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九零:福运贤妻做首富>第141章 又回榕城3
  顺利地说服强子和小香,再认认真真地陪着宋父去提前给母亲和先祖们扫墓结束,春英和常喜带着两个孩子先回了廖家。

  这已经是他们回到榕城的第四天。

  常喜觉得他提前给自己和两个孩子都请了半个月的假期,是极有先见之明的,回老家,可太费时间了。

  “对对对,廖工最会未雨绸缪了!”春英敷衍道,手上则在检查等会要送去廖父廖母那的礼物。

  常喜不满地捏了捏老婆的脸颊,捏完又变成心疼,“我怎么觉得你又瘦了?脸上连肉都掐不起来了。”

  可不是又瘦了,先是鹏城那边要各种赶着提前安排好工作,接着回来榕城也一天没歇呢,又得忙里忙外操持这些烦心事。

  “没事,等回了鹏城,再让我爸给我好好补一补。我查好了,我们现在就过去吧。”

  春英说着又招呼两个女儿赶紧收拾好书本,要去看爷爷奶奶了。

  姐妹俩这趟回老家都是带着课本的,冬雪自学就能像模像样了,倒是小荷花被爸爸教了几天之后,语出惊人地问能不能以后都在家里上课,爸爸讲课太有耐心了,她可太喜欢了!在被常喜果断拒绝之后,小荷花很是闷闷不乐,直到姐姐提醒她,上学可以和同学玩耍,她才又开心起来了。得,这孩子也是个想一出是一出的。

  这会冬雪听说要去爷爷奶奶家后,有些不情不愿。她这个年纪开始有自己的想法了,本身又聪慧,知道爷爷奶奶不待见自己一家人,便一点也不愿意送上门去讨人嫌。www.xiumb.com

  常喜安慰大女儿:”咱们就走个过场,上那边送完礼就回来。“

  “爸爸,爷爷奶奶为什么不跟我们住呢?”小荷花疑惑地问道,她的同学家里面,好像都是跟爷爷奶奶住一块的。

  常喜知道小荷花只是刚好想到了问一句,但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能让孩子不伤心。去年她生了一场那么严重的病,通知了家里,也不过得了一句“生死由命”的话,她的爷爷奶奶可从来没想过要为她哪怕祈祷一下……

  春英被常喜碰了碰腿,好笑地瞥了一眼为难自己的老公,接过话头:“宝贝,爷爷奶奶要是去跟我们住,外公就没房睡了。”

  对付小孩,不用讲那么多大道理,有时候只要让他们做选择就好了。

  “那不要,我要外公!”小荷花立刻说道,外公可是最疼她的。

  春英就笑了起来,“所以啊,你喜欢外公,外公也喜欢你,我们就住在一起啊。”

  “嗯。”小荷花立刻不纠结了,反正她对爷爷奶奶压根没多少印象。

  常喜捂住脸轻笑了一声,确实是他想太多了,孩子就算要伤心也得有个感情基础呢。

  -

  等一家四口到了廖父廖母那,把礼物放下,破天荒的,王兰不仅招呼坐下,又打发廖念荣去拿些零食出来给妹妹们吃。

  常喜和春英对视了一眼,都有些疑惑,这老太太怎么突然转性了?

  廖念荣也惊奇地看了眼自己的奶奶,但这活他乐意干,他本来就喜欢堂妹,当即拿了一大盒他最爱吃的巧克力出来。

  那巧克力还是全家享的……冬雪和小荷花都没有很大的兴趣,平时吃得多了,这会也不想吃,就摆摆手说不要。廖念荣转过头又拿了几根很奇怪的小圆柱形透明包装出来,有筷子两倍长,介绍说里面装的是酸梅粉。这玩意姐妹俩别说没吃过,就连见也是头一回,都有些心动了,看妈妈没阻止,立刻就拿着尝了尝。

  在常喜大哥廖常尊的孩子里,春英是最喜欢廖念荣的,他虽然被养得有些霸道,但心地真的不坏,看他一开始拿出巧克力分享就知道了,那玩意不算便宜。所以这会见他拿出包装简陋的酸梅粉,春英也没阻止,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嘛。

  小荷花很新奇地说:“酸酸里有点甜!好奇怪的味道!”

  冬雪点点头,她也觉得好奇怪,不过确实很新鲜,两姐妹都觉得还不错,一起说谢谢哥哥,把廖念荣开心得不行。

  小孩在用零食交流,大人那也说着话。

  王兰寒暄了几句话之后,就开始做铺垫了:“常尊想在县里租个铺子,让他媳妇去卖点零食啥的,赚点小钱,要是发展得好,咱们念荣也可以转学到县里读书了,这不挺好?”

