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九零:福运贤妻做首富>第109章 三个女人的聚会
  杀青宴之后,宋东竹终于回了家。

  陈嘉给他放了一个礼拜的假,接着会给他安排系统的演技培训课。因为灵气悟性和磨练出来的演技确实可圈可点,宋东竹已经被陈嘉正式地签到了自己公司。

  在家里过了两天陪陪老父亲,带带小荷花的生活之后,宋东竹想去海边玩一圈,但家里人都摇头,宋父是懒得去了,相比下海他更愿意在家泡脚,常喜目前是疯狂加班搞研发的模式,冬雪马上要期末考试,小荷花倒是想去,家里人可不敢让她去。至于春英,她忙着做规划,也根本不想给自己放假。

  没想到的是,最后帮宋东竹达成心愿的是赵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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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几个月过去,赵飞全家都已经搬进了半岛花园,中间也去看望过几次小荷花,等小荷花好转,春英又专程送了谢礼,一来二去的,两家人的联系比之前多了些。宋东竹听姐姐说了赵家就住在附近,立刻就想骑车过去找人玩,春英给阻止了,“大白天的,人家肯定在店里忙呢,你打个电话问问他嘛,或者让他晚上来家里吃饭。”

  于是到了晚上,赵飞就拎着一大袋子的新鲜荔枝上门来了。

  鹏城这地方盛产荔枝,这个季节也正是吃荔枝的季节,不过呢,小荷花是被禁止吃荔枝的,这玩意爱上火,害怕小孩吃了上火发热。如今家里都有些如履薄冰的意思,就连冬雪也被要求少吃些。冬雪的自制力向来强,而小荷花就不行了,越不让吃越想吃,上次在杀青宴上被舅舅阻止了,这次在家里还不让吃,就有些闹脾气。

  赵飞立刻懊恼自己为什么要买荔枝,早知道应该买苹果。

  不过春英和宋东竹都连忙让他别多想,小荷花只是因为大家都能吃,自己不能吃才闹脾气,并不是真的非要吃荔枝。

  果然,等宋父专门给她炖的冰糖雪梨凉好了,小人也立刻恢复了心情,开始小口小口地吃雪梨了。

  赵飞感慨地说道,“我小时候也这样,要是表哥表弟有啥玩具我没有,非得闹上一回脾气。”

  “东东小时候还为买玩具哭过呢!”春英立刻把弟弟的糗事拿出来分享了,“我记得是一架特别小的飞机,但挺贵呢,那时候哪有啥钱买玩具,我爸就不让买,他不肯,哭着把那玩具拿了就跑了,后头我爸付了钱,又找了他好几条街才领着回家了。”

  这话一出,大家都哈哈大笑,宋父尤其感慨,那个时候,小儿子是真皮呢,一转眼都长那么高了。说起来,当年大家都穷,宋东竹抽条的速度又快,宋父一度害怕自己养不活儿子。好在,孩子们都健健康康地长大了。

  宋东竹的脸上是疑惑,这件事他已经不记得了,但姐姐说出来,他又觉得是自己干得出来的事,他确实懂事比较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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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饭后,宋东竹就跟赵飞聊到了想去海边,赵飞立刻响应,他今年还没怎么认真休息过呢,一直忙店里和新家的装修。

  “而且我还买了辆小车,嘿嘿,咱们可以直接开车去玩个两天,很方便!”

  宋东竹立刻心动,他说好的考驾照还没有去考呢,赵飞居然已经有车了!心里迅速盘算了下刚刚到账的片酬,如果买辆车……算了,买了车又是穷光蛋了,舍不得买,何况还不知道后头能不能接到活呢。不过他到时候得好好研究一下赵飞的车。

  而赵飞喜欢看电影,还是陈嘉的粉丝,对拍戏的事情感兴趣,两人你问一句车,我问一句戏,居然也聊了两个多小时才散,不过一起去海边玩倒是定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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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东竹去了海边,春英这边也促成了一个小聚会,她帮着约了程茵,准备一起去余甜家的别墅来一场下午茶。

