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见鹤饮歌>第一百一十四章 此情最浓
  确认了自己的安全,鹤枝蔓才放心地放松自己,不再强撑,晕了过去。

  军中大夫看了她的情况,她的腿断了骨头,这是一般性的断骨,大夫先简单处理了一下她的刀伤,然后为她正骨用药,将她的腿固定。

  钱兴询问了她的伤能不能恢复得完好如初,但是大夫说要看修养情况,有可能除了大幅度的跑跳之外,一切如常,但也有可能走起路来会稍微有些跛。另一方面为了赶紧固定她的断骨,同条腿的刀伤没法细致呵护,应该会留下疤痕。m.xiumb.com

  如果鹤枝蔓是个士兵,钱兴会松一口气,这和说没有大碍了是一个性质,只是她既是谢少寻的友人,又是个女子,在他的认知里,又跛又有疤痕,对她也许是很大打击,她该怎么嫁人呢?

  他想了想,又觉得自己不必担忧,刘崇深和朴鞅对她用情至深,肯定不会嫌弃她的。

  钱兴回了屋子里,一直留在她身边的朴鞅问她怎么样,钱兴如实说了她的情况,朴鞅才心下稍安。

  这时钱兴才发现他身上有血迹,他本以为是别人的血,但这时才看清那血是从朴鞅身上渗出来的,他赶紧又叫大夫给他看,他身上有两处刀伤。

  “受了伤你怎么也不吭声?”钱兴皱眉道。

  “无妨,我只想先确认枝蔓没事。”

  钱兴摇头叹息。

  为了等鹤枝蔓情况稳定,他们先没有回南合城。

  最疼的时候都在鹤枝蔓昏迷的时候过去了,等她醒了,腿只是隐隐作痛。

  知道了自己的情况,她盯着腿良久无语。

  钱兴以为她在伤心震惊,受不住打击,忙安慰她。

  “没事的,区区伤疤,代表了你在战场上无畏的精神,我想朴公子和刘公子都不会因为你有疤或者腿脚不便而嫌弃你的。”

  鹤枝蔓这才回过神,“我有没有疤痕,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钱兴犹豫道:“女子都会介意自己的外貌,怕不好嫁人,但连我都看得出他们都很喜欢你,不会因为这种事就改变。”

  鹤枝蔓张了张嘴,又低头看向自己的腿,“你说得对,若是从前,也许我会在意这些事,那时我不懂什么叫喜欢,对婚事也遵从父母的意思。但是我现在知道什么叫喜欢,如果在乎我的皮囊,又如何叫喜欢呢?那样的男子,毕竟是嫁不得的,这世上从不缺年轻和美貌。”

  她抬头,目光清澈见底,没有任何的难过,“我的腿和我的疤痕,和别人没有任何关系。”

  钱兴一愣,她的不在乎,她的坦然,和她简单至纯的眼神,和她对视,好像自己的那些担忧从头到尾的逻辑都是错误的。

  他点点头,“那你好好修养,我的人还有一部分需要回南合城,过两日你和朴公子就和他们一起回去。”

  “好的。朴鞅他在哪儿?”

  “他也受了伤,在自己房间修养。”

  “他也受伤了?”

  鹤枝蔓没想到,朴鞅从头到尾都没有表现出一点受伤的样子,他一直挡在自己前面,让自己理所当然地依靠他。

  她想去看看他,但是自己的腿又动不了,只好又问,“他伤得严重吗?”

  “没有你严重,而且他体质很好,你不要担心他了。”

  鹤枝蔓无法,点点头应下。

  再见朴鞅的的时候,是在启程回南合城的马车上。

  马车很宽敞,是专门给鹤枝蔓准备的,因为她的腿不能打弯,本来给朴鞅准备了另一辆小马车,但他执意和鹤枝蔓一起。

  上了马车,鹤枝蔓一见他就马上发问,“你伤了哪里?好点吗?”

  朴鞅一愣,笑意盈盈地摸索着坐下,“一刀在腿上,一刀在后背,没你严重,不要担心。”

  钱兴说不严重,他也说不严重,不过是不想鹤枝蔓担心。实际上朴鞅背后的那刀伤深可见骨,一扯动就渗血,绷带换了一条又一条。如果他真的没什么事,不会在鹤枝蔓醒来之后一直没看望她。

  鹤枝蔓没那么细腻的心思,既然他也说没事,就相信了他真的没事。

  “你怎么样,有没有感觉不舒服?”朴鞅问道。

  “会有些疼,但是还好。只是大夫和我说,骨头要长上的时候会很痒,这痒又挠不着......”

  她絮絮地说了一些话,那个样子,让朴鞅又想起在华晋城的重逢,她来医馆看病,絮絮叨叨将自己从早到晚的事都说了个清楚。

  他忍不住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

  “我只是在想,你给我讲这么详细,你可还记得我也是个大夫?”

