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九零:福运贤妻做首富>第100章 轮椅
  会议结束之后,余俊梁又跟春英聊了会,话音一拐,问到了余甜,“小甜最近怎么样了?孩子听话些了?”

  春英听完还愣了一会,一想余俊梁管余美叫姐姐,结合年龄来看,也是余甜的哥哥了。这可真是,兜兜转转,都是一圈人。

  “我帮她调理了下饮食,睡眠状态也好多了,虽然整体的状态还没有恢复完全,但我相信会越来越好的。”春英说了个大概。

  余俊梁点点头,“辛苦你了,她是个有主见的,但是运气不太好,高伟光实在太能藏了,之前谈了好几年恋爱都没露一点马脚。”

  “所以现在是拿他没办法了吗?”这个高伟光真的太坑了,哪怕生孩子前发现,应该也比现在好许多。多了孩子,事情就注定清爽不了。

  余俊梁叹了口气,“基本没办法了,除非高伟光同意感情破裂的说法,不然证据没了,又有孩子,只能一直一地鸡毛。”

  “之前出轨的证据没了,有没有新的证据呢?猫儿偷腥会只偷一次吗?”

  余俊梁思索了会,说道,“余甜提出离婚之后,高伟光老实了不少。也想过派人过去给他下套,但这小子有些邪门,不上套。”

  “……”那如果像彭蕾那样呢?如果余甜也成了过错方,出轨了,那高伟光还会坚持不离婚吗?按照先前了解的那些信息来说,高伟光是大学教授,最看重面子,这也是他能隐藏好几年的原因了,太会演戏了。不过这样自损八百伤敌一千的做法也不算好主意,对余甜的名声而言,没有任何好处。ωωω.χΙυΜЬ.Cǒm

  余俊梁看春英一脸沉思的样子,突然问道,“你在想什么?”

  “彭蕾。”春英下意识地脱口而出。

  “为什么会想到她?”余俊梁觉得离谱,这跟彭蕾有啥关系,“我不离婚可不是拖着她不放,只是一个被毁约的人索要该得的补偿而已,这没错吧?”

  “没,”春英有些尴尬,想了好一会才把自己的意思说了出来,“如果余甜像彭蕾那样,那么高伟光会不会主动离婚呢?当然,我后头想想,这也是个馊主意。”

  余俊梁摸了摸下巴,“会!高家是书香门第,如果余甜出轨,一定会被高家要求离婚,但孩子怎么办?”

  “孩子还在吃奶,当然是跟着妈妈啊。我觉得高伟光想要挽回余甜的一部分原因也是孩子不能离开妈妈吧。”

  “你说得对,律师也不会让孩子判给高伟光。这是个好主意,既能恶心高伟光又能成功离婚,一举两得。”

  春英提醒道:“但是这样一来,余甜的名声就彻底毁了。”

  余俊梁突然大笑,“没关系,这件事,怎么想都是高伟光更丢脸吧?毕竟男人出轨是风流,女人出轨是给男人戴绿帽。”自己被笑了多少年了,不说亲戚圈子里,就连路上随意一个单身汉,看到彭蕾的那些新闻也会肆意嘲笑几句吧?何其可笑!不过,就算如此,不也没耽误他赚钱和享受嘛,看透这些也没什么关系了。

  春英想起余俊梁那外号,想来想去也不知道说什么,索性闭了嘴,少说少错。

  余俊梁笑完之后越想这事越对,反正余甜那性子是能接受的,而且被出轨离婚和出轨离婚,怎么想,也是后者听起来更勇。这种事,要让余美姐做,必定是不可能的,但余甜可不像余美。最重要的是,这样解决问题的方式最迅速。

  春英懵圈地看着余俊梁立刻给余甜拨去了电话,说完这个主意还特意强调了一遍,是自己提出来的。天地良心,她只是想想而已,可没建议真这样做啊。

  “余甜让我谢谢你出的主意,并且她打算再丰富丰富内容。”余俊梁放下电话后笑着说。

  “啊?那……余甜父母得阻止吧?”这种事要是放到十几年后,也不算什么大事了,但现在来说,那绝对轰动,尤其余家又是这么受关注的大家族。

  余俊梁摇了摇手指头,“不会。说起来,你不觉得余美余甜这样的名字太普通了吗?一点也不像大家闺秀。”

  这还真有点,春英点头。

  余俊梁继续解惑,“因为我伯父,也就是她们的父亲,是留学回国的,思想相当开放。小时候她们的名字还不是这两个,按照族谱走的是慧字辈,智慧的慧,那字多难写啊,余美姐嫌弃自己写不好,哭了一鼻子,伯父就给改成现在的名字了。这还是我伯母拦了一下的结果,最开始还打算取名余一和余双呢。”

  “原来如此。”春英笑了起来,跟着想到自己给孩子取名的时候了,本来翻了好多字典,选了一个极其偏僻的字——赟,取文武双全的宝贝之意,全名就叫廖赟雪。结果因为太难写,好多次登记被写成运字,这下意境全无,干脆又改叫冬雪了。