  当天,冬雪要上学,宋父去公园溜达了,春英就带着小荷花和一大包的面粉和乱七八糟的食材去了半岛花园,准备借着余甜家的烤箱,做些饼干给大家吃。

  到了地方之后,程茵和余甜见了面,互相的第一印象都挺好。

  程茵穿了条v领收腰的小黑裙,门襟拼接了一圈白色木耳边,呼应a字裙摆,既有成熟女人的韵味又夹杂着几丝俏皮的甜美,完美衬托了她温婉灵动的气质。

  而余甜则身穿无袖的白色背心裙,用一条宽宽的棕色腰带简洁利落地勾勒出小细腰,裙摆在大腿位置,飒美之中带着几分性感,完全不像个刚生完孩子的妈妈,倒像是颇具风情的女明星。

  相较之下,春英穿的就简单多了,白色t恤配上牛仔裤,中规中矩,不过仗着身材好,入眼也是清爽又苗条。

  互相交谈了一会后,余甜道出了自己想见程茵的目的,“又宝现在越来越好带了,我想把自己之前创立的服装品牌恢复运营,目前正在找设计师,所以冒昧让英姐把你请来了。”她对目前看到的程茵的衣品和气质都挺满意的,当然最惊艳的还是那条小红裙。

  程茵心思开始活泛了,一看余甜的别墅地段和家里的装修,就知道这是位不差钱的主,再看她整个人的气质和家里各种布置体现出的品位,更确定这人的审美很高。如果换一个这样的老板,倒也挺不错。不过,这样的老板的弊端是,她的意见肯定会非常多,甚至可能会主宰设计师的风格与设计。自己还要继续做别人想法的工具人吗?

  春英好奇地问道,“品牌叫什么名字呀?规模如何?”

  余甜的脸上浮现少有的窘迫,“取了我名字的谐音,叫遇甜。”至于规模……积压了满满一仓库的卖不出去的货算不算?

  “啊,遇甜这个品牌,我听过。”程茵恍然大悟。

  鹏城女装圈的人多多少少可能都听过,遇甜的老板出手阔绰,高薪招揽了不少有本事的设计师,衣服款式也大胆前卫,店开在商场里,人流量倒是不小,但大家往往看过就算并不下单。

  至于原因嘛,一则款式过于前卫,不好驾驭,一部分女人更是不敢驾驭,害怕被人指指点点;二则价格实在太高,料子设计虽好,但实穿性低,于是销量很不好。偏偏余甜做规划的时候极有信心,不听劝地备了不少货,倒是给不少面料商和服装厂都带来了大笔订单,但最后卖不出去的只能堆积在仓库,成为圈内笑话。程茵之前偶尔会有一些出格些的设计,还被老板说过,学什么不好学遇甜。

  程茵问道:“之前那些设计师?”

  “都另谋高就去了。”余甜自嘲地笑了笑,“也不怪他们,销量太差了,他们觉得跟着我没劲。后来我……也有其他事,又怀了又宝,就干脆地关了店。”如果婚姻是坟墓,自己也算是走了一趟鬼门关了,但得到又宝这样的礼物,也不算亏。

  程茵了然地点点头,如果市场反馈很差,确实设计师很容易崩心态。

  春英听完两人的话,终于知道余俊梁的那句“送财童子”何解了。看两人聊得不错,就准备自己去厨房做饼干。结果,她一去,小荷花也要跟着去,刚走了几步,又宝立刻哇哇大哭。

  余甜没明白儿子为什么哭,把他从摇篮里抱了起来,又宝倒是立刻停了哭声,但整个人都朝着小荷花的方向扑腾,嘴里发出啊啊啊的叫声。

  “我们又宝是舍不得小姐姐走吗?”余甜笑着问。

  “啊啊。”又宝还没有开口说过话,不管是饿了还是尿了,一律都是啊啊。

  小荷花返回摸了摸又宝的头,“弟弟你哭什么啊?”

  “啊啊啊~”又宝明显很喜欢小荷花,被摸了头也不恼,反而乐得笑出了口水,小手一把抓住姐姐手指,不肯松手了。

  小荷花有些嫌弃,“弟弟,你怎么这么爱流口水?”

