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见鹤饮歌>第八十章 城乱
  那一天鹤枝蔓没有亲眼见到战场的残酷,钱兴很快把队伍带了回去,他不能让鹤枝蔓和朴鞅在那里有闪失。

  在这三天里,谢家军与金平城守军只交战过一次,那之后直到鹤枝蔓来,钱兴都没有再采取行动。像围城这种事若是久攻不下,己方也会有太多的损耗,越战越疲。对于钱兴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如何切断后方给予金平成的支援和补给。

  虽然这不在钱兴的计划内,但是鹤枝蔓的出现确实是扰乱了鹤留的心神,显而易见的常南和鹤留也一定会爆发争吵。

  “这件事我一定要禀告给圣上!居然被她逃走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常南道。

  “你是什么意思?照你这么说我是不是也该死?”

  常南压抑住怒气,“鹤留,那是你妹妹,我能理解你的心情。可是你必须要明白她现在站在哪一边,你现在又是什么身份?如果你不能尽心为皇上效力,我看你也不适合再待在这儿。”

  鹤留蹭地站起来,“你的意思是要让我离开?我到底怎么对皇上不尽心尽力了?”

  “我不想在这和你纠缠。”

  常南说着,就叫人拿了纸笔,写了封简短的书信,叫人飞鸽传书。

  “你都写了什么?”

  “无非是向圣上禀告这里发生的事,罪臣之女,出现在敌军营中,在两军阵前对圣上出言不逊。”

  鹤留心里十分烦躁,他这摆明了要把鹤枝蔓赶尽杀绝。

  “我觉得接下来的作战你就不要参与了吧。”常南一向是一个脾气不太好的人,“你不想伤害她,你的心已经乱了,我不可能让你这么一个会产生变数的人再去指挥我们的将士,你会优柔寡断,会判断失常。”他并没有说更过分的话已经是很忍耐了。

  鹤留不想再争辩,也许让他就这样什么都不做才正中下怀,他也可以好好的想一想自己的选择。

  当钱兴终于动了的时候,他选择将兵力放在金平城后方,攻击粮草支援,阻断补给,包围金平城。这种常见的手段,常南也是见多了,他也不慌不忙派兵对抗,双方看样子就要在后方发起决战。

  其实打一场无论输赢,若是没有分出最后结果,双方也没有消耗太多无法承受,还可以再坚持个几天。但是谢军前些日子只打了那一场仗之后也再也没有动静了,再坚持也坚持不了多久,谢家军有多少的资源可以供这样在城门前消耗呢?

  正如钱兴知道常南是一个脾气火爆,做事果决的人,常南也知道钱兴性情沉稳,深思熟虑。现在他对后方发起了攻击,这必然是认真的,那些战士个个拼了老命。

  既然如此,常南也不会退却,既然要拼个你死我活,那就来吧。

  鹤枝蔓在自己的帐篷里面,旁边只有朴鞅。

  钱兴身先士卒,这一战他已经到后方带兵领将了。

  “你觉得钱将军会赢吗?”她问朴鞅,“如果输了,撤退倒也没什么,若是被人家追着剿了驻地,你我都要葬身此处。”

  朴鞅对这些本就不在意,听鹤枝蔓问了,才提起精神道,“会赢吧。我想钱兴并不是那种会打无把握之仗的人,而且我也并不觉得他今日作战的目的是切断后方的支援。因为所有人都觉得这是当务之急,如果这件事情不做的话,围城便很难有所成效,他才会反其道而行之,甚至亲自去了后方。”m.χIùmЬ.CǒM

  “你的意思是那只是幌子?”

  “这只是我的猜测。若是所有人都觉得一个人该做一件事,那如果他不做的话,岂不是就会成功?”

  鹤枝蔓听了他的话有些坐不住了,“那今日便会攻破金平城,我是不是就可以看到我哥哥了?他们会抓到他把他绑过来吧?”

  “那也未必,打起仗来情形都是很复杂的,如果你哥哥负隅顽抗,说不定会把他斩杀。”

  他说这样的话也没有考虑鹤枝蔓会不会心里难受,他知道他不需要考虑这个,因为她此时需要的就是事实,才能帮助她做出判断。

  果不其然,鹤枝蔓没有觉得他不该这样说。

  “攻破金平城之后,我也想进去,在他出什么危险之前先见他。”

  朴鞅就知道她心里有些打算。

  “如果你和钱兴说,他肯定是不会带你去的,更何况他不在这里。”

  “我知道。”

  “你知道,所以你和我说,你的意思就是让我带你去了?”

  鹤枝蔓歪头,“你不是说要陪在我身边,不想让我遇到危险的吗?我倒不是要和你去,只是觉得可以告诉你一下。”

  朴鞅笑了,“我去探探外面的情况,你等着。”

  “小心些。”

  虽然朴鞅总是表现得很自如,但是瞎了眼睛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他们要离开驻地,钱兴不在这里,其他的士兵实在拦不下他们。他们没有换上盔甲之类防身,只穿着自己的衣服。金平城中还有百姓,这样他们进了金平城,也会减少被当做敌军攻击的可能,在那之前的安危就全靠朴鞅了。

  朴鞅完全猜中了钱兴的心,所有人都以为后方就是最大战场的时候,正面城门前却被黑压压的兵士猛冲,石弩,投石器,天梯,弓箭,此一战不计后果,不计兵力,俨然是鱼死网破之势。

  “鹤将军,不好啦,不好啦!我们快,就快守不住了!”

  “什么?”

