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九零:福运贤妻做首富>第79章 给自己放个假
  日子忙忙碌碌,会不自觉地忽略许多事情。

  因为春英要负责店里的采买,很早就得起床,早上送孩子上学的活从开业起就交给了常喜。

  常喜早上送完孩子再赶去上班,时间上卡得很紧,偶尔还会迟到。不过总工在知道情况后,发话让常喜慢慢来就好,毕竟谁家都有孩子,除了李军那样的单身汉,哪一家早上不得接送呢,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何况单位还经常要加班呢。

  下午放学的时候,店里倒是不太忙,春英会抽空去把孩子送回家,再赶回店里干活。Χiυmъ.cοΜ

  宋父负责给孩子们做早餐和晚餐,至于午餐,就常常一个人吃了,常喜和宋东东都在单位吃,孩子们在学校里吃,春英更是忙得没空,在店里凑合地对付一口就算了。

  这样的情况维持到冬天到来的时候,常喜已经通过了中级工程师的考核,公司决定再次送他去天城进修,并且参与天城的一个核心项目。

  说起来,能参与到那个项目,还多亏了上次去天城进修时负责授课的周教授推荐。

  与常喜一同要去进修的,还有李军和另外三个同事,一共五个中级工程师。这趟进修结束,明年他们都有可能升级成为高级工程师了。等级的提升不仅意味着薪资上的大幅增长,也意味着他们能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利益。

  -

  常喜收到通知后,回家就把事情说了,问春英:“要去整整两个月,等我回来都要过年了,孩子早上上学咋办?”

  春英也有些懵,自己要去采买,绝对没时间送孩子了。

  宋东东就举了手,“我去跟天哥申请下,早上送完孩子再去工地上,应该能行。”

  “就怕其他人会有意见。”常喜皱了皱眉,工地上的事情他是清楚的,搞特殊绝对会被说闲话。

  宋父毛遂自荐,“东东好好上班去,早上我来送孩子,现在住得离学校近,让冬雪和小荷花跟着我走路过去,当锻炼身体,也很不错嘛。”

  这倒是可以!但是整整两个月,大家都怕累着宋父。

  宋父可不怕累,他来鹏城后,看着女儿和儿子都越来越好,心态都变得年轻了许多,“我还没老呢!累不着!”

  因为暂时没有更好的方案,春英也不可能撂下采买的事情,最后都同意由宋父先负责送孩子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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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英意识到自己的工作太忙碌了,她的生活好像只剩下工作了。除了接孩子们放学,她已经很久没有跟孩子们认真聊天或玩耍了,每天等她从店里收拾完回家,女儿们早就困得睡下了。

  常喜和宋东东今年的生日也过得很简单。

  春英想起了之前与陈嘉的对话,她当时说自己想给孩子的,除了物质,还有陪伴。

  但显然,现在的她食言了。

  虽然并没有出现食言而肥的窘态。早出晚归,事情又多又杂,春英比之前做着龙家私厨时瘦了不少。

  程茵偶尔到店里去看她,都很意外,说,“你这身材,和模特一样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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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喜感觉春英一直在翻来覆去,一伸手臂把老婆揽进怀里了,“睡不着?小心明天起不来。”

  “我觉得这几个月,太忽略你们了,尤其是女儿们,我都好久没看冬雪的作业了,虽然她也不用我帮忙检查。”春英闷闷不乐地说。

  常喜有些心疼老婆,“你开店已经很辛苦了。大家一天都是24个小时,你也没有多出几个小时。”

  “但我不愿意这样。我不想每天只围着孩子转,但我更不想错过她们的成长。”春英依旧郁闷。

  常喜想了想,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分享给老婆,“冬雪上礼拜刚去参加奥数比赛,现在结果还没有出来,我估计还能拿奖,她期中考试就是年级第一,数学拿了满分。”

  常喜把被子拢好了,接着用低沉的声音继续说道,“不过咱们小荷花肯定是当不了学霸了,数数都数不清楚。但是我听孩子说,她最近学会了不少新的舞蹈动作,老师也很喜欢她。”

  “还有呢?”春英催促着常喜。

  常喜用手掌盖住了春英的眼睛,“还有的,明天你自己问孩子,现在先睡觉!”

  手掌和怀抱都很有安全感,春英很快就陷入了沉睡。

  -

  白天思考问题的角度会跟晚上很不一样。

  在粉店忙碌着的春英已经想开了,不再纠结。纠结有啥用呢?改变才是真理。

  春英想,她得好好找个采买和财务了,把采买和算账的事情挪出去,才有时间留给家人。并且,按照铺子现在的客流量,她已经动了开分店的心思,那更得抽出时间来好好做规划了。

  中午忙完,春英就去找了赵胜龙,提了招聘需求。

  赵胜龙愉快地答应下来,毕竟春英每次给的中介费都很厚,只不过,这两个岗位,确实不好招,想找到好的,更需要费时间和精力。

  “嫂子,你得给我点时间,这两个岗位都很缺人,而且得调查调查人品,快不了。”赵胜龙解释。

  春英自然明白,这也是她的顾虑,“嗯,我理解,我不急,重要的是人得靠谱。辛苦你帮我多留意下,我等你的好消息。”