  春英觉得有些好笑,帮着解释,“弟弟这是快长牙齿了,你陪着弟弟玩一玩吧,妈妈就在厨房做饼干呢,你看得到的。”

  小荷花顺着妈妈指的方向看向厨房,确实在客厅能看到,终于点了头,不再做跟屁虫了。

  余甜擦了擦儿子的口水,笑着说,“又宝很喜欢小荷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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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通忙活,除了饼干,春英还烤了不少蛋挞和杯子蛋糕,准备临走时再自己和程茵都带些回家,给冬雪和金琪也解解馋。m.xiumb.com

  余甜也亲自动手做了几杯奶茶,春英瞧着新鲜,跟在旁边边问边学,准备以后在自己家里做。

  氛围和谐又惬意,大家的话题也渐渐发散开了,余甜好奇春英怎么会跟程茵认识的,两人就把冬雪和金琪是同学的事情说了说。

  “原来如此,这倒有些像我和我姐小时候了,我姐也特聪明,不怎么喜欢说话,我就很皮,喜欢跑出去各种玩。”

  春英有些疑惑,余甜跟余美的感情应该挺不错的,但她在龙家做了那么久的私厨,居然没见过。

  “那段时间是我最忙的时候了,除了姐姐生孩子的时候去龙宅住了几天之外,后面都是姐姐来看我,电话联系,或者在我爸妈家里见面。”余甜笑着解释,又想起自己和春英的第一次见面,笑着说,“我开始准备做服装品牌的时候,经常去外贸街那片逛,看看他们卖得最好的货是什么风格。其实我依旧觉得我的想法没错啊,时髦好看,又注重品质,怎么就卖不出去呢?”

  春英这才恍然大悟,为什么会在那片遇到过余甜两次,明明她都不会买那些衣服。仔细想了想后,她问道,“所以你圈定的客户群是什么样的呢?”

  “嗯,我没有在人群或者年龄上做太多限制,我觉得所有16岁往上,到40岁左右的女孩、女人都能穿吧,重要的是有个性啊,跟以前完全不同的时髦的着装风格。”余甜解释道。

  “我听你的描述,其实前卫个性的风格还是更适合年轻女孩的,胆子大,身材好,敢于尝试,对不对?到我和程茵这个年纪,可能喜欢但也不会买单了,一方面是会有身材上的困扰,另一方面生活压力急速增加,会偏向于展现自己成熟稳重的一面,喜欢干练一些的服装。”

  程茵认可春英的话,“确实,我看过遇甜的风格,其实有个想法,相比售卖给普通人,它们反而更适合给模特穿着拍照,因为实穿性真的不高。”

  “但是遇甜的价格对适合她的人群来说太不友好了,小姑娘们哪有那么多钱呢?她们喜欢前卫是没错,但价格也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春英接着说道。

  余甜有些被说懵了。她的父亲十分开明,从小到大对姐妹俩的束缚十分少,她又向来有些任性,于是养成了天真浪漫的活泼性子,换句话也可以说是没心没肺。她一直坚定地认为服装风格越新潮,质量越好就会越受欢迎呢。

  “所以我之前的做法,类似于瞎子摸象?”

  春英和程茵对视了一眼,都觉得余甜的这个总结挺对的。

  “其实我的设计风格也偏向成熟系,跟遇甜的风格还是差别挺大的。而且我更钟爱性价比高的面料,那样实穿性更高。华丽的面料太娇贵,难伺候,太费心思了。”程茵接着说道。

  当然华丽也没有错,如果有钱有闲,享受高级的生活状态,也是一种生活美学了。

  余甜闻言有些苦恼,“这样吗?可我觉得那么好的设计,就应该奢华一些才好嘛。我喜欢高级的质感。”

  谈话到这里约等于谈崩了,程茵和余甜,道不同不相为谋,发展成老板和下属是不太可能了,单纯做朋友的话倒还行。

  春英想了想说道,“我觉得站在市场的角度,程茵的想法和设计会很适合职业女性,工资相对较高,对品质有追求,但又讲究性价比,喜欢大方干练的风格。但余甜的设想呢,其实人群更狭窄些,华丽又前卫,个性突出,适合经济条件更好的年轻姑娘。”

  “对,春英说到点子上了。我也觉得遇甜的价格如果不考虑下降的话,其实风格可以更华丽些,走高端路线,服务最爱光鲜亮丽的人群,而且这群人最想要的是什么,我们可能不懂,但余甜一定很懂。”程茵说道。

  春英认可,“非常赞同,而且这样一来,余甜本身所处的圈子都能成为目标客户。”

  余甜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我觉得你们给了我一个正确的方向,长到这么大,能让我一直保持热情的,只有舞蹈和漂亮的衣服了,遇甜我会继续做下去,但是方向确实要好好调整下,就像你们所说的,价格和人群得匹配。”

