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九零:福运贤妻做首富>第48章 张妈料理采买
  宋东东在工地上适应得很好,他力气比起张大叔那肯定不够看,但活都做的很不错。

  顺利通过龙天一个礼拜的考核,正式地成了工地上的一员。

  常喜对他非常好,会把自己的经验毫不藏私地全部告诉他听,宋东东渐渐地对姐夫也有了些依赖心理。

  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家里氛围和谐,从小到大时不时地也会撒撒娇。

  对于会耐心呵护他的人,宋东东总是很依赖,以前是爸爸、姑妈和大姐二姐,现在又多了常喜。

  不过工地上的活真的很辛苦,他有时候会感觉特别累,还会想起小萱。

  宋东竹,你真没出息,工地上脏死了!

  小萱大概会对自己这样说吧。

  常喜也挺喜欢小舅子。以前他曾担心过宋东东来这边后惹事该怎么办,但相处下来,他发现宋东东竟然意外地听话,他身上并没有混混的习气,也挺努力,并不会偷奸耍滑。

  最初担忧过宋东东无法坚持的宋父,常喜,春英三人组,都对他刮目相看了。

  宋父最为开心,他觉得自己儿子比以前懂事太多了。现在就放心多了,万一哪天自己去了,好歹儿子能好好生活,不至于拖累姐姐。

  春英也觉得弟弟真的长大了,她生了孩子后,对宋东东的关心就少了许多,看他渐渐安稳下来,心里很欣慰。

  当然,宋东东能如此顺利地融入,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常喜在工地上的地位。

  隐形的地位。

  自从常喜展示出自己非凡的机械才能,不仅能修塔吊,也能修各种机器之后,工地上再也没有人瞧不起他或者笑话他了,大家不约而同地对他都带了几分敬佩。

  有实力的人,总是受人尊敬的。尤其是碾压性的,一般人没有的技能。

  曾经沉默寡言,不爱说话的缺点现在也变成了优点,瞧瞧人家,多专注,多稳重,多惜字如金!琇書網

  这种情况导致大家在对待宋东东的时候不由自主地带上了几分关爱,一方面觉得看在常喜的面子上,也得对他好一点;另一方面则是,这家伙长得比常喜还帅,没准也有什么隐藏技能还没使出来。

  不过八卦中心还是会有常喜,也会有一些酸话,比如龙天经常招呼常喜到办公室休息,就说他会拍马屁。又比如常喜总是满脸淡漠,就说他可真能装,老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春英这边的工作却有些闹心,她已经非常严肃地跟老王说过食材的质量问题,没想到依旧三天两头就来一波歪瓜裂枣。

  她决定最后再找老王一次,如果还不改,那么,就让张妈出手吧。

  老王看到春英来就知道她要说什么了,他最近也琢磨了不少心思,春英在厨房的口碑是很好的,大家都很喜欢她,夸她漂亮又能干,为人大方和善好说话。

  之前她还找自己单独买过几次食材,也算个人情。

  想好这些,老王就笑眯眯地说道,“春英,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你以后别再来找我麻烦了,我每个月给你这个数。”

  老王说完就比了个手势。

  春英有些不知所措,要给自己钱?贿赂?

  老王看她呆呆的,想着听别人说起过,春英做厨娘的年头并不长,就耐心地解释道,“我得跟你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话,我每个月能赚的也不多,毕竟咱不能每次都买便宜货色嘛。采买这一行,大家都是这样做的,每天起早贪黑的,你也体谅下吧,大家有钱一起赚,我给你的数也不少了。”

  春英接受不能,她觉得采买本身就是敏感岗位,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何况,据她所知,老王的工资并不低,而且他在龙家也做了蛮多年了。

  “我没经过这种,我先想想吧。”春英最后说道。这钱,她肯定不会要的,却也不想再费口舌了。

  老王看她的神色,却觉得这事成了,果然没有人能抗拒金钱的诱惑啊,“好的,你想好了就来找我,咱们合作,双赢!”

  春英点点头大步离开了。

  仔细考虑一番,春英带上乱七八糟的食材,去找了张妈。

  张妈是在龙宅有自己专门的房间的,而且面积并不小,她以前是负责照顾余美母亲的,后来跟着来了龙家,一步步成为管家,靠的不仅是出色的工作能力,还有余美对她的亲密和信赖。

  张妈把春英让进房里,又给她倒了茶,“你一定不是来找我唠嗑的,有正事?”

  春英点点头,把“证据”摊开给张妈看,“最近到我手上的,经常是这种焉了吧唧的青菜和不新鲜的肉。”

  张妈就收起了笑意,“老王这个人,在龙家也干了挺多年了,怎么能做出这么离谱的事情?”

