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陆谨明看到女儿这种急于为新男友解释的态度,本身就暗生不快了。
好在朱盈盈也算明事理,在旁边悄悄摁住丈夫,用眼神示意他今天是女儿生日,别说煞风景的话,有什么质疑可以慢慢来。
陆谨明深呼吸了一口,这才决定把盘问的活儿交给妻子,挤出一个笑容,让顾辙先进屋坐、让女仆摆上干果和水果。
顾辙心中清楚,这种情况绝不代表过关了,只是对方比较有素质,不会选择直来直去,该来的迟早还是要来的。
果然,顾辙刚在沙发侧位上坐下没两分钟,剥了一个橙子,朱盈盈坐在主位上,就开始礼貌地盘问了:
“小顾,你跟幽幽同班五年,也不算陌生人了。这些年她爸忙,家长会都是我去的,我记得还见过你几面。
如今你们顺其自然走到这一步,阿姨也为你们高兴。不过,你老实说,到底是什么时候对幽幽有想法的,阿姨还真没看出来。”
朱盈盈问得很随和,颇有细声细气的贵妇范儿。
顾辙听到这个问题,还微微愣了一两秒钟,因为他原本下意识觉得,对方肯定会问他家里的情况,或者问他最近在干什么——
毕竟丈母娘考女婿,从来都是先问这些,要看对方有没有前途。
顾辙脑子飞转了一下,立刻心中雪亮:陆家怎么能以常人度之,自己事业上能有多成功,或许对方不在意吧,只要人品好,能和陆幽幽合得来、走得长久,才是最关键的。
而且,朱盈盈不问他家境和事业,偏偏问他喜欢陆幽幽多久了,正好能旁敲侧击问出一个点:顾辙是不是在陆家变成富豪之后,才喜欢上陆幽幽的,还是一直都喜欢。
这虽然不能证明顾辙是否拜金,但也能作为一个侧面的间接证据。
不愧是高素质的有钱人家,问出来的话半个咄咄逼人的字眼都不带,却借着问真爱的机会,把要获取的信息都获取了。
显然,面对这个问题,顾辙回答得“他喜欢陆幽幽的时间越久”,就越显得他真心。
因为时间往前推得越早,陆家事业就越处于起步阶段,说明顾辙看上的肯定不是陆幽幽的钱,而是真心对她这个人。
好在,顾辙并不需要骗人,他原本只是不想把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暴露出来。但既然适逢其会,就坦荡一把吧。
他都没怎么思索,很是坦荡地说:“阿姨,说出来还挺不好意思的,你可能会笑。我想先强调一点,虽然早恋不好,但是对一个女生有好感、这本身是没有错的。
只要能控制住自己,没有外在表现,任何文明国家都不该惩罚思想犯。而我和幽幽,显然都很擅长控制自己,所以这些年我们也丝毫没有影响学习,一直共同进步。”
朱盈盈笑盈盈地一摆手,示意他打住:
“不用解释,这些我们当然相信了,当初要不是你帮她补课,就她练体操那两年拉下的文化课,进镇洋中学估计都悬。你说这些,难道是想铺垫、其实你很早就喜欢她了?”
顾辙深呼吸了一口,坦荡承认:“确实,我很早就对她有所好感,至少觉得这个女生很可爱,很率真,让我忍不住想帮她,跟她交流互补、互相学习。”
朱盈盈拿起功夫茶杯抿了一口:“是么?什么时候开始的?幽幽还有值得你互相学习的地方。”
不光朱盈盈有点不信,连陆幽幽本人都有些惊讶,因为她一直觉得这些年来,都是顾辙在帮她,她也没发现自己有什么值得顾辙学习的。
好在到了这一部,顾辙也没什么好藏着掖着的,他大大方方地握起了陆幽幽的手,郑重地说:
“幽幽,既然今天适逢其会,有些话我也不瞒你了,我对你的好感,其实从小学五年级末,就萌发了。”
陆幽幽直接惊了:“你……你是当年作文补习班上就记住我了?那初二分班刚跟我分到一起的时候,你怎么还假装不认识我?你藏得好深啊!气死我了你居然骗了我这么多年!”