  “嗯,挺好的。”常喜答道。

  王兰满意地笑了笑,接着用理所当然的口吻说道:“你当弟弟的,如今有钱了,也得多想想自己的兄弟。常尊租那个铺子,租金是一年起步的,不便宜,你得支持支持你大哥啊。”

  常喜立刻笑了起来,难怪有好脸色了,在这里等着呢。

  “妈,大哥要借钱,让他亲自跟我开口吧。”

  王兰急了,“什么借钱?你大哥准备开个店,你当弟弟的,难道不表示表示?”

  “妈,需要我提醒一下你,以前我借钱给孩子看病的时候,大哥是怎么对我的吗?”常喜淡淡地说道。

  王兰眼睛一瞪,“以前是以前,现在你开始做生意有钱了,就不认父母和大哥了吗?”别以为她不知道,好多去鹏城打工的人都传呢,春英做着生意,赚得不少!就连那张家的小儿子张大叔,买车钱也是管春英借的!这外人都能帮,帮帮自己大哥不是天经地义吗!

  “这不是跟你和大哥学的吗?”常喜突然慢慢地说道。

  春英有些意外的看了眼常喜,觉得他现在的状态像是一只浑身竖着刺的刺猬,但总好过从前如同一只被赶出家门却舍不得走的小狗一般好吧?她的常喜,终于学会了在父母那保护自己了。

  王兰也无比意外小儿子突然的强硬,她想了想,妥协地说道:“好,那就照你说的,算作是你大哥找你借钱好了。你们现在有钱,就把钱给我吧。”

  “我还是那句话,如果大哥要找我借钱,让他本人找我说。”常喜没有松口。

  王兰推了把坐在旁边沉默的廖父,“老头子,你看看你养的这个小儿子,家里养只狗还知道摇摇尾巴,如今他是有了两个钱,连爹妈大哥都不认了!”

  廖父吸了口烟,良久才说话:“常喜啊,你大哥在县城工作,休息时间不多,这才叫我们向你开口,你要是有钱,就拿出来帮帮你大哥,等以后他赚了钱肯定还你。”

  “那欠条谁来写?”常喜问。

  王兰突然大声地哭喊起来:“诶唷,我生的好儿子啊,要逼着他的父母给他写欠条了!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这就是王兰的招数了,先强势逼迫再耍赖撒泼,没有几个人能赢得了她。这会闹得动静大了,好叫大家都来廖家看笑话。她就不信,在大家指指点点后,常喜和春英还能不松口。

  冬雪和小荷花被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爸妈身边,被春英搂住。春英觉得很无奈,这么多年了,婆婆的招数还是没点新花样出来。只是村子里的消息也不知道到底怎么传的,让她这么确定自己和常喜有钱。这样借钱基本上就是有借无还了,廖常尊也跟他妈一样没长进啊,有个什么事就喜欢躲在父母后头,自己缩着头,想不劳而获。

  “明天族里扫墓,我会一起参加,结束之后就回鹏城了。如果大哥真的需要借钱,让他给我写欠条,承诺什么时候还,我会凑一凑借给他的。妈,你以前最不喜欢我的一点,不就是觉得我的性子不像你吗?现在不一样了,我也可以像你一样狠心了。”常喜一字一句慢慢地说道。

  王兰完全愣住了,她确定自己这个小儿子跟从前真的不一样了。

  “我和春英一年到头在榕城也待不了几天,你想怎么说我,无所谓了,我们反正听不到。”常喜的目光落到自己带来的礼品上,“该维持的脸面我会尽量做到,希望爸妈也可以。没什么事的话,我们就先走了。”

  王兰依然在震惊中,没接话,倒是廖念荣听到这话起了点小大人的范,“叔叔婶婶,你们晚上来我家吃饭吧!”

  “不用了,念荣,谢谢你的邀请,叔叔家里也是可以做饭的。”常喜摸了摸侄子的头,接着就跟春英带着孩子们离开了。

  -

  那场谈话过后,王兰没再闹幺蛾子,春英和常喜也就顺利地按照计划完成了族里的扫墓以及亲戚间的送礼。

  随后又汇合了宋父和宋东竹,一起去看望了姑妈。如今春英和弟弟都算有所成就,给姑妈从鹏城带了不少礼物,把老人哄得很开心,氛围温馨和美,让春英舒心了不少,这才是真正的合家欢。

  告别姑妈之后,强子和小香也带着总共三十四块钱的家当跟了上来,当起了宋家人的小尾巴。

  在离开鹏城后的第七天,春英一行八个人到达了宁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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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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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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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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