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九零:福运贤妻做首富>第72章 一起嗦粉
  从海边回来时,春英就邀请了另外两家第二天来家里吃晚饭,她会好好做顿大餐。

  大家没有不答应的,厨神的邀请,谁舍得拒绝!

  -

  但春英绝对没想到的是,他们会来得这么早!

  没记错的话,她明明说过请的是……晚饭吧?

  但此刻,张大叔和乔桂带着儿子,程茵和金毅带着女儿,还有老金两夫妻,都站在了门口。

  春英有些哭笑不得,“现在才9点多呢。”

  程茵很不好意思,“早上起得比较晚,也不想做饭,随便吃了点早餐,就来了。”

  另一家的理由也差不多,就是准备多蹭一顿饭的。

  春英有些措手不及,“我本来打算晚上做大餐,中午全家就简单吃顿米粉,也没做饭菜呢。”

  程茵进屋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香味,“米粉是什么?只要是你做的,都好吃!我已经闻着香味了!”

  金琪在春英家里住过,也跟着吃过,此刻立刻给自己妈妈科普,“妈妈,是榕城特色米粉哦,超好吃!”

  “吃米粉?我正想着这口呢!”乔桂也非常惊喜。

  榕城人没有不爱米粉的,从小吃到大再吃到老,每个人都有一个米粉胃。

  自打来了鹏城,乔桂和张大叔都想着那一口,小龙甚至悄悄咽了口口水。

  春英看这阵势,也不用犯愁中午做啥了,“那正好,大家一起吃顿榕城米粉吧!刚好我买的菜不少,臊子多做些就行。”

  今天想着晚上要做大餐,还真把各种食材都买了不少。

  春英利落地拿出了猪肝、瘦肉、粉肠,开始清洗。

  “我们榕城当地的米粉,有配锅烧肉的,那个好吃,但麻烦,我就没弄。今天做一个我爸的经典版本,三鲜米粉,猪肝瘦肉配粉肠,越嚼它越香。”

  程茵十分好奇,“我现在好期待啊,我还没吃过呢!”

  “保管让你吃了还想吃。”春英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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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骨头汤是买菜回来就熬上了,煮到现在虽然最精华的味道还没有出来,但赶着要用也能用了。从大锅里舀出一部分骨汤放入炒锅内,将猪肝和瘦肉、粉肠分批下锅,又有宋父自己泡的酸笋酸辣椒切了一些,加入其余配料,一大锅的酸汤臊子越熬越香,散发出独特的鲜香味,让人的口水分泌速度也跟着加快。

  和臊子一起同步的是米粉,春英买的是干粉,因此要煮久一些才好吃,两个锅同时动作,效率倒是很快。

  把大碗摆开,先往碗里放入煮好的米粉,加入一大勺满满的臊子,再加入香油,秘制卤水,齐活!

  根据个人口味,还可以自己选择加入辣椒、葱蒜、辣海带、酸萝卜丁、香菜这些配菜。

  一人一碗,大家都开始大口嗦粉,一时间屋子里极为安静,每个人都沉迷于美味。

  张大叔率先吃完自己的一碗,不好意思地说道,“春英,我还想再吃一碗。”

  “好咧,再来一个二两!”春英笑着说道,一时间,众人齐齐笑出声。

  乔桂也乐得不行,接茬说道:“春英,我看你要是开一个米粉铺,准能赚翻天!这味道太好了!我下次馋了还得来找你。”

  春英一边烫粉一边笑着说道,“你啥时想吃啥时来,我都欢迎。小时候我和我妹吃了我爸做的三鲜米粉,就商量过长大了也开家米粉店,让我爸当师傅,宋东东负责跑腿收碗筷,我俩就专门坐在门口等着收钱。”

  宋东东撇撇嘴又露出一丝笑,两个姐姐小时候可太能使唤自己了。

  程茵把汤也喝干净了,“现在这个愿望可以实现了,春英你开家店在鹏城嘛,你看,我吃得多干净!”

  金母也开口说道,“我吃着也很香,要是开店,指定客人不会少。”

  春英若有所思,她拿了厨神赛冠军后,倒是被谢师傅建议过开店,但之前想的都是利用自己的独家手艺,开成特色饭店,档次高,装修好的那种,因为前期投入要求也大,一直没敢细想。

  要是开成米粉店,那开店成本可就低太多了!不过米粉的价格也无比便宜,卖米粉得靠量。

  “春英,我老公还要再来一碗!”程茵笑着说道,她刚刚发现金毅的眼神一直盯着锅瞧,意识到他可能没吃饱,又不好意思直说。

  春英也笑着答应,“好,米粉和臊子都还多着呢,谁想吃就说!”