  “诶,好的!我肯定先紧着你这边。”赵胜龙答道,他喜欢跟春英沟通,不费事。

  -

  除了有计划减少工作量,春英还决定将对账算账的活挪回家里,这样至少还能趁着孩子们睡觉前,多少讲两句话。

  这晚家里的餐桌上,春英难得出现了,宋父和两个孩子都觉得惊喜。

  春英顶着父亲慈爱的笑容吃着饭。

  宋父频繁地给女儿夹菜,“多吃点,你瘦了不少,要好好补一补。”

  小荷花也有样学样,颤巍巍地夹了一块排骨给妈妈,“妈妈,我好像已经好久没有跟你一起吃晚饭了!”

  “谢谢宝贝,妈妈争取以后多多回家吃晚饭,好不好?”春英笑着说。

  这下不仅小荷花,就连冬雪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妈妈,要拉钩!”

  “好!”

  春英伸出小拇指,两个孩子立刻跟着伸出手。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这下放心了。

  孩子们开开心心地吃完了晚饭,又围在了妈妈身边。

  春英先跟俩女儿好好地聊了会天,才提出要一起写作业。

  于是,冬雪认真写作业,小荷花练字,春英就开始算账。

  宋父乐呵呵地在一旁做编织,他现在已经很习惯去小公园了,和老金的关系也很融洽。甚至在公园里陆陆续续地接了不少编织单子,有些人还会指定些新花样,日子过得很有意思。

  虽然赚到的钱不多,但陆陆续续攒下来,也是个不少的数额,宋父很有成就感。

  -

  离别也来得很快,两天后,常喜就要和同事一起去往天城了。

  春英特地送到火车站,把行李都放好后,两人依依不舍,常喜又跟着春英走出了车厢。

  “一定要记得打电话给家里!要记得吃好一些,保重身体!”春英再次嘱咐。

  常喜并不嫌唠叨,而是温柔地抱住了老婆,“你也是,等我回来的时候,你最好长胖一些才好。我会每天想你。“

  “嗯。”

  车厢里,李军指着窗外黏黏糊糊的夫妻示意同事看,“张工,瞧瞧廖工两口子多恩爱啊!”

  张工也是个单身汉,闻言立刻就看起了热闹,“有点浪漫诶,在离别的车站你侬我侬。”

  “谁说不是呢,廖工还有俩漂亮的小闺女,我的天,太让人羡慕了!”李军发出感慨。他也很想结婚,但相亲那么多次,也没遇到心动的人。

  张工笑话李军,“你可收着点吧,连拍拖对象都没有,就想着生娃了。”

  李军叹了口气,脑子里忽然想到上次乔迁宴上见到的余辉,心里起了些波澜,要不要求求廖工帮忙牵牵线呢?诶,想不明白。

  两分钟后,列车员吹了哨子,常喜回了车厢,立刻被李军带头起哄闹了一通。

  -

  常喜离开鹏城一周后,春英在店里面试了赵胜龙找来的采买。

  有些特别的是,这是个年纪有些大的大妈。

  赵胜龙先跟春英私下说了说情况,“除了52的年纪确实有些大,其他全都没毛病。她以前就在厨房里干过打荷的,对蔬菜肉类的品质门清,人也很诚实,力气大,有责任心。”

  “你从哪里找来的啊?这么大的岁数,还出来做事吗?”春英有些不敢要。

  采买可是清晨四点就要起床,抢时间的工作,不太适合年纪大的人,这万一上班出点啥事,谁能负责得了?

  赵胜龙也明白这些,“她挺惨的,本来都回老家准备帮着带孙子了,谁想到儿子出意外死了,儿媳妇也很快改嫁了。她在老家无依无靠的,又回了鹏城,想给自己多攒些养老钱。我几年前帮她介绍过工作,所以算知根知底。你要是不想要也没事,我就再找找看。”

  春英沉默下来,她十分纠结。除了年纪和健康问题,她看着人确实不错,干净爽利的样子,而且丧子之痛,她知道有多痛。

  “你跟大妈说过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吗?我主要担心她身体受不了。”春英问道。

  赵胜龙点点头,“说过了,她身体还是很不错的,也说习惯早起的,自行车,三轮车都会使用。”

  “那就她吧!”春英下了决定。

  大妈的名字叫于香,她听到自己被录用的时候很惊讶,“真的要我啊?”

