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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作乱>第514章 再败老族长的外甥
  马背上的战斗就是这样:一触即分!

  在马奔跑的过程中,乐歌感觉握刀柄的双手发麻。

  他的力气已经很大了,可在老族长的外甥面前,还是小了一些。他的身高已经很高了,可在老族长的外甥面前,却是缩小版。

  就刚才那一回合,要不是他握得紧,大砍刀可能都已经脱手了。

  尼玛地!老子怎么就是不如他呢?

  在乐歌的记忆里,失败的记忆又被唤醒。

  尼玛地!他为什么老是压着我?欺负我?我就没有他办法呢?老子为什么就要受他欺负呢?

  尽管最后地结果都是他赢,他打败了外甥。可在他的记忆里,永远是失败的记忆。最后他是赢了,每次都是赢,可他赢的没有底。

  真的!完全是侥幸!侥幸而已!

  此时老族长的外甥,也有着乐歌一样地心理。经过刚才的交手!一样唤醒了他们失败的记忆。

  在他的记忆里,每次他都有十成的把握把乐歌打败,让乐歌唱臣服。结果!他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那么糊里糊涂地败了。

  在没有任何人的帮助下,乐歌就那么地赢了。要是有人帮了乐歌,那他也不至于感觉到失败。在他的记忆里,他是真的败了。所以!他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所以!他的记忆里:他在乐歌面前是失败的,你再是牛比你最终是要败的。因此!就有了失败的记忆。

  这种记忆!刻骨铭心!这种记忆!深入骨髓。

  刚才!他要不是双手紧紧地握着刀柄,他的春秋大砍刀都已经脱手飞出了。

  可他并没有想到:他使用的是长兵器,而且份量重,着力点距离他的双手远。在这种情况下,你没有绝对超过对手的力气,是很难把握自己手中的兵器。

  长柄兵器加上重量,要是在惯性的作用下,对方没有绝对超过你的力气,是绝对承受不了的。

  可刚才的时候,双方有那种短兵相接的仓促。所以!在他还没有摆出“惯性之力”的时候就相撞了,所以!他吃了亏。

  长柄兵器加上重量再加上惯性作用,使起来后,力量是在本来力量之上多少倍的。可刚才!他没有使用惯性之力,所以!力气并没有发挥出来。

  以前不算是仇人,只能说是小孩子在一起打打闹闹过家家。就算少年时候的打架,也只是成长的烦恼。

  小孩子在一起玩耍哪里有不打架的呢?一般小孩子之间的打架、争吵什么的,都是不记在心里的,没有仇恨的观念在内。一般情况下,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等到成年了,也许还是朋友呢!甚至!是知己。

  可现在!他们都不是小孩子了,都是成年人了。而且!关键地关键是:乐歌杀了他的外祖父、外祖母。

  而乐歌!见外甥一直这样欺负他,也就把对方当成了仇人。

  所以!第一回合之后,两人很快就掉转马头回来了。

  今日之战!必须有一个了结!

  虽然两人都唤醒了失败的记忆,可两人都不会服这口气的。就算是输,也不能坐以待毙就这么认输了。输!也要在事实的基础上,真正地被对方打败了,那才是真正地输了。

  “嗷!”枣红马见主人与对方大战起来了,嘶叫一声就要上前帮忙。结果!被乐舅给勒住。

  乐舅也有心来帮忙,两个打一个,速战速决把外甥给做了。可是!时间却是不允许的。

  就在这个时候!外甥的四个护卫来了。那四个宋国兵士,被黑马冲撞后跑散了。可在主子的强行作用下,还是跑了回来,撵着这边过来了。

  要知道!他们是宋国的军人,是被派出来保护主子的。要是外甥这个主子出了事,他们也无法回去交待。要知道!外甥在军营中混得还不错的。

  乐舅见四个宋国兵士提着兵器撵过来了,只得掉转马头,迎战这四个宋国兵士。

  他的兵器是短了些,可那是一把宝剑。再则!他习惯使用这种短兵器。所以!他是不畏惧对手的。

  要知道!他是一个久经沙场的战将,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他怕过谁?什么样地阵势他没有见过?什么样的危险他没有遭遇过?

  还有更重要地一条!他是北方人!北方人都擅长骑马。所以!马背上的战斗对他来说,正是他们的长项。

  乐歌与外甥两人打马回来再次交手,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外甥依仗他的春秋大刀是个长柄兵器,就把它摆开,决定以远距离攻击,从乐歌的身边一掠而过,一刀结果乐歌的性命。

  乐歌自然也看出来了,对方是想以长柄兵器的优点来对抗他的短兵器。

  其实!两人的兵器也相差不大。也就多一个长柄。具体说来,也就一米左右。因为对方是重兵器,所以得双手握柄。而且!不能倾斜身体。不然!就无法保持身体在马背上的平衡。不能保持在马背上的身体平衡,你就无法使出你的力气。m.χIùmЬ.CǒM

  相对来说!乐歌的大砍刀份量就轻了。也就是说!乐歌是可以以轻巧来取胜的,可以倾斜身体,伸长胳膊来增加兵器的长度,弥补不足。

  为了不被对方的长柄兵器划伤,乐歌也只得与对方保持一定地距离。当两马交错的时候,他摆起大砍刀磕向对方一扫而过的春秋大刀。

  “咣当!”两件兵器相撞,发出“咣当”一声脆响。

  在这个同时!相撞的地方火花四溅。

  在黑马的作用下,乐歌的黑马已经掉头了,从外甥的马屁股后面斜行过去。

  乐歌的大砍刀磕向外甥的春秋大刀后,顺势“拖刀”而行,任由黑马驮着他跑。结果!顺势拖刀却无意中把外甥本来就已经受伤的高头大马的屁股划伤了。

  “嗷!”再次受伤的高头大马再也不听主人的话了,本能地狂奔而去。

  “畜生!畜生!你回来!回来!……”无论外甥如何勒缰绳,这匹受伤的高头大马就算原地打转,也不愿意回头。

  “啊!”外甥无法承受失败,痛苦地嚎叫着。见乐歌又杀回来了,他再也没有勇气对战。再则!高头大马已经不听他的指挥。无奈之下,只得落荒而逃。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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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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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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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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