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英一行人刚刚下车,骤然离开拥挤而温暖的车厢,大家都不同程度地抖了抖,同时生出庆幸。
在鹏城的最后一天因为常喜的提醒,所有人都去买了厚棉服备着。刚进榕城站的时候,常喜又提示大家赶紧换上厚棉服,这才避免了巨大的温差刺激。
宋东东表示佩服,“姐夫,你真是料事如神!”
“吃一堑长一智嘛。”常喜说。他去天城的时候,因为没带棉服,着实狼狈了一回。
“小荷花,冷不冷?”春英抱着小女儿,摸了摸她的小手,被风吹得有些凉。
“妹妹,把手放在口袋里!”被舅舅抱着的冬雪朝妹妹示意。
乖乖答应的小荷花把小手放进了口袋,春英又帮她拉起了棉服的帽子,这才算安心了些。
后头的常喜拎着满满两大袋的行李,和宋父慢慢走着。
相比之下,张大叔家要轻松一些,乔桂就把春英的背包给拿了过来,帮忙分担,春英连忙感谢。
走到出站口时,又是一顿惊诧,到处都挤着满满的人,大多是因为没有伞,害怕打湿行李所以没法离开。
常喜立刻招呼张大叔,“我们两个去买雨衣和伞,让他们在这里等着。”
张大叔点点头,觉得靠谱,榕城的冬雨总是漫长的,可不会下一会就停。
两人快速地冲进雨幕,鞋子立刻就湿了,春英看着有些担心,但也别无办法,只能祈祷小店里的雨衣雨伞可别断货。
结果没让人失望,两人去而复返,买了好几件雨衣回来,把行李也做了防雨配置,这才带着老小一起去坐回村里的客车。
宋父和宋东东在这里就要和春英等人分开了,去不同村子的客车各有不同,父子俩准备回宋家村,等回鹏城的时候再汇合。
春英叮嘱弟弟,“有什么事就打张叔家的电话!”
“姐,放心吧,我肯定会照顾好爸爸的。”宋东东认真承诺。
春英笑着点点头,目送载着两人的车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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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一番波折终于回到老家,春英和常喜第一时间确认的是被子有没有问题,晚上够不够御寒。
好在用了防水布包裹的厚棉被都状态良好。
常喜把被子都搬了出来,说:“孩子们晚上得跟着我们一起睡,不然夜里被子掉了可不行。”
“嗯!明年我们干脆在鹏城过年吧,然后天气暖和了再回老家看看。”春英说。
“听你的。”常喜说。
春英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
确认被子过后,夫妻俩又把家里的火盆找了出来,抱了些干柴回来生起了火,让孩子们先烤烤火去去寒,以免感冒。
接下来的分工是,常喜趁着天还早,跟张大叔一道去街上买菜和调料,春英则在家继续收拾。
时间一晃而过,经过春英打扫布置的家里,虽然还是有因久旷而生出的腐败气息,但也多了不少温馨人气。床也铺好了,床单和被套是特地从鹏城带回来的,为了防止再出现去年夏天,小荷花被不明生物啃咬而出现红肿的情况,春英宁可多费点劲。
等常喜从街上回来,两人开始带着孩子们一起准备晚餐。
榕城人家冬日最爱的,无非是热腾腾的锅子,里面可以煮特色的油豆腐酿、水豆腐酿,也可以是猪肉鸡肉常见的肉类,再备上新鲜蔬菜,随时烫了吃,味道极好,步骤也省心。春英准备的是的前者,在常喜剁好馅料后,一家人开始往油豆腐里塞肉馅。
小荷花纯粹是捣乱的,她喜欢把肉馅塞得满满的,塞着塞着油豆腐就破掉了,小人还一脸这玩意一点都不争气的样子。
“宝贝,咱们得学会适可而止呀,有多大的空间就放多少东西才对,不然就是过犹不及了。”春英温柔地说道。
小荷花睁着无辜的眼神看着妈妈。
春英用手背蹭了蹭女儿的额头,笑着说,“没事,你玩吧,破了就煮成圆子,一样的。”
“妈妈,类似的话,是不是还有量力而行?”冬雪问道。
“对呀,我家冬雪真聪明!”