  春英就把自己跟老王的沟通过程都说了,最后想了想,还是把贿赂的事也说了出来,或许,有助于张妈和老王的沟通。

  张妈听完就叹了口气,“既然如此,他是肯定不能留下来了。”

  春英没想过直接断了人家的工作,就略带几分迟疑地说道,“其实他过年的时候,买的东西都非常好,我觉得,敲打敲打他,或许就……”

  张妈摇摇头,“他已经失去了被敲打的资格,他胆子太大了。”

  春英想自己做了揭发者,不知道到时候老王会不会来闹事。

  张妈没注意到春英,她很有些感慨,“你说,是人心变了,还是这世道变了?老王一开始也是认认真真,尽心尽力做事的。我想着他是个靠谱的,就十分信任他,这些年来,也没有想着要查他。是以前的他伪装得好,还是现在的他变了呢?”

  “啊?”春英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最近在看一些经书,想得有些多了。不论如何,现在的老王,心思是已经坏了。“张妈喝了口茶,下了定论。

  想了想,张妈又解释道,”有句老话,水至清则无鱼。要是他能把握着分寸,不被人察觉,我也不想多追究。但如果他被人撞破之后只想着拉人下水,这就说明他一丝反省也没有,胆子也大到不行了。一个人干了坏事跟一个人干了坏事后想找帮手一起继续干坏事,可有着天壤之别。”

  春英觉得张妈说得太有道理了。她想到老王听到自己说要考虑一下后露出的笑容,大约是笃定了自己会被诱惑,这个人一点也没觉得他做错了!

  有一部分人是这样的,自己有了坏心眼,便以为大家都同他一般有着坏心眼。

  张妈办事非常有效率,很快,老王就离开了龙家。但老王的离开并没有惊起什么波澜,甚至大家都以为,老王不是被辞退,而是回了老家。

  春英对张妈既佩服,又有些疑惑。

  张妈就跟春英说道,“有时候错误的事情也会成为榜样,我不想大家生出偷奸耍滑的心思,才会悄无声息地处理。还有一个原因,也是因为这个岗位只一人,要是有两个人的话,就得用杀鸡儆猴的招数了。”

  春英竖起了大拇指,张妈是真的很厉害!

  龙宅很快来了新采买,性格很耿直,在钱上算得很清楚,品控也做得很好,在他来了之后,厨房就再也没有收到过不新鲜的肉菜。

  张妈却不敢太放心了,她私下里跟春英说,要是食材有不对劲的,第一时间跟她说。

  春英就点点头,表示放心吧,我每天做菜都会看着的。

  张妈觉得春英才是真的拎得清,毕竟采买的食材质量直接关系到春英做的饭菜质量,每一餐都要接受检验的。老王怎么想的要去诱惑春英,让她接受不好的食材来增加工作风险的呢?

  或者,他已经成功过?

  这么一想,张妈就记起来去年听到帮佣们议论七娘和老王关系好的事情,感叹自己真是后知后觉。

  工作上恢复顺心的春英,又有了些家庭上的困扰。

  宋父在家有些太无聊了。

  春英一开始给父亲配了老花镜,又买了好几本杂志小说回来,让宋父打发时间。

  但老人家的眼睛,带着老花镜超过半小时就会酸涩流泪。

  春英又花心思买了一个收音机给宋父,但宋父并不是很感兴趣。听着乱七八糟的频道,还不如陪着小荷花搭积木。

  这天她趁着中午太阳不大,带着宋父和孩子们一起出门转悠。

  春英突然就被杂货店吸引了目光,她在角落里看到了各种塑料打包带。

  这种东西不就跟竹子差不多吗?而且颜色多,更轻巧,不容易伤手!

  她兴奋地带着父亲和孩子进了店里,指着角落的塑料条说道,“爸,你看,这东西是不是能当竹子用!”

  宋父也激动了起来,他朝着女儿点点头,立刻伸手试了试塑料条的韧性,柔软又轻巧,真不错!

  最后,春英不顾宋父的阻拦,买下了各种颜色各一捆的塑料条,老板装了很大一袋子,最后结算的时候却也不贵,宋父这才放下心来。

  春英又找了一家小书店,问老板有没有关于编织教程这一类的书,没想到,还真有,就是书有些旧旧的。

  “我总共就进了两本这个书,三年了,你是第二个来问的人。”老板有些感慨地说。

  春英翻了翻,确定就是自己要找的,欢快地付了钱,“书也是要等有缘人的。”

