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词讲到豪放派一定要讲苏辛啊,能跟你老爸苏轼媲美、集成豪放派之大成的大词人作的名作,你肯定是不如的。不过阎婆惜的反应没有他预想中的热烈,这让他有种花了大价钱淘了宝贝却无人识荆的遗憾。
“一尊搔首东窗里。
想渊明《停云》诗就,此时风味。”
词的下阙又是连用典故。陶渊明《停云》中有“良朋悠邈,搔首延伫”和“有酒有酒,闲饮东窗”等诗句,辛弃疾把它浓缩在一个句子里,用以想象陶渊明当年诗成时的风味。
王伦又提陶渊明,意在以陶自况。加上《鹧鸪天•我是清都山水郎》的陪衬,一幅隐者形象跃然落在苏过眼中。
这让他有些惋惜:“唉,这位王贤弟当真是心灰意冷之极了,看来国子监的生活让他颓废甚深啊!听他满口出世之慨,却不是他这等年纪该有的。”
“江左沉酣求名者,岂识浊醪妙理。
回首叫、云飞风起。”
这句话就有些意味了。“江左”传统上都知道指的是东晋,也可以引申为南朝,表面上在申斥那些“醉中亦求名”的名士派人物,但是内心里是讽刺当下没有陶渊明式的饮酒高士吗?何打击之大也!
虽然这位“王贤弟”展现出傲视古今的英雄气概,总算好歹还是看重苏过的,不然就太高傲了,这由收句可以看出:
“不恨古人吾不见,恨古人不见吾狂耳。
知我者,二三子。”
不恨我不能见到疏狂的像陶渊明一类的前人,只恨前人不能见到我的疏狂而已。了解我的,还是那几个朋友!王伦的这首词,既是充分表达了他淡泊明志的心情,也好好地捧了一下在座的苏过,至少对方是这么认为的。至于阎婆惜,肯定不会做此想。
“贤弟的境界真是太高了,某不及也!只是贤弟有如此大才,竟然埋没至此,斯是文坛之一大损失啊!惜乎贺梅子不在,不然你们倒是可以以文会友!”
苏过真的震惊了----大作!绝对的大作!
这是他今天第二天表达这种看法。如果说前一次的夸奖还有文人相惜的客气的因素,这次真的是发自肺腑。以前和他素不相识,虽然觉得他的诗词都是极好的,但难免有事先做好了再卖弄的可能,但是现在,苏过不这么认为了。
这是当场作出的啊,又是精品!哪怕也是事先做好的,他一人能连出四首诗词而且篇篇出色,只能往天纵奇才上想了。而且此四首都是以悲壮凄凉孤寂沧桑的调门,显然是这位“贤弟”的真实感受。
“先生过奖了,诗词只是小道,聊以怡情而已。今日得见先生和阎姑娘,让王某一抒胸中之概,倒是失态了。”
能折服名满天下的小苏先生,王伦自然是美滋滋的。只是阎婆惜并没有显示出如痴如醉的神情,这让他很困惑,有种满腹学识得不到赏识的郁闷,所谓叫好不叫座,这不应该啊…
宋朝那个奉旨填词的柳永,为什么会那么受青楼烟花女子们的待见?不为别的,就凭他在酒酣之间挥笔写的一首首词便会令那些女子争相抢去传唱,如同当世的金牌作词人一样,令那些歌手翘首以待。谁不想一曲成名,身价便倍增?
而谁先拿到新词做了原唱,谁就自带了明星光环。因为初听的音乐,听众觉得很好听时多会认准自己最先听到的版本,同样的曲子,换了个声音也会觉得别扭,这就让后来者很难超越,除非特别优秀。就像小时候喜欢吃的东西,长大再吃一样的东西,常常也会觉得不如当年地道一样。
同样,李师师红的一个原因,就是她总能拿到周邦彦第一手的词作。不但如此,精通音律的周大词人还会替她去芜存精,让词富有音乐美,同乐曲能够完美配合。所以当时,上至贵族、文士,下至乐工、歌女,都爱唱周邦彦的词,不是没有道理的。
我这首也是啊?
这首词能得到后人极大的好评,应该说从质量上说是没什么问题的;苏过也说好,那么说明大宋朝还是有识货的人;从阎婆惜默念惊叹的样子看,她的动作不似作伪。
她现在应该马上敛首而拜才对,便晚上让自己做了入幕之宾也不为奇,毕竟一连四首大作问世,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自己绝对是文坛的后起之秀啊!琇書蛧
或许,因为有苏过在此,她难免有女孩的矜持吧,王伦努力往好的方向去意淫。
“贤弟有如此大才,而萌生如此退意,殊少了年轻人的志气,愚兄深为感叹!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贤弟科举不如意殆非人力,但却不该如此颓废!我大宋入仕并非只有科考一途,以贤弟才学,异日必将为天下闻,愚兄倒有门路可以为你建言。”
苏过很诚挚地看着王伦,一幅很为他的“才华”惋惜的模样。
呃…王伦要说不心动是不可能的。别看他口口声声说什么“天教分付与疏狂”、表面上作出种种放荡不羁的神态来,其骨子里还是想凭着诗词开辟一条通天大道的。他的不想入仕,只是因为在目前的体制下,通过努力在国子监考出好成绩的兴趣不大、而其它的门路又没有的无奈之举。
非富及贵,居京大不易啊。还要为一日三餐、衣食住行劳心费神,更别提什么美女艳福了。
只要不傻,正常人是不会拒绝的。学而优则仕、职业四等之首也是仕,谁不想挣个官身?便是后世考公务员也是报者如云千里挑一啊。
但是王伦却拒绝了。
“小坡先生,王伦确实无心仕途。依小可的志向,便是寄情山水之间,寻一二知己,闲时便做几首诗词玩玩。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何等快活!”
说话时,他的一袭白衣无风自动,配以他的洒脱神态,这真是活脱脱一个名士的风范啊,连阎婆惜都不禁为他的神采而倾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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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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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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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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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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