  小荷花突然拉了拉妈妈的手,“妈妈你看,弟弟好像小猪啊。”

  此刻的又宝已经闭上了眼睛,一只小拳头抵在下巴处,胖胖的小肉脸奶呼呼的,显然睡得很香。

  旁边的李阿姨解释,“又宝中午没怎么睡,又喜欢小荷花,整个下午都兴奋得不行,这会估计精力用完了,刚刚才睡下。”

  余甜摸了摸儿子的脸,“真的很像一只小猪,说起来,多亏了英姐,不然他可没有母乳喝。”

  “最主要的是你也很配合,最近还失眠吗?我给你留的那些方子都在喝吧?”春英问道。

  余甜乖巧地答,“一直在喝呢,现在睡眠情况好多了。今天聊得真开心,你们晚上留下来吃饭吧?英姐再给我做顿大餐怎么样?”

  春英看一眼手表,“不行,我们现在得走了,要去接孩子放学,下次有机会的话再聚吧。”

  理由太正当,余甜也无法挽留,只能再次道谢,又感慨,“幸好又宝睡着了,不然肯定不舍得让小荷花走。”

  “妈妈,弟弟好可爱,我们家也养一只吧!”小荷花语出惊人。

  程茵和余甜都笑了起来,春英则很无语,自己家这个傻闺女的脑回路真的摸不准。

  关于要不要再生一个孩子,春英其实真有认真思考过,但答案是不。她明白,上辈子的小儿子永远留在了上辈子。现在小荷花能逢凶化吉,已经给了她极大的慰藉,她不能再贪心了。

  另一个原因则是,上辈子生完儿子后,身体状态太糟糕,后半辈子成为家里的拖累,她再也不想过那样的生活了。何况,她要更强大,才能一直保护好自己的爱人和孩子,常喜也没有再要一个的心思,有两个女儿,他们夫妻俩都十分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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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别余甜之后,春英带着小荷花跟程茵走了出来。

  程茵突然说道,“春英,和余甜聊了这么一场,我更想做自己的品牌了,我想完完整整地表达自己,不想再妥协于各种老板的各种想法了。不过想到余甜的品牌亏了那么多钱也没成功,我又开始犹豫不决了。”

  春英很懂程茵的心思,理想的另一端可不仅仅是钱,还有家庭,未来等等这些因素,不论男人女人,在月亮和六便士之间,再多的瞻前顾后都是正常的。但作为一个重新拥有了人生的人,她只想劝余甜去做。

  “程茵,一个是尝试过但失败了,一个是一直心心念念,但从未尝试过,两种人生,你觉得哪一种老了会更遗憾?”

  程茵认真想了想,“后者。”

  “尝试了,成功和失败都是一半的概率,不尝试,成功的概率可是零。”春英笑着说道。

  程茵停下脚步,仔细思考后,大大地舒了口气,“我做好决定了,春英,谢谢你!”

  “嗯,真要感谢我的话,不如让我加入你的计划?”

  程茵有些不敢相信地望向春英,是我想的那个意思?

  春英仍然笑着,“关于你的设计水平到底有多好,那条红裙子已经充分证明了。如果你需要一个人来分担创业风险的话,我很乐意成为这个人。而且,我赌你会成功!设计上我不会插手,但是商业运作上,我会负责一部分工作的。”

  程茵消化完这个消息,猛地一把抱住了春英,“说好了,后面不准反悔!”

  小荷花吓了一跳,也跟着抱住了妈妈的大腿,春英哭笑不得地摸了摸女儿脑袋,又拍了怕程茵的背,“绝不反悔!”

  关于投资程茵的品牌,春英之前没想过。

  程茵是个虽然能拿主意,但很多时候会犹豫退缩的人,所以她需要自我纠结和自我消解的个人空间,也更需要陪伴和认可。对创建自己的个人品牌,她就想了不止一年,春英之前给予过许多口头上的支持,现在就想给些实际上的支持。

  当然,有底气这样做,是因为神厨牛肉酱的销量仍然在缓慢但稳定地上涨着,上半年的分红到手之后,春英的小金库扩大了不少。

  不过在脑子里数了一遍自己想做的“大事”,还是会有钱不够用的感慨。春英想,果然,钱是永远赚不够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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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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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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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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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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