  “大妈,试用期一个月,咱们先试试看吧?”春英说道。

  于香连连点头,“老板娘,谢谢你。你先看我干几天,要是觉得不合适,不用给工钱,我自己走。”

  她本来不抱什么希望的,还准备让赵胜龙介绍自己去打扫卫生算了,毕竟这年纪,都嫌弃。没想到春英愿意给她机会。

  “好,那我们先试试看。”春英想这个大妈是个拎得清的,要是真的不合适,她也要给辛苦费的。

  确定之后,商定好第二天开始上班,春英要带人去自己合作的铺子采买食材。

  次日,于香准时出现在了店门口,春英暗自点点头。

  接下来的交接也很愉快,于香有着丰富的生活经验和细致入微的性格,迅速就把所有的工作职责料理得清清楚楚。

  这样连着一个礼拜下来,于香的表现简直完美,采买从来不耽误,质量也完全不输从前春英自己买的,人也大方,经常抢着干活。

  春英彻底放下了心。

  -

  少了采买这件事,春英不仅把送孩子上学的事接了回来,还决定要给自己放个假,带全家一起出门逛逛街,散散步。

  宋父和两个孩子都很欣喜,上次全家一起去玩还是夏天呢,现在都冬天了。

  周末这天,大家都打扮了一番,宋父甚至穿上了平时不穿的皮鞋。

  “爸,你可真帅!”春英由衷地夸奖道。

  宋父点点头,“想当年,你妈妈就是看中了我的脸,才跟我好上的!哈哈哈!”

  春英认真地点头,以前妈妈确实经常夸爸爸长得帅气,家里三姐弟,都长得不差,就是因为爸妈的基因好啊。

  -

  一家人决定先去买衣服。

  春英惦记着远在榕城的姑妈,给仔细地挑选了好几套保暖的秋衣秋裤,又花大价钱买了件极为喜庆的棉服,准备寄回去给老太太过年的时候穿。

  宋父提醒春英,“给你婆婆也买件吧。”

  “不要!爸,你别劝。过年我和常喜会给钱的,除此之外,我可没有闲工夫关心他们。”春英说道。

  宋父也知道亲家公亲家母的那些事,闻言不再多说。他本来是想着面子上好看,但又一想,人家不待见小儿子小儿媳的时候,可从没想过要面子好看。

  “妈妈,去那边看看吧,好多小裙子啊!”

  冬雪转移了话题。她也不喜欢爷爷奶奶,以前在榕城住得那么近,也从没有过什么亲近的相处,爷爷奶奶只是几个堂哥的爷爷奶奶而已,并不属于她和小荷花。

  春英立刻顺着女儿的意思走了过去,开始看小女孩的裙子。

  一行人走走逛逛,又在外面吃了不少平时不会吃的零食,都觉得很开心。

  给家里人都买好了衣服,包括不在场的常喜和宋东东,春英决定自己也要买两件外套。

  但女人一旦开始试衣服,就停不下来了。

  服装店的老板娘嘴里的夸赞压根不带停的,连重复的词都很少,把春英高兴得找不着北。

  冬雪、小荷花跟宋父也一起变身夸夸组,穿啥都说好看。

  到最后,春英难住了,喜欢的有些多,全买了觉得有些奢侈,买一半的话又纠结于该放弃哪些。

  要是秋蕊在就好了,那我可以全部买下来,两人换着穿。春英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了这个念头。她想到,自己和妹妹的青春时代,窘迫又爱美,好看的裙子就那么一两条,会互相分享着穿,而且两人的身材相仿,甚至长相也有七八分像。

  “爸,要不我给秋蕊也买件外套寄过去吧?”春英突然说。

  宋父愣了一下,立刻点头,“好啊,这很好,等会我们去给你姑妈买吃的时候也给秋蕊捎一份!”

  春英点点头,给挑了件绿色的格子夹棉外套,记忆里秋蕊的肤色也挺白皙,穿绿色能撑得起来。

  “这件不错吧?秋蕊穿,应该很好看。”春英问父亲。

  宋父觉得自己的女儿穿啥都好看,自然同意,“好看,秋蕊长得跟你一样好,指定好看!”

  春英听到父亲这么直白的夸赞,不由自主地笑了出来。

  老板娘也在一旁当起了捧哏,“那必须的,这颜色衬人,显气质!”

  就这样,一家人买了大堆小堆的衣服,又去挑着买了不少进口糖果和鹏城的特色糕点,最后顺路去了邮局,寄出了两个大包裹才回家。

  -

  晚上是春英做饭,特别炖了鱼,还有全家都爱的红烧肉焖豆腐,加个炒青菜,简单却美味。

  “妈妈,以后你要是每个礼拜都能休息一天就好了。”冬雪发出热烈的期盼。

  小荷花非常同意姐姐,“我也想!”

  “小荷花,是‘我也这样想’,不然就有歧义啦。”冬雪纠正妹妹。

  小荷花点点头,奶声奶气地重复:“我也这样想!”

  春英不敢下保证,只好说,“妈妈尽量。冬雪多吃鱼,小荷花也乖乖吃肉肉。”

  说着冬雪的碗里就多了一块鱼肉,小孩知道妈妈在转移话题,也不想戳穿,乖乖吃起了鱼。

  爸爸妈妈要赚钱养家,肯定很辛苦,她想。

  小荷花一天都很兴奋,吃完晚饭后不久就困了,能量消耗过多。春英抓紧给孩子洗了澡,放床上。

  因为常喜不在家,春英决定今晚跟俩女儿一起睡,受到了热烈欢迎。

  左右都是软软香香的宝贝女儿,春英也很满足,跟着一起坠入了香甜梦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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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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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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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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