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用这么奔波的,我现在也没有什么问题?更何况,还有人照顾着,安月一会也会来,你忙你的好了。”
说话间,安月果真来了,安月爸熬了黑鱼汤,叫安月回家带了来,从公司到家,又从家到医院,这么一番折腾,比吴志国出来的早,却比吴志国晚到。
跟吴志国打过招呼,安月倒汤,“喝点吧!我爸亲自下厨熬的,可鲜了!”
安月盛好了,放在钱雪嘴边,钱雪闻闻,“好香,安月,你真幸福,有这么好的一个爸!”
“喝吧!我喂你!”医生现在还不让钱雪多动,吃饭基本上靠人喂。
“谢谢你,安月!”
“看你说的,都是好姐妹,说这些话,就显得生分了。”
“对,不说了!”钱雪感动。
吴志国站在后面看着,微笑着点点头。
有安月在,吴志国就早点走了,刚到公司门口,就看到有三个人正在等他。
吴志国一看,两个年纪大一男一女,有六十岁左右,农村人,可能显老,估计应该是五十岁不到,这种推测,来自于旁边站着的一个打扮很时尚的女孩子,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年纪与钱雪相仿,很漂亮。
三个人一看到吴志国,就奉迎的笑了。
“你们是?”
“吴恩公,你不记得我们了?我们是凌洁的爸妈呀!”
“哦,是你们呀!快,快,请里面坐!”吴志国猛然间记起,看看旁边叫凌洁的女孩子,笑了,很开心的笑了。
二十八年前,他初中毕业,十六七岁的样子,找了个公司,做最底层的小业务员,主要的工作就是推销他们的产品,那天,他骑摩托车经过一个小镇的时候,在一座九孔桥的大树下,捡到了一个女婴,就把她带回了家。
女婴估计只有几个月,吴志国一个毛头小伙子,怎么懂得照顾小孩子?忙得手忙脚乱,女婴好像天生跟吴志国有缘一般,捡到的时候哭得厉害,跟吴志国在一起之后,就变得很乖了,吴志国看女婴实在可爱,就决定收养。
每天,他带着孩子,走街串巷的推销产品,累是累了点,但却很开心。琇書蛧
一天,到了一个小村庄,有一对年轻夫妻看到吴志国跟女婴,一打听,才知道是吴志国捡来的,就跟吴志国说想收养这女婴,吴志国开始死活不同意,这么段时间相处下来,有了感情了,年轻夫妻说了他们一看到这孩子就喜欢上了,小伙子,你以后要结婚的,如果带着这么一个孩子,哪个女的原意嫁给他呀!他们没有孩子,一直想要,都没怀上,想跟吴志国要这个孩子。
吴志国犹豫了很久,觉得他们说的很对,就答应了。
后来,吴志国慢慢发家了,可是从来没有忘记这个女孩子,每年定期的要往这对夫妻家里寄钱,这个女孩子上大学的钱,基本上都是吴志国出的。
“你就是凌洁呀!”吴志国深感时光匆匆,这么快,一慌,二十八年都过去了,当年捡到的那个女婴都快三十了。
坐下来一聊才知道,他们是有事情来求吴志国的,一年前,凌洁跟丈夫被公司调到江州总公司,主要负责几个重点项目的研发工作,可是项目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资金出现了问题,眼看着,项目已经停了,如果完不成,受这几个大项目的影响,公司可能倒闭。
凌洁跟老公是其中一个项目的负责人,着急的每天都睡不着觉,凌洁爸妈到江州来看凌洁夫妻,听他们提起这事情。
凌洁爸妈说,有个人可以找找看,他们一说吴志国的名字,凌洁跟丈夫眼睛就亮了,原来投资这几个项目的正好是吴志国的公司。这些年,凌洁爸妈只是告诉凌洁有这么一个好人在资助他们,名字却一直没有告诉凌洁,凌洁只是知道这个恩人就在江州,凌洁爸妈之所以不让凌洁知道,一来,他们有私心,害怕凌洁知道她的身世,二来,害怕吴志国跟他们要回孩子,还有一点最重要,他们有一个很重大的秘密,害怕吴志国知道。所以一直以来,都避免跟吴志国见面。
吴志国一听,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这几个项目,我知道一些,不过,具体的,我要问问负责这个项目的经理,了解了具体情况再跟你们说!”
“好,好,谢谢你,实在太感谢了。”凌洁显得很客气。
吴志国出神的看着凌洁,跟凌洁还是女婴的时候呆过的那段时间,是吴志国这辈子最难忘记的。
“你放心,如果没有大问题,我一定会帮你的。”
“谢谢!谢谢!”
吴志国摆摆手,笑笑,看着凌洁的爸妈,“我有个想法。”
“您说,您说!”
“我想认凌洁做干女儿,你们觉得呢?”
“您还这么年轻!”凌洁看着吴志国!
“年轻吗?老了,都奔五的人了。”吴志国确实看起来年轻,四十五岁不到,平时又保养的好,要认奔三的凌洁做干女儿,确实有些怪怪的。
吴志国还想开口说自己跟凌洁的关系,凌洁的爸妈着急了,“行,行,就这么决定!”
凌洁跟吴志国的关系,他们从来没有跟凌洁说过,更加重要的是,这个是不能说的,说了,会出很大的问题!
凌洁勉强叫了声“干爹!”她总觉得,吴志国看她的眼神有些怪怪的,会不会对她有其他想法呀!
她根本不知道,吴志国看她,就跟看女儿一般,是怜爱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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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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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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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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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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