“妈妈,也夸我!”小荷花嘿嘿笑着要求。
常喜被逗笑了,“夸你啥?夸你调皮捣蛋?”
小荷花不服气地看着爸爸,“哼。”
“夸你是个乖宝宝,等会好好吃饭!”春英笑着说。
小人得意地瞧着爸爸一眼,大力点头,“嗯呐,我要吃十个圆子!”
常喜故意逗孩子,“我能吃20个!”
“那我要吃30个!”小人不服输。
“好呀,等会谁吃不完,谁就要被弹个响崩哦。”
“我弹爸爸!”
……
热热闹闹地处理完食材,生火下锅,春英又去洗了一把菜花,等锅里开始咕咕嘟嘟的时候,就能吃晚饭了。
“常喜,菜都好了,你去一趟那边,叫他们来吃饭吧。”
春英说的那边是孩子大伯家里,他们自然指的公公婆婆。
“要不然,”常喜过了好一会后才应声,“算了,我现在去。”
“把礼品带着过去。”春英又加了一句,她懂常喜的未尽之言,这趟过去走个形式而已。
-
常喜就拎着东西去了哥哥家里,里面也正热闹,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氛围。
廖常尊最先看到门外站着的常喜,有些惊讶,这个弟弟看着比过去精神了不少,不是说开店失败了吗?他按下疑问,率先打了招呼,“常喜啊,回来啦?快进来吧!”
常喜深吸一口气,走了进去。
把礼品放下,又跟着父亲和哥哥不尴不尬地寒暄了几句,常喜很意外,母亲居然不在。
“妈出去了吗?”常喜问。
廖常尊指了指房间,又敲了敲房门,“妈,常喜从鹏城回来了,你出来吧。”
常喜莫名有些紧张,或者说,他每一次面对自己的母亲或多或少都会有些紧张。
更没想到的是,王兰出来后的样子,把常喜吓了一跳。
她的眼睛有一只起了许多白翳,大约现在已经看不见了。正因为此,一辈子咄咄逼人的女人,也难得沉静了下来,时常一个人待在房里默不作声。
廖念荣跑过去扶住了奶奶,王兰见大孙子不害怕自己,脸上生出几分笑意,难得对常喜也温柔了一下,“回来啦?”
常喜点点头,“妈,你的眼睛是怎么回事?”
“吃着药呢,没什么大问题,你不用管。”王兰又沉下了脸,不愿意多说。
廖常尊做了补充说明,“我想带妈去医院检查下,她死活不肯去,怎么劝也不听。现在是每隔一段时间,爸陪着去街上找老师傅抓点药。”
“别说那些,我心里有数。”
王兰怕去了医院得花大钱,把老两口好不容易攒下来的积蓄折腾没了,于是不管丈夫和大儿子怎么劝,也不肯去。再者,在农村,分了家之后,跟着哪个儿子,哪个儿子就得负责父母的生老病死,她更不愿意做大儿子的拖累。m.χIùmЬ.CǒM
常喜沉默了好一会,才说道,“春英做好了饭菜,想请爸妈过去吃顿饭。”
王兰摆摆手,“不用了,你们自己吃吧,我们跟你大哥吃。”
常喜点点头,意料之中的答案,也谈不上失望了。
廖常尊好奇地问道,“常喜,村子里都说你们在鹏城开了个店,半年不到又关了,赔了不少钱?”
常喜疑惑地望向大哥,村子里都说?
