师,每次到这种时候,小荷花就不敢撒娇了,比跟着爸爸上课还认真,小孩觉得这时候的姐姐很凶,心里慌兮兮的,一点也不敢偷懒。

  “就得冬雪才能治得住小荷花。”春英一听这个也笑了。她小时候也比宋父还有权威,秋蕊和东东两个人都不敢惹她生气。

  常喜又说道,“春英,我也有件事要跟你商量。”

  原来廖常尊还是打来了电话,开口想借两千块,准备盘下店铺给他老婆经营。那铺子是临近学校的,要是卖些零食糖果啥的,准受小孩子欢迎,客流量不会小。

  这电话正好叫常喜接着了,在仔细问清楚店铺情况后,常喜说要跟春英商量下再给他回电话。

  “你想借,对不?”春英立即猜到了常喜的想法。

  常喜点头,“我觉得他那个店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也承诺一年后不管铺子发展如何,都会还钱。既然我们现在有这个能力,就……还是借吧。”

  “嗯,我也支持。既然他是办正事,就借吧。”春英表示同意。

  不管如何,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兄弟。不能盲目给钱,但也没必要真的变成仇家。

  常喜笑了笑,为春英懂他的心思而开心,“那我明天就汇款给秦朗,让秦朗帮我拿借款单。”

  “你这个主意真不错!”春英笑了。

  其实这钱借出去就做好了拿不回来的准备了,但最好还是不当冤大头。让秦朗做中间人,想必廖常尊多少也会在意些。

  说完大事,夫妻俩黏黏糊糊地亲了亲,把灯一关,被窝一盖,又是一个甜蜜的夜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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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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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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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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