陆幽幽又惊喜又不甘,忍不住抽出手来打了顾辙几下。
这下轮到朱盈盈和陆谨明在旁边听不懂了,忍不住打断盘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陆幽幽小拳拳捶了几下之后,羞红着脸解释:“我跟阿辙其实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在校外一个周末补习班上就见过了,不过没打过招呼。
我一直以为他不记得我,后来上了初中、初二同班才正式认识我。没想到他原来是不好意思,明明记得还假装不认识……我也只好配合他。”
顾辙叹了口气:“我那时候很单纯,对于自己刻意记住一个外校女生的名字,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大家都还那么小,我当时也内向。ωωω.χΙυΜЬ.Cǒm
但是思想是没法控制的,我至今还记得,五年级下学期最后一个周末作文课,你上讲台读的那篇作文,给我留下的印象。”
顾辙这悠然神往的回忆,不由让所有人都陷入了八卦,陆幽幽父母原本对他的戒心,也随着这种朴素的情感,而暂时抛开了,还诱导他别怕、好好说下去。
顾辙调整了一下情绪,娓娓道来:
“那是95年的夏天,一个校外辅导班上,我注意到了一个扎着马尾辫的清爽可爱女生。当时我也没别的意思,只是忍不住趁每次上课点名的时候,偷偷记住她的名字。
就这样到了六月期末,我记得最后一堂课上,老师布置了一篇《我第一次尝试XXX》的作文。
我当时接受的作文教育,还是‘天下文章都靠编,编得越牛分越高’,就直接胡编乱造了一篇《我第一次尝试搞发明》。
写完之后,老师让同学上台朗读、供大家讲评。我原来从来没敢上台过,但那次我突然来了胆子。
因为在那次课间休息时,我听到她跟老师闲聊,说她上完这学期就不来了,她被选进了省少年队、要专心练体操——
听到这话时,我只觉得‘以后再也没机会跟她一起上课了’,于是脑子一热,人生中第一次上台念了自己的作文,想在她面前表现一下。
我还记得,念完后我看了她一眼,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看我。
但我记得,我下台之后她也上去了,蹦蹦跳跳很开朗地念了她的作文,题目是《我第一次尝试喝啤酒》——那题目完全不符合我对她的可爱淑女印象。
作文写的是‘她看到父母总是喝酒,就好奇酒很好喝,每次撒娇想试试看,爸爸都教导她:酒根本不好喝,那都是应酬需要。她半信半疑,想自己求证。
终于有一次,爸爸刚开了一罐酒,但电话响了。她瞅准时机偷喝了一口。好苦!一点都不好喝!看来爸爸真的没骗她!从那以后,她再也没喝酒。’
虽然这篇作文没讲什么大道理,但我听完之后大受震撼,我忽然对自己的胡编乱造、只求作文拿高分很惭愧。而那个女生的样子就刻在我的记忆里,一直没法忘掉。
虽然后来初二又分到了同一个班,但我不好意思提醒她当年我就记得她,因为那次经历我觉得自己太丢人了……”
顾辙用一种悠然神往的语气,回顾了他和陆幽幽的人生初见。
不光说的人用心,听的人也都出神了。
陆谨明和朱盈盈原本还对“顾辙什么时候对女儿产生的好感、是不是别有用心”有过怀疑。但是听完之后,他们怎么也不舍得再去怀疑,这种细节,得是多么刻骨铭心才记得清楚。
朱盈盈发呆了一会儿,才悄悄问女儿:“你还记得么?当年是这样么?”
陆幽幽已经脸色彻底红得不行了,她原本还想过“主动请顾辙假扮男朋友”来应付家里的危机、等事情过了再让顾辙慢慢表白,双方都有个台阶下。
谁知顾辙这家伙不按套路出牌,直接就A上来了,这以后还用表白么?
朱盈盈又推了她一下,她才心怦怦直跳地回过神来,用力点了点头:“没想到七年多了他还记得住当年的细节……好丢人啊。”
陆幽幽越想越不好意思,她就这么被人死死盯着觊觎了这么多年,对方还装得没事人一样,该怎么面对嘛。哪怕现在两人已经假装是男女朋友,还是太撩了。
她急得直接冲回了房间,把门关上躲起来。
顾辙倒是脸皮很厚,毕竟是重生人士了。
他听到陆幽幽最后那句话,只是心中有点感慨:七年,你还是小看我了。
作为重生人士,他可是记了三十年。
朱盈盈见状,连忙说些救场缓解尴尬的话:“小顾,幽幽只是一时不好意思,不过你也藏得太深了。放心吧,我们相信你对她一定是认真的。”
顾辙淡然一笑:“我现在还记得,那天我听她读完作文时,内心有多尴尬。那种感觉,就像三年后,在威尼斯举办的意大利远东文学论坛上,
苏童听完莫言、余华、王硕讲那些很真实的‘我为什么走上文学之路’理由后,再看看自己手上的稿子,‘我走上文学之路是因为我热爱文学、考上了北师大中文系,发奋学习’,太假了,一点都不酷。
苏童还算好,他至少是最后一个上台,还可以把稿子撕了放弃发言。我当年可是比幽幽先上台,讲了一大通假大空,想收都收不回来。
不过,从那次之后,我就相信,如果这世上还有一个漂亮女生不会骗我,那一定是幽幽。她的敢讲真话、敢揭自己的短,在那个年代太罕见了。
当我和她重逢之后,我就一直在想:也许我出身卑微,也许我这辈子事业上需要不择手段、用尽谋略才能成功。但这些谋略有我用就可以了,我可以保护她干干净净一辈子说真话。”
陆谨明和朱盈盈终于也忍不住动容,女儿有这样一个成熟稳健的男生帮她遮风挡雨,这辈子还有什么好怕的。
而且,似乎早就听幽幽说过,这个顾辙学业上和科研上也挺有成绩,看他今天说话之沉稳,就知道绝对是干大事的。
一直没开口的陆谨明,也终于难得开口。他清了清嗓子:“小顾,以后继续看你表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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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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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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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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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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