  鹤枝蔓还真的一时忘了,因为朴鞅和她一起,好像总是在受伤,被别人治疗。

  她想了想道:“朴鞅,战场上那样的事,你不要再做了,你也要陷入险境的时候,就不要再保护我。”

  他没想到她会这样说,因为鹤枝蔓再怎么沦落,大小姐的性格还是深深烙印在她身上,别人为她做什么,她通常都会当做理所当然,并不多关心理会,因为这些事都不是她请求别人做,她就会缺乏感谢别人的心。

  “是我想做,和你没关系。”朴鞅回道。

  就像他非要留在她身边,被这些他不在乎的事情牵绊一样,保护鹤枝蔓也是他一定要做的事,出于自己的意愿。他情愿鹤枝蔓一直如此,不需要对他感到抱歉。

  “我知道。”她说道。

  朴鞅一愣,她如此情真意切地认同自己的想法,倒是让他迷糊了,既然她还是那样,为什么会说出不要自己保护的话了?

  鹤枝蔓探手抓住他的手,又道:“可我在乎你,如果你死了,我会很难过。”

  马车隆隆,在这一方空间里,两个人相处的一个个画面都在朴鞅脑中控制不住地不断出现,手上传来的温度足够让他的心狂跳,每次她说在乎他,他都恨不得就这样把她带走好了,离开这些烦扰的事,去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地方。

  朴鞅微不可查地咽了咽口水,告诉自己,不能任意妄为,她已经肯主动牵他的手,不可以再把她吓跑。

  “好。”

  他在撒谎,他不可能不保护鹤枝蔓,可鹤枝蔓说在乎他,那他就承下这份心意。

  回到南合城,鹤留大步冲过来,看鹤枝蔓被人艰难地搀出来,他很想直接把妹妹抱过去算了,又怕自己伤到她,只能跟着别人身后面干着急。

  鹤枝蔓终于被安置在床上,鹤留急忙坐在床边抓起她的手开始问东问西,鹤枝蔓一个一个问题回答。

  对鹤枝蔓的身体放下了心,他才来得及问到战场上的事。

  两个人又说了一通,鹤留很感慨。

  “没有人想得到,居然会是你重伤了苍九鉴,我相信苍九鉴也一定想不到自己这番简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鹤枝蔓慢吞吞道:“每个人能掌控的东西都是有限的,我知道他从不会一帆风顺,从前不会,现在不会,未来更不会。可惜他还未参透这种简单至极的道理。”

  鹤留深以为然,“我想,这世上参不透的人太多太多。”

  鹤枝蔓回来之后,刘崇深主动要照顾她,因为自己的伤没法照顾她,朴鞅也没法反对。

  本来在回来的路上心情很好,因为那个时候没有刘崇深碍事,朴鞅真是恨不得杀了他了事。

  对鹤枝蔓来说,刘崇深是个神奇的人,只要和他相处,自己总是不知不觉笑出来,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他的这种魔力都没消失过。

  在腿痒的难受的日子里,能有刘崇深陪她,让她心情好很多,注意力常常能从腿上转移。

  ——

  鹤枝蔓箭上的毒是百花谷研制的,朴鞅说这种毒会迅速麻痹中毒者的意识,影响中毒者的视觉,类似强力性的麻药,必须接触到人的黏膜或血液。因为它毒发的速度很快,所以本身不具有致命性,百花谷的人通常用它来偷袭。

  苍九鉴昏迷不醒很大程度是因为毒素和箭伤并发,而且那一箭距离他的心脏极近,再差一点他就要被这箭夺去生命了。

  所有人都很紧张,因为一旦皇上死了,别说是他们会不会陪葬,朝廷也根本没有一个主事的人,更无法应对谢党的进攻。

  日日夜夜,苍九鉴的生死都牵着每个人的心,只是朝廷祈祷他快点醒,谢党祈祷他马上死。

  这是个大好时机,谢党趁势一路高歌,苍九鉴在战场上中箭昏迷的消息是瞒不住的,就算朝廷有这个意,谢党也会反其道而行之,大肆宣扬。

  朝廷军心萎靡,苍九鉴若是再不醒,谢少寻都要起现在就打进京城的心了,只是因为谢少寻是个稳妥的人,所以还没准备好时他不愿冒进。

  苍九鉴的精神不可谓不坚定,终于还是从鬼门关走回来,悠悠转醒。

  他脸色苍白虚弱,嘴唇起了很多皮,不敢用力喘气,胸口一阵一阵疼痛。

  张不开口的时候,他好好回忆了一下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等他终于理清楚,恨得想攥起拳头,但是他没有力气。

  他从没把这个鹤枝蔓放在眼里,把她当做无关紧要的一个人,连见都没见,就让她一直住在左江流那里。

  而现在,左江流跑得无影无踪,鹤枝蔓又差点让他死在战场被万马踩踏,这两个人......

  他的眼神还是狠毒锐利,扫一眼他的臣下,他们就知道他在问什么,战战兢兢地说了那场仗的结果,还有谢党士气前所未有的高昂,朝廷军节节败退。

  苍九鉴若是没被鹤枝蔓的箭杀了,也要被这些事杀了,他本就不是脾气好的人,生病的时候是非常忌讳气火攻心的。

  这到底是怎么了?

  苍九鉴突然有了被全世界背叛的感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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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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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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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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