  余俊梁听完也跟着感叹,“幸好是改了,不然你女儿现在考试,写名字都得花些功夫。”

  谁说不是呢,春英又笑了,名字真不能太难。

  -

  这天,常喜下班回家,突然带了一个制作极其酷炫精巧的轮椅回家要送给宋父,一家人都很惊讶。

  宋父更是摸不着头脑,自己这把老骨头虽然走不快,也还没到走不动路的地步吧。

  常喜就自己坐着演示了一番,“它特别省力,而且操作顺滑,抗震好,还是电动控制,一旦熟练之后,在平整的路上,速度会比正常的单车更快。”

  这可有些厉害,大家还没有瞧见过电动轮椅呢。宋父见常喜说得轻巧,就自己坐了上去,第一下没控制好,速度太快,一下就从客厅靠近厨房的那头往另一头迅速地过去了,好悬把老头吓一跳!

  这下春英也懂它的好了,合着还能当代步车使用呗!

  小荷花直接欢呼起来,“外公外公,你刚刚好快啊!”

  冬雪的眼睛也变亮了,她对刚刚的操作很感兴趣,连忙凑到爸爸的身边,听他仔仔细细地跟外公解释不同功能键的使用方式。

  宋父经过一番指导后,迅速掌握了要领,开始在客厅里练习,渐渐地爱上了这感觉,比自己平时慢吞吞地挪步可好上太多了。

  当然,缺点也不是没有,“虽然它的整体性能不错,但是路太颠簸的话还是用不起来的。如果未来走出去,每个地方都是平整宽敞的马路就好了,那时候才叫畅通无阻。”

  春英点点头,她知道这些都会在未来实现,别说城市了,就连农村也会通上马路呢!

  宋父可不敢想那些,现在已经足够好了,“我去公园就能用上,去买菜也行,我琢磨着后头能给我加个篮子是最好了,放放菜,那可太省心了。”

  常喜立刻答应下来,“那个简单,等我明天去买适合的材料回来,做个功能框就行。”

  “诶!好!这可真是个宝贝。”宋父已经有些爱不释手了。

  冬雪开心地说,“外公,有了它,以后全家一起出门玩,你就累不着了!”

  “是呀,我这把老骨头也能多陪陪你们啦!“以前在老家的时候,可真没见过这个玩意,果然当初来鹏城是对的。

  “爸,以后你可以多把它带出去用用,要是出现什么操作上的问题,跟我说,我会调整到更好的。”常喜认真地说道。

  宋父乐呵呵地答应了,准备明天就去公园跟老金炫一把,“常喜,这个应该很复杂吧,辛苦你了,还想着我。”没想到,还没到生日呢,就收到了这么好的礼物。

  常喜笑了笑,说道,“爸,不辛苦,你用得上就好。”

  春英暗自捣了捣老公,“好女婿!”

  常喜露出一个求奖励的眼神,没等媳妇说话,又小声说道,“我来指定。”

  “行,你想要什么?”

  “现在还没有想好,等我以后跟你说。”

  “好,你是大功臣,你说了算。”

  -

  次日,宋父果真将这电动轮椅开着去了公园,引来一帮老头围观,啧啧称奇,老金也极为羡慕,“你这女婿是真不错!”

  宋父自豪地说道,“是呀,常喜是个好的,我挺有福气!”

  除了夸赞,老金仗着关系好,不客气地抢了轮椅过去,要自己感受下。宋父在一旁贴心地把怎么控制操作的技巧全部倾囊相授。他向来是个大方的,何况家里三代人都跟金家各有来往,现在是越处越亲密了。

  老金溜了好一圈回来,心痒痒了。他的右脚跛了太多年头,以前年轻还好,现在这把岁数了,时常生出些疼痛来,要是稍微运动量大些,就会闹脾气,又胀又痛地闹腾起来。要是他也能有这么一辆漂亮的轮椅,上哪去都行了,又有速度又省力,那多好啊!

  “老宋,你这轮椅,女婿花了多少钱买的?我可正经有些心动,以前也没觉得自己有这需求,现在也老了,腿脚是真不行了。”

  宋父赶紧说道,“这可不是买的,是常喜自己组装起来的。“

  “自己组装的?能不能给我也搞一辆?”老金这下更羡慕了,瞧瞧人家这女婿,比亲儿子也不差了。

  “那我回头问问他去,看看怎么弄的,有没有多余的材料。”宋父说道。有程茵和金琪的关系在,常喜也是个大方的,应该会同意给老金也做一辆吧?不过这东西看起来就不简单,自己也不好把话说死了,怕回头再给常喜为难住。