  -

  屋里正热热闹闹地吃着,突然传来了敲门声。

  把门一开,余俊梁带着余秘正站在门口,春英十分惊讶地把人迎了进来。

  余俊梁却没想到屋里这么多人,不过从小到大见惯了大世面,他倒也不觉得尴尬,镇定自若地做了自我介绍,跟大家打了声招呼。

  春英又把在座的家人朋友都分别介绍了下。说起来,这也是常喜第一次见到余俊梁。

  还有一个没想到的是,金毅和余俊梁居然认识,两人友好地互相做了问候。

  -

  气氛一时间变得有些尴尬,春英想了想,先问他们吃没吃午饭,要不要尝尝榕城米粉。

  余秘没说话,虽然一进来就闻到了十足诱惑的香气,但她得看老板的脸色。

  余俊梁倒是很快点了头,“吃了也得说没吃啊,厨神的手艺,平时可不容易吃到。”

  春英笑着答应了一声,很快就煮好了两碗米粉。顺便再次庆幸,幸好买碗筷的时候买得多。

  余俊梁吃完也给了高度评价,虽然看着朴实无华,但味道极好,开胃又酸爽可口,鲜香美味。

  春英和常喜忙着收拾厨房,宋父乐呵呵应了几句,也没话了。

  程茵看氛围有些凝滞,就捅了捅老公的腰,示意他说两句,毕竟这里和余俊梁认识的除了春英只有他。

  金毅想了想就说道,“我们刚才吃完也都觉得很好,还劝春英开家米粉店呢。”

  余俊梁好奇起来,“开米粉店?想法不错,要是客流量大的话,还是能赚的。”

  “余总,我们刚刚都是玩笑话。”春英走过来就听到这话,当即回道。常喜让她去招待客人,把她赶出了厨房。

  吃完午饭,自然要询问余俊梁带着余秘来家里是为了什么事。

  余俊梁点了点秘书,示意她开口。

  “宋总,是这样的,前几天我往家里打了好几通电话,都没人接,余总和我都有些担心,所以过来看看。”余秘扶了扶自己的镜框,说道。虽然此刻她只觉得自己尴尬得想用脚趾抠地,但作为一个合格的秘书,她必须要沉稳大气,不能输。

  春英瞬间有些内疚,“抱歉,我忘记跟你们说了,我们几家去海边玩了好几天,昨晚刚刚回来。”

  “也不算大事,主要就是那两个项目的进度,既然你有客人要招待,就等你空下来去公司再聊吧。”余俊梁早察觉到了自己不是那么受欢迎,既然粉也吃完了,那就起身告辞吧。

  春英又再次道歉,把两人好好地送了出去。

  屋里的气氛,随着余俊梁和余秘的离开再度升温起来。

  大人们吃着零食聊着家长里短和工作相关,小孩们在屋子里玩游戏说悄悄话,各自都很愉快。

  到了晚上,春英又做了一大桌自己的拿手好菜,众人吃得很满足,约定好明天一起去登山,才纷纷告别离开。

  -

  夜晚,春英躺在被窝里,突然扣了扣常喜的手心,“老公,我有点想开米粉店了。”

  常喜扣住了老婆的手,拢在手掌里一边把玩,一边思考。

  “我支持,米粉店的投入不大,价格也便宜,前期客人应该会不少,咱们可以先试试看,即使试错也不至于亏损太多。”

  春英瞬间翻身压到常喜身上,眼睛亮亮的,“我就是这么想的!咱们现在攒的钱,还不够呢,我现在就盼着年底牛肉酱的分红可以多一些!”

  常喜扶着春英的腰,低声说道,“嗯,我听总工说,年底我们也会有一笔奖金,都存着当开店资金。”

  春英突然想把自己想买房的想法说了出来,“我觉得比起开店,我更想先有一个属于我们一家人的房子!”

  常喜的喉咙滑动了一下,他有些感动,自己和春英的默契。

  其实常喜对房子的渴望甚至比春英更高,因为老家那座花费了他好几年心血的房子最终也没能住上。他其实一直想着攒钱,在老家再建一个房子。但成为工程师之后,他又觉得未来一家人可能都会在鹏城发展了,而且春英的发展也很不错,不如攒钱在鹏城买房子。

  常喜也向春英坦白了自己的想法,两人一起畅想了下未来攒够了钱,一起买了房子的情景。

  春英乐滋滋地说道,“老公,你真好!”

  “哪里好?”常喜低声笑了。

  春英笑答,“每次我想做些什么,你都会支持我!”

  “现在你想做些什么,我也支持。”xiumb.com

  “做流氓吗?”

  “嗯。”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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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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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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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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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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