廖常尊解释了一下,“咱们村里不少人都在鹏城打工呢,你们开店关店的事情大家都知道。”
“你们打工就踏踏实实地打工,猫抓老鼠狗看门,做人得看清楚自己的本分和斤两。这方面你要跟你大哥学,常尊老老实实上班,虽然钱不多不少,但日子过得安稳!你和你媳妇赔了钱,就好好地踏实打工攒钱还债,可别想着借钱填窟窿。”
王兰自然也听过不少村里人议论小儿子一家开店的事情,一开始她心里觉得安慰,这不成器的小儿子,也算是争气了一回。后来听到说不到半年就关店了,她就又想到了算.命的话,常喜的命可不好。现在常喜回了老家,她开始担心常喜赔了钱,要找大儿子借钱,连累大儿子,这可不行。
常喜嘴角划过一丝苦笑,是了,这是大哥的母亲,可不属于自己。
“好。那我先回去了。”
王兰想了想又把人叫住了,“今年的孝敬不用给了,好好领着孩子过年吧。”
“不用,孝敬我还给得起,明天就给你和爸送过来。”常喜淡淡地说道。
这回没有人再叫住他了。
-
春英看到常喜一个人回来,心道,果然,公公婆婆可不会赏脸光临自家这小破房子。
冬雪也猜到会是这样的结果,立刻扬起笑脸,“爸爸,我们吃饭吧!”
“好,爸爸来了。”常喜露出了笑容,洗了手,跟着坐下了。
热热闹闹地吃完晚饭,孩子们在火堆旁边开始拿出本子涂涂画画,春英把等会要换洗的衣服找好,就去了厨房找正在烧水的常喜。
搬个小板凳挨紧老公,春英开口:“说吧,去那边发生了什么?你在发愁什么呀?”
两人不愧是心意互通的模范夫妻,常喜很快坦白了所有。
春英思考了好一会后,说道:“看病宜早不宜迟,明天就带她去吧。孝敬肯定不能少,但是医药费,咱们可不能全拿,跟那边各承担一半吧!毕竟你爸妈可是分给那边的。”
“嗯。”常喜握住了老婆的手,“春英,谢谢。”
春英拍了拍老公的手,“不用谢,我这么做全是为了你,不是为了他们。”
“嗯。”常喜揽住了老婆,感恩命运把春英带进了自己的生命里。
如果家里实在没钱,也就只能算了,现下家里尚有结余,不管如何,那毕竟是自己的亲妈,常喜不忍心。
-
翌日,常喜和春英带着孩子到了大哥家里。
廖念荣是最热情地,开心地上来和堂妹们打招呼。
冬雪回应了几句,小荷花却意外地有些胆怯,她觉得爷爷奶奶和大伯堂哥都很陌生,没了往常活泼的劲,一直紧紧地拉着姐姐的手。
孩子们在外面玩,大人们在房间里谈事。
春英先把孝敬算清楚给了老人。
常喜说道,“大哥大嫂,妈这个眼睛应该是能治的,医药费我们两家平摊怎么样?这样大家的压力都小些。”
“当然好呀,我早劝妈要去看看。”
廖常尊对自己父母还是有孝心的,他从小到大都最受宠爱,从父母那拿到的补贴最多。何况父母分家是分给自己的,现在常喜愿意分担一半,可是他占便宜,因此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
王兰的大儿媳倒是有些意见,神色也有些不情愿,但廖常尊刚刚表完态,她也不敢多说什么。
春英就接着说道,“那赶早不赶晚,离着过年还有好几天,今天就上医院看看吧,常喜和大哥陪着一起去吧,我和大嫂各自在家带孩子。”
王兰听到大儿子的表态已经心满意足,此刻再次拒绝,“不用啦,我的眼睛我有数,还有一只能用就行了。”
“两只眼睛离着那么近,谁知道另一只能用多久。”春英不客气地怼道,自己以前在她手里受了多少委屈,如今肯出钱已经是很有良心了,可不愿意耽误时间在婆婆身上。
王兰立刻被气到了,这个小儿媳最是个嘴巴厉害的主,哪怕自己早些年磋磨她,也从没见她服过软。
“大过年的,常喜,你听听你媳妇说的话,这是在咒我呢!”
“春英说的是事实。”常喜很淡定,“妈,你自己想想,那只眼睛是不是慢慢变白的?”
廖父点点头,“真是这样!老婆子,你就去看看吧,生了两个儿子,你还担心看不起病?”