  “诶!那可说定了,你去帮我问问,我也不能白拿,材料费,人工费,制作费啥的,该多少就多少,老宋,你懂我意思吧?”老金这下开心了。

  宋父点点头,“我先问问他看,钱啥的,到时候再说。我听常喜说,做这个可花了不少时间呢,你也别急。”

  “我不急,慢慢来!不过,我以前也没见过这种配置啊,该不会里头的这些驱动啥的也是你女婿发明的吧?”老金越看越觉得帅气。

  宋父对这个就不清楚了,“这个不知道呢,他也没细说。”

  “要真是他发明的,可以拿去申请专利呢!”老金说道,他知道自己儿子金毅手里的研究专利就不少,赚的钱也不少。

  宋父听到个新词,有些疑惑,多问了几句,得到答案后决定晚上回家问问常喜,要真是他自己一人发明的,那得赶紧去申请专利。

  “不过,老宋啊,老谢最近如何?”老金看了报纸,又经常跟宋父见面,也觉得谢师傅这回是真的太惨了,看他太久没现身了,有些担心地问道。以前他们三个还一起下过棋喝过酒呢,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人老了,说不定哪一次见面就是最后一次。

  宋父摇摇头,“年前全家去给他拜年,劝了一场,我觉着他是有些想开了的。但后头我邀他出来,他总推说身体不舒服,我说过去看看他吧,他又让我不用去。我看,还得再磨些时间才能走出来。”

  “那么大的事。”老金叹了口气。又是这把岁数了,要是毛头小子的时候,失败可以说是成功之母,但对于老头而言,失败就像无法摆脱的陪葬品。

  宋父点点头,“美人迟暮,英雄末路,无可奈何。”

  “不说这些了,老宋,咱们来一盘吧,我昨晚想到个新思路,正准备实践一番呢。”老金转移话题道。

  到这把岁数了,已经没啥指望了,好也是一餐不好也是一餐,还是得想开。

  -

  晚上家里吃完饭,宋父惦记着老金说的啥专利,专门拿出来问了问常喜。春英听完之后也专注地看向老公,这可是大事,要真能拿专利,多值得骄傲啊。

  常喜迟疑了好一会,才点点头,“我后头会去申请专利的。”

  “真好,等你的专利证书来了,咱们请朋友们来家里吃饭吧!好好庆祝庆祝!”春英立刻兴奋地计划上了。

  冬雪也很期待,“爸爸,我还没有见过专利证书长什么样子呢,好期待啊!”

  “我也期待!”小荷花在家里的态度向来是听不懂没关系,但不能少掉我的声音。

  常喜看家里人都这么激动,瞬间觉得肩头有些沉重,“我还要再做些改进,还需要些时间,你们别急。”

  “那你快些改,我们都相信你!”

  常喜笑了,承诺道,“好,我快些改。”

  宋父又开口道:“常喜,你知道的,老金右脚有些跛,人老了病痛也多,他也瞧上了这电动轮椅,觉着不错,想找你订一辆,我说得先问问你看。”

  “可以的,爸,不过肯定需要等一段时间了,我到时候升级好了,把你的换了,再给金叔叔组装一辆。”只要控制器和处理器升级好了,组装起来还是很迅速的,多做一辆不算事。

  春英更兴奋了,“这么快就有市场啦?廖先生,你好棒哦!”

  冬雪偷偷笑,妈妈真的好喜欢夸爸爸啊。

  常喜唇角的弧度也不自觉地拉大,夹了一块排骨给老婆,“快吃饭,宋小姐。”

  -

  这还没算完,晚上洗完澡上了床,春英仍然处在激动之中,“常喜,你这个专利拿下来之后,是不是可以卖给制作轮椅的公司啊?”

  “嗯,可以的。不过龙哥旗下的公司就包含这项业务,到时候可以直接卖给公司。”

  “哇!”春英没想到龙威的产业居然那么大,不过这样一来,“那卖给公司,会不会就直接算是工作成果了啊?”

  常喜温柔地解释,“不会的,公司对专利有专业的等级评定,会根据那个计算购买专利的费用,那个评定还是很公正的。”

  “那就好,你做这个是不是辛苦了好几个月?”春英想想,常喜上次跟自己说轮椅的事情,还是在天城出差的时候呢。

  “对,花了不少时间。”

  “那一定要狠狠地赚一笔!”难怪之前天天都说加班,真的是太辛苦了。

  常喜听出春英话里的心疼,立刻顺杆而上,“那你是不是得犒劳犒劳我?”

  “好的呀,你最近有什么想吃的菜吗?不管多复杂,我都给你做!好好补补~”

  “你。”

  “啊?”

  “我想吃的。”

  后知后觉的对应起来,春英就羞涩地把灯关了,挨挨蹭蹭地躺进了老公怀里,“你想怎么吃啊?”

  常喜没说话,直接动嘴,然后是手和脚,牢牢把老婆禁锢在了怀里,紧密相贴间,烫人的呼吸与灼热的体温升腾起来,繁星与春夜,无限美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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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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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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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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