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好半天,也没有认出来对方到底是谁。m.xiumb.com
只是下意识的往后仰了仰。
风民城身上的臭味儿着实醍醐灌顶,让他有些撑不住。
“是兄弟我啊!我是风民城,从前我们二人在凤阳县里一起喝酒,你忘了么?”
风民城终于喊出来了兄弟两个字,只不过非常的隐晦,对所有的男性都可以用这个称呼。
即使如此,他心里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算风家如今没落了,但风南书毕竟还是风南书,他曾经是太傅大人,家里肯定有很多的资产。
甚至风民城觉得风南书如此只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遮盖自己奢侈的事实。
“风民城,是你!”
风正年一下子就想起来了自己被敲断腿的过往。
如果不是他命硬,得罪了太子殿下,一定会死的,不管他爹是谁,都比不过太子的爹是当今圣上。
风正年下意识的攥紧了拳头,还看了一眼周围。
如果不是风民城领着他和儿子,他和儿子也不会恰好对上风民城的死对头加兄弟风民生。
因为有他们的煽风点火,所以自己才得罪了太子殿下。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原来风民生的闺女,是未来的太子妃,还被封为了锦绣郡主。
早知如此,当初他真的不应该出现在凤阳县的。
如今好了,儿子不但不能娶王家唯一的大小姐,甚至连从前的荣耀都不再了。
也幸好,风南书桃李满天下,也不至于落魄到和普通百姓一样的待遇。
“没想到贵人还记得我!”
风民城被幸福冲昏了头脑,差点在大庭广众之下就把两人身上流着相同血液的事情说出来。
“没想到在京城竟然还能见到你,既然来了京城,就和我一起去看看京城的繁华吧!”
风正年脸上依旧是儒雅随和的模样,说话的语气淡淡的,也流露出来太多的兴奋。
眼睛里却闪过一抹凶光。
既然来了,就永远别回去了。
留在这个繁华的京城。
他向来睚眦必报,得罪太子的事情,也和风民城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他的腿已经好的七七八八的,看起来并没有风民城的腿那么弯,但走路的时候,还是很疼的。
太子记恨不起,只能把这笔账记在风民城的头上。
而风民城,就用这条命,还他和儿子的双腿。
命贱是贱了一些,不着急,慢慢来,风民城应该也是父母姐妹兄弟的,就让他全家的命来还好了。
“没想到贵人您真的还记得在下!在下也正好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和你说!”
风民城已经打定主意说了。
他快等不及了。
看风正年和他儿子也不是节俭的主儿,如果到时候他们把所有的银子都挥霍了,他不就没有便宜可占了么?
这不是他的本来目的。
必须,一定,要在银子花光之前,让自己的兄弟认祖归宗,身为大哥的他,帮着兄弟掌管一些重要的银子地契,也是理所当然的。
“那你上来坐着吧!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风正年没有在意风民城说的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只是对着风民城使了一个颜色。
他家里是书香门第,和一个臭乞丐说几句话都委屈了他。
他让风民城进来,是不想让他在外面丢自己的人。
“好好好!”
风民城连忙爬上了轿子,坐在了风正年的对面。
其实是想和风正年并肩而坐的,但风正年脸上嫌弃的表情太过于明显,他只能装作若无其事的坐在对面。
风正年也的确嫌弃。
他几乎快被风民城身上的味道熏死了。
喘不过来气,甚至恶心想吐。
只能一只手拉着帘子,勉强靠送过来的一点清风喘气。
“少爷,还去那里么?”
抬轿子的人轻声问道。
平常情况下,少爷去逛窑子的时候都非常的小心,从来不会让外人看到。
如今轿子上了一个活生生的人,按理来说,少爷应该会拐个弯,去书店买书再回来的。
“不必,直接去。”
风正年看了一眼风民城,嘴角挂着一抹邪气,和从前的儒雅中年男人的气质形象大相径庭。
就让这个邋遢的低等人看一下上等人的生活方式,然后再遗憾的死去吧!
抬轿子的人愣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轿子的方向,微微叹息了一口气。
刚刚竟然也没有看清楚那个可怜人是谁。
可惜喽!
以后世界上就再也没有这么一个人了。
在少爷的身边,除了活下来的亲信,所有知道少爷秘密的人,都已经死了!
四个人抬着轿子继续往前走,越走越偏僻,直到来到一个人也没有的小巷子里。
这才缓缓的停了下来。
风民城和风正年一起下了轿子,好奇的看着周围。
看起来并不奢华。
不是传说中和想象的那种醉生梦死的模样。
只觉得到处都是泥土,不像是京城,倒像是村子里没有人住的小土巷。
“砰砰砰。”
小厮上前轻轻敲了敲门。
风民城注意到,小厮敲门的声音都是有节奏的,更像是暗号。
“汪汪汪!”
凶猛大型犬嚎叫的声音从里面响起。
还没有看到狗的模样,光听声音,风民城就能感觉到一阵胆颤。
腿都开始抖了起来。
吱呀一声,门很快就从里面打开了。
是一个身穿一身红衣的婆子开了门,她的嘴角有一颗漆黑的黑痣,看起来标志性很强。
一阵廉价的脂粉味道弥漫在空气里。
风民城瞬间明白了这位婆子的身份,一定是以为老鸨。
心里愈发的觉得不愧是亲兄弟。
当年,他也是经常找姑娘的。
这大概就是读书人之间的默契,读书人就该如此懂的风流和有才华的人。
“呦!公子你可算来了,莺儿这些天想你想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天天盼着公子过来呢!”
老鸨并没有开口直接叫风少爷亦或者风小少爷,而是直接叫公子。
这里本来就是供应一些表面上看起来文雅的公子哥取乐的。
知道这个地方的人,都是一个接着一个互相推荐,知根知底。
绝对不会让别人,或者家里顽固的老爷子知道这件事情。
可以肆意的玩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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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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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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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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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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