  “你这句话挺有意思!”老板认可地点点头。

  等回了家,宋父翻了翻书,可算明白女儿买那么多的颜色是为了啥了,他以前只会用竹子编筐,从来没想过,还能有那么多颜色和图案的组合能出现在篮子上。

  编织书和塑料条都让宋父大感兴趣,春英想,自己可算是为爸爸做了一件贴心的事。

  成功帮老父亲丰富了生活后,美好的暑假也划上了句点。

  冬雪开学就读三年级了,她在暑假成功把自行车练得异常熟练,虽然还不能自己骑车上学,但把金琪和王楠都诱惑到了。

  金琪在暑假时和妈妈去过两次廖家,她当时就眼馋上了冬雪的自行车,立刻向妈妈撒娇,表示也想要一辆粉粉的自行车。

  没想到的是,一向疼闺女的程茵拒绝了,她担心孩子太小摔着碰着。她自己学车的时候,就曾经把膝盖都摔破,在家休息了一个多月才好。

  金琪看了妈妈大腿上直到现在还在的疤痕,顿时害怕了,表示自行车不要也罢。

  王楠则是开学后才知道冬雪有了自行车的,他也立刻心痒痒了,回家就朝着爸妈罕见地撒了个娇。王爸王妈非常享受儿子偶尔的撒娇,也觉得小孩多动动挺好的,立刻就给安排上了。

  知道这个消息后,金琪十分沮丧,她居然成为了三人组里唯一一个没车的!

  冬雪就安慰她说,“金琪,学自行车真的容易摔着,我也摔了好几次呢。”

  金琪点点头,她怕疼,还是算了吧。

  但想想王楠都有了,就她没有,又有些不开心。

  不过过了一个礼拜后,王楠突然请假了,原因是骑车的时候摔了腿,需要在家休息。

  这下好了,金琪彻底对自行车不感兴趣了。

  相比较冬雪有条不紊的学校生活,第一次进入幼儿园的小荷花则闹了好多天脾气,她一点也不喜欢幼儿园,每天去都眼泪汪汪的。

  好在幼儿园和冬雪的学校在一个方向,春英可以先把大女儿放下,再好好地哄小女儿。

  小荷花被放下车后,就扑过去抱住妈妈的大腿,“妈妈,回家,回家!”

  春英耐心地跟女儿形容幼儿园里玩具多,还可以跟小朋友玩,基本没有用,小荷花被老师抱走后总得哭一场。

  哭得春英心里酸酸的,也忍不住跟着哭,她甚至想,要么就不上幼儿园了吧。

  这个念头被老师批评了一顿,让春英好好学习下入园手册,说要正视孩子短暂的分离焦虑。

  春英只好忍着心疼每天跟小女儿一起哭唧唧地分别。

  冬雪知道小荷花不想上幼儿园后,就紧急地往白雪公主的故事里加了幼儿园的情节。

  “公主也要每天上幼儿园?”小荷花非常懵,这和她之前听过的版本不太一样。

  冬雪点点头,摸摸妹妹的头,“白雪公主在幼儿园里结交了许多好朋友,其中有七个小矮人……”

  听完这个故事的小荷花:“幼儿园都是小矮人,不止七个。”

  冬雪处惊不变,“嗯呐,所以你比白雪公主还幸运,可以跟很多小矮人交朋友哦。”

  小荷花又懵住了,姐姐说得好有道理。

  春英在门外听到这个故事,忍不住自豪了起来,冬雪,她的大女儿!

  总之,在姐姐的童话安抚以及渐渐意识到自己哭泣也没有任何用处后,小荷花渐渐适应了幼儿园的生活。

  她长得可爱又白净,是班上最瘦小的女孩,平时还非常爱笑,很多小朋友都很喜欢她,渐渐地也交上了朋友。

  宋父也会经常做发糕和小饼干给两个外孙女,小荷花靠着外公的点心俘虏了不少馋嘴宝宝的心。

  金琪的心也被虏获了,她以前羡慕冬雪有个做饭特别好吃的妈妈,现在又羡慕冬雪有个做点心特别好吃的外公。

  家里姥姥知道后不甘示弱,也开始捣乱面食,做出各种花样的馒头包子让金琪带去学校分给朋友,金琪就更开心了,她也很爱自己的姥姥和妈妈!

  另一头的小龙也开学了,他被分到的学校和冬雪的学校不是同一个,但离家里非常近,全家人都很开心,这样就省下了换房子的麻烦,桂婶子只请了三天假,陪着儿子适应开学的头几天。

  还有比较麻烦的是,小龙的学校并没有食堂,桂婶子早上需要帮儿子做好午饭,等他中午回家自己热热吃。至于早饭,是来不及做了,就让孩子去外面买了吃,两口子一个上工地吃,一个去厂里吃,倒也省事。

  但,小龙在开学一周后就对新学校厌烦了,和快乐的暑假生活不同,他完全拿捏不住新学校的节奏。

  分到的班里只他一个转校生,谁也不愿意和他一起坐,所以孤零零的没有同桌。有的同学会嘲笑他的口音,更多的同学是不爱搭理他。他的性格其实很活泼,但是到了这样的新环境,就发挥不出来了。

  最可怕的是,老师上课的内容很多都听不懂。虽然冬雪之前提过醒,但到了真正要面对的时刻,小龙手无足措了。

  小龙的生活就好像乱七八糟搅成一团的毛线,找不到线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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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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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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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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