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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作乱>第471章 燕国使臣
  时间飞快,转眼到了夏末,天气凉了乐歌才决定离开。这个时候的万芾,肚子已经突出来了。

  确定是怀孕了,老丈人才答应放乐歌走。

  之前乐歌和万芾都说已经怀上娃了,可人家就是不相信,说你们两人合伙骗他。

  其实!不是不相信女儿和女婿的话,而是!故意以这个为理由不让乐歌走,留乐歌多住一些日子。

  老丈人虽然没有费清那么有钱,可也不比费清笨多少。

  他认为!在这个乱世中,晚上脱了鞋和袜,都不会知道明天还穿不穿?要是放乐歌走了,就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再见到?

  虽然乐歌是王子,可能是周天子的儿子。可乐歌这个王子不是生活在皇宫中,他是一个逍遥王子。名为逍遥王子,其实就一流浪汉!这种王子,真的!跟平民百姓有什么两样呢?

  行走在奔波的路上,跟普通人有什么两样呢?

  要是别人知道你是什么逍遥王子,也许你死得比别人还要快一些。既然你是王子,那就敲诈勒索你。没有钱是么?那就死吧!

  要是知道你是周天子的儿子,是真的王子,不绑架你才怪?在这些无脑人面前,他们还以为天子是天下最有钱的人。

  真的!天子都没有钱,那天底下谁有钱?

  老丈人不放人,乐歌也就不好强行地走人。既然已经与万芾成亲了,并且有了娃,他也想尽一个丈夫的责任,善待这个女人。

  在他的眼里!这个古代女人很可怜的!真的!他这次离开,来不来是另外一回事了。也许?从此就再也不会见面了。可怜的古代女人,就只有眼前这短暂的幸福生活、幸福人生。

  所以!他有些不忍心离去。

  他希望!这样善待这个女人,以后这个女人也一样善待他们的儿女。这么一想,好像他也在尽一个父亲的责任。

  真的!就算他有心再来团聚,也许都找不到这个地方。

  这里是哪里?乐歌都不知道。地名是知道的,可在宋国的哪里呢?从宋国的丘到这里,怎么走?从鲁国的曲阜到这里,怎么走?他不知道!

  真的!就算他有心再来团聚,也许都找不到这个地方。

  见乐歌执意要走,老丈人也就答应了。他知道!强留是留不住的。留得住乐歌的人,却留不住乐歌的心。m.xiumb.com

  万芾自然是舍不得,可她也无法挽留。现在的她,有身孕在身,不能满足乐歌的某些要求,也只能放人。自然!她是哭得不行。

  这天!乐歌不想跟老丈人和万芾等人搞告别仪式,以免发出意外,就偷偷地一个人走了,什么都没有带。

  包括钱!他都没有钱!

  他是个猎人,在宋国是可以当游猎的。带什么钱呢?还是多留些给妻儿吧!还是减轻一下老丈人的负担吧!

  老丈人不止万芾一个女儿,他还有其他儿女。虽然有钱,可家庭负担也是很重的。

  本来!他是想直接回鲁国的。可想了想,还是决定偷偷地回一趟宋国老家。看望养父亓官熊是其一,打听一下情况才是真。

  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乐歌也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到底是什么情况?有没有乐妃的消息?

  虽然他只是一个穿越重生过来的人,跟乐妃毛关系都没有。可身世问题不搞清楚,对他将来的生活是有影响的。

  他的思想、感情虽然跟乐妃毛关系都没有,可他的身体是那个乐歌的。所以!跟乐妃又有了关系,跟周天子又有了关系。

  乐歌骑着枣红马快马加鞭跑了一个上午,中午在某个不知名的小镇吃了饭。临走时要了一些干粮,又紧赶了一个下午的路。发现一处能够打猎的地方,才停下来。

  要知道!他是偷偷出来的,没有带多余的钱,更没有带多余的衣服,一切都要就地取材,在路上靠打猎挣钱买。

  真的!除了枣红马外,其他什么都没有。就连一直陪伴他的那把大砍刀,都不在身边。

  大砍刀从进了皇宫就丢了,就算没有丢,上次偷出皇宫的时候他也带不出来。

  现在的他!真的是一无所有。

  这天晚上的收获不错,不仅捕获了一担挑的猎物,还在河水捕获了几条大青鱼。

  天亮后,乐歌就挑着猎物去了集市。他没有敢公开摆摊,害怕被人发现。要是别人发现你是游猎,是要找你上缴赋税的。或者!另外找你要钱。

  就那么回事!你是游猎,别人就想敲诈勒索你!

  乐歌一直游猎惯了,是知道这些规矩的。到了集市上,他先把猎物隐藏在某个地方。然后!拿出几样容易卖的东东到路边去卖。就算别人逮住了,吃亏也就这么一点。就算白送给别人呢?是不是?

  快速地卖了之后,再如法炮制。因为便宜,所以很快就把一担挑的猎物给卖了。

  不在一个地方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别人想敲诈勒索你都找不到人。

  有不少爱占便宜的人,他们发现你卖的价格便宜,就先买下来,然后自己拿去集市上卖。只要自己不是游猎,只要自己是本地人,本地的猎户也拿他们没有办法。

  乐歌一般都是采取这种办法,快速赚钱的。

  十天后,乐歌回到丘。他没有敢公开回家,天黑时分才潜回小镇,先在小镇上住下。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才偷偷地溜出去,回到山村,看望养父亓官熊。

  “事情就是这样地!乐妃不想再涉及皇宫,她只想平安、平静地过完这辈子!”养父亓官熊的房间里,传来一个老年男人低沉的声音。

  乐歌贴耳在亓官熊的窗户,偷听着里面的动静。

  亓官熊的房间里没有点灯,好像根本没有人似的。村子里的狗,好像都死绝了一样,没有吠声。

  “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我们都不知道!真的!就是!要是真的是一个孤儿的话?他怎么就活下来了呢?是啊!我们怎么谁也没有注意到呢?唉!说明啊!不是我亲生的,我再是疼他,都没有疼自己的娃那样关心他!唉!我亓官熊惭愧啊!”

  之前说了什么,乐歌不知道。之后说的,断断续续,乐歌听得不是太清楚。不过!他大概地听明白了!对方好像是燕国来的使臣,是乐妃派来感谢亓官熊的。感谢亓官熊收养了乐歌,照顾乐歌长大。

  还有!好像一直有人暗中保护着他成长。

  这是谁呢?一直暗中保护他成长?那么?他从树上摔下来的时候,那个保护他成长的人呢?

  乐歌心想:要是有人暗中保护他,他怎么可能会从树上摔下来。

  还有!到底是什么回事?他被遗弃在山村里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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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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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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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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