王兰捏了捏手里刚刚拿到的孝敬,突然想通了,对啊,常喜也是自己的儿子,虽然分家没跟他,但毕竟把他从小养到大的可是自己,他给自己亲娘出个医药费,天经地义!
就这样,廖常尊和常喜带着王兰上了县医院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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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英带着孩子在家里,想了想,决定把家里倒腾一遍,因为已经在鹏城买了房子,以后回家的日子会越来越少,很多东西也没必要一直存放着了。
这一翻,倒也翻出来一些好玩的,比如两个孩子小时候的小衣服,小鞋子。
“冬雪,小荷花,快来看,妈妈翻出来什么了!”春英欣喜地举着一件小毛衣。
“是妈妈给我织的背心!”冬雪很快认了出来。
春英目光温柔地看着孩子们,“织这件背心的时候,小荷花还在妈妈的肚子里呢。”
小荷花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把小手放在了妈妈的肚子上,“我在这里面?”
“对呀,小荷花以前就住在这里。说起来,你在肚子里可比你姐姐闹腾多了。”春英笑着说道。
当时她和常喜还以为会是个皮小子呢,结果小荷花生下来之后,是个漂亮又瘦小的丫头,倒也没失望,但孩子三天两头地生病,着实把夫妻俩折腾得不轻。
小荷花依旧有些不相信,“我有那么小吗?”
“妹妹,你小时候的大小,就跟在大伯家里看到的小狗崽差不多哦。”冬雪还隐隐约约有些印象。
小荷花拒绝承认,“我不是小狗!”
春英捂住了脸,她也生不出小狗。
“你当然不是小狗,我只是形容大小呀!你是我家的小公主!”冬雪说道。
这下小荷花满意了,喜滋滋地点头。
春英也笑得不行,摸了摸冬雪的头,“全天下最聪明的小孩,一定是我家冬雪!”
冬雪有些为难,“妈妈,老师说,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肯定会有比我更聪明的呢。”
“那跟妈妈有啥关系,反正在我眼里,你才是最聪明的小孩!”春英理直气壮地说。
冬雪也开心了,“妈妈,你也是全天下最好的妈妈!”
“真的吗!谢谢宝贝,过来让我亲一口!”
没等冬雪靠近,小荷花挤到了妈妈和姐姐的中间,自觉献出了小脸蛋,逗得春英和冬雪都哈哈大笑。
陆陆续续地收拾出不少东西,一些很有纪念意义地妥善地放在一旁,其他的各种就可以送人或者扔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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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晚上,常喜才带着一身寒意回了家。
春英立刻给倒了一盆热水给他先洗洗脸,顺便也能暖暖手。
常喜把自己收拾了一通,感觉舒服了不少,感慨道,“还是家里最舒服了。”
“吃饭了吗?怎么样啊,医生怎么说?”春英问道。
“吃了。”常喜笑了一声,“说是小毛病,就是得住院,动个小手术,医生说每年都能做个几千例,妈听完就同意了。现在大哥陪着在医院,明天我去换岗。”
“要住几天呢?”春英又问。
常喜答,“两三天?手术之后观察一天,就可以回家了,定时上医院换药就行。”
总的来说,毛病不大,花费也不高,王兰自己也有些后悔,早知道就不喝劳什子的苦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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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躺在床上,常喜有些失眠。今天和大哥一起带着母亲去医院,他再一次感受到了区别对待。
王兰对待廖常尊是亲昵里带着信赖的,但对着自己,就变得生疏而冷漠了。
隔壁床的病友夸两兄弟都长得帅气,还孝顺,王兰的脸上就浮现出骄傲,但开口闭口都是大儿子如何如何,只字不提小儿子。这样的事情明明从小到大都是如此,可他依旧无法习惯。
明明没有了期待,但情绪上仍然会被影响。
常喜想到了会对着外人夸赞女婿的宋父,又想到总是以儿子为荣的赵军。
或许,一切烦恼的源头都来自于比较吧,常喜在心里默念知足常乐,帮春英调整了一下被子,跟着睡下了。
明天,还有得忙呢,得保持好状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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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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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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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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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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