  鹤留听此消息也是震惊,就要去迎战,却被士兵拦下。

  “常将军说了,若您要出战,一定要拦住您。”

  鹤留觉得可笑,“都到了这个地步,他还在怕我什么?他已经把事情搅得一团糟了。”

  “常将军的意思是一人做事一人当,这里如果沦陷,不想让您也担这个责任。”

  鹤留愣住了,他苦笑一声,常南你不会是觉得你下令让我不能作战,最后的责任我就真的不用担了吧?如果说出赫鹤枝蔓的事,自己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和金平城的失守割席。

  这次鹤枝蔓真的见识到了战争的残酷,她和朴鞅一路策马往金平城去,哪怕是不看遍地的尸首,空气中的血腥味道都让她几欲呕吐。

  朴鞅只能靠耳朵来分辨周围的事,所以他要鹤枝蔓一直在他身边,两匹马几乎都要贴上的距离。在一片嘈杂声中,他分辨出了一点奇怪的动静。

  “枝蔓,你没事吧?”

  他看不见战场上的一切,但是他能够想象到,有那么多的死人,鹤枝蔓一定很难受。

  “我没......没事。”

  这着实让朴鞅惊讶了一下。一直到进入被攻破的金平城,她都没有吐出来。他以为任何没见过这么残忍场面的人都会吐出来的。

  “是吗?如果你实在难受不要忍着。”

  鹤枝蔓想回答他,可是她不想让那种无法形容的恶心气味跑进她的喉咙。她紧紧地闭住嘴巴,拍了拍朴鞅的肩,示意自己没事。

  他们随着己方的将士一路东躲西藏地冲往中央,偶尔遇见杀红眼的对百姓下手的士兵,也都被朴鞅解决掉。

  对于将军来说,如果没有完成他的任务,譬如说任务是守一座城,他却把这座城丢了,大多数人都会回京告罪,等皇上发落。只有像常南这样的人才会按耐不住自己羞愧欲绝的心,或与城共存亡,或当场自尽。

  鹤留被士兵护着要逃离金平城,他不住地想找常南在哪儿,尽管常南已经派人清清楚楚地告诉了他,这里的事他不必再管。

  人马纷杂,哭喊连天,这城中又乱又可怕。

  鹤枝蔓很认真地不断地快速扫视着每一张脸,突然发现前方纷乱的人影中有一人无论是身影还是面容,都叫她觉得熟悉,再盯两眼,就认准了那是鹤留。

  她拽住了朴鞅,告诉他应该往哪边走,朴鞅叫她不要上前,打完了再说,先观察一下。

  他们躲在破窗下的一堆死尸里面,鹤枝蔓担心地问,“等他们打完,若是哥哥被杀了该怎么办?”

  “你不要太小看了你哥哥,他是个副将,想必是武艺高强的。关心则乱,你现在上去要怎么办呢?帮着他们打你哥,还是在他们面前放走你哥?钱兴会怎么对谢少寻说,你在樾城又如何自处?”

  鹤枝蔓无奈,只待在这里看着他们打,尸体的血腥味熏得她不停流眼泪。

  眼看着鹤留逃脱了包围,鹤枝蔓赶紧拽起朴鞅赶上去。除了被灭门的那天晚上,她这辈子都没有跑得这么快过,神奇的是这一路上磕磕绊绊,她却一次都没有摔倒,也许是因为心中想着一定要快点到哥哥的身边,一分一秒都不能浪费。

  快到了近前,她大喊一声“哥哥!”,尽管这里嘈杂混乱,可鹤留还是很清晰地捕捉到了这两个字,仿佛听到了这两个字,世界上就只剩下这个声音。

  他回头一看,一眼就在人群中看到了鹤枝蔓,他不禁停了下来。其他的将士拽着他,不断的喊“将军快走快走”,他不为所动,只是想等着鹤枝蔓跑到他面前。

  “你们先走!”

  “不行,我们我们不能丢下您!”

  将士们焦急的面孔好像也在这世界上都消失了,他的心里此刻只有向他跑过来的亲妹妹,若是他现在不停在脚步,若是现在不等她,他们是不是以后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鹤枝蔓跑得很快很快,用了最大的努力扑到了鹤留的怀里。

  鹤留心情激荡,顾不上问她怎么来了,如何来的,顾不上问她为何而来,只想把心里最迫切的话先说出来。

  “妹妹,跟我走吧,和我在一块儿,我能照顾你,咱们兄妹相依为命。”

  听了他的话,鹤枝蔓也没来得及说出自己最想说的,她忍不住反驳,“如何相依为命?你让我忘掉自己的家人是怎么死的吗?就算是姐姐都被关在冷宫里,活着和死了有什么区别?在那里甚至不如一条被圈养的宠物,苍九鉴卑鄙可恨!”

  鹤留知道自己的这个妹妹很难说服,他也没有什么语言能够去说服她,他也不确定自己还会不会为苍九鉴做事。

  两个人四目相对,苍白无力的是他鹤留。

  时间紧迫。

  “你真的决定好了?”他攥着鹤枝蔓的手腕不肯撒手。

  “这正是我想问的。”

  决定,鹤留说不出,“假如不上战场,也许我会辞官不再理会这些事。”

  鹤枝蔓明白他说的意思就是,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像自己一样站在谢党这边。

  “哥哥,你要多保重。”

  “你也是。”

  鹤枝蔓很快地塞给他一张纸条,她冒险来,就是想好好看看哥哥,给他这张纸条。

  他们的目光一直没有移开过,只是四目相对,一直对视着说话,再有千言万语也都来不及说,鹤枝蔓推开了他,很快地挥挥手告别,拉着朴鞅又没入人群。

  “哥哥,如果有一定要找我的时候,我在樾城。”

  就只有这一句话,没有什么真情告白,对鹤枝蔓来说,写这种实用而简洁的话太过平常。

  就只有这一句话,鹤留小心地把它收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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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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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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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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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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