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为首的头目听了,显得很兴奋,高喊回应道。
要是按照现代社会的方法查,乐歌住在哪里,电脑上一搜就知道了。可古代没有电脑,客栈只报送当天登记的客人,之前登记的客人无须重复报送。还有!退房的客人也无须报送。所以!追查起来就有些难度。
洛邑城这么大,每天住宿的客人很多的。那个时候还没有发现纸,都是登记在竹简上的,是很麻烦的。几天前的竹简,可能早已抹掉重写了。所以!是没有存根的。
像这种流水账的事,一般只用带油质的墨写在竹简上,是不刻录的。需要长期保存的文件,都是要刻录的,然后用油墨描写。
有直接刻录然后用油墨描写的,也有先写再刻录再描写的。一般书籍,都是先写再刻录再用油墨描写的。这样做的好处是:一字一句照着字刻录不会出错。不足之处是:繁琐、费事。
兵士们从掌柜的登记竹简上查到了乐歌的名字,就兴奋地向主子汇报。
客栈这边的登记,保留时间要长一些。因为!毕竟客栈的客流量不大,要不了多少竹简的。
“人呢?”
兵士们跑到楼上的客房中,却并没有发现乐歌的人影子。房间里,已经收拾得干干净净,好像根本没有人住过。
“谁?”掌柜打马虎眼道。
“乐歌!在这个房间住过的人!”兵士很凶地喝问道。
“哦!乐歌啊!他退房了!早就走了!”
“走了?”
“走了!”
“到哪里去了?”
“我哪里知道呢?”
“你?”兵士听了,气得要打人。
掌柜害怕麻烦,只得说道:“就在刚刚!就在你们来之前,才退的房,说有急事就退房走了。”
“就在刚才?”
“就在刚才!”掌柜按照皇宫内的护卫教他说的话说道:“他刚刚走,就有一帮人来找他!……”
“谁?”
“我哪里知道?也是兵士!好像也是你们的人!”
“谁?”
“这?我?我不知道啊?”
“是不是他们把人带走的?”
“不是!不是!他们来的时候,人已经走了!”
“走了?真的走了?”
“真的走了!”掌柜撒谎道。
在这件事情上面,你不把谎言编得圆满一些,别人是不会相信的。再则!要是人家追查来了,你也说不清楚。所以!必须编得圆满些。
“再查!”头目得知乐歌已经走了,也没有办法,只得继续往下搜查!
也许?乐歌是从这家客栈搬到另外一家客栈了呢?这个乐歌是很狡猾的,是不是?在城里他就开了两家客栈的客房,结果都没有住。
巡逻营的人一直忙到天亮,一无所获,硬是没有找到乐歌的下落。
“人呢?难道离开洛邑了?”
“这家伙的反应这么快?”
“他怎么就知道我们在找他呢?”
“奇了怪了?”
“一定是有人把他抢走了!”
“对!一定有人插手了!”
“谁?谁插手了?”
“对了!可能是皇宫中的护卫!”
这个时候,那一帮人才想起来:他们在搜查的时候,有皇宫的护卫从他们封锁的地方通过了。因为对方是皇宫中的护卫,权力比他们大,他们没有那个胆子查人家。
“皇宫中的人?”
三个臭皮匠能顶一个诸葛亮,大家分析了一下,也就相信了。除了皇宫中的人插手,谁有那个能力跟巡逻营的人过不去?谁知道巡逻营的人想干什么?
谁?消息这么灵通?我们才发现的事他们就知道了。而且!在我们动手之前就把人抢走了?
内鬼!一定是有内鬼!
可是!明明知道队伍中有内鬼,却也没有别人的法子。
查还是要继续查的,只是不再那么公开地查了,而是秘密的查。也许?乐歌太狡猾了,还留在洛邑城内呢?
另外!派人去皇宫中打听,是不是被皇宫中的人抢走了?
他们的队伍中有奸细、内鬼,而皇宫中也一样有他们的人。敌中有我,我中有敌。你能打听到我方的消息,我一样能够打听到你那边的消息。
“什?什么?有人长得跟我一样?比我大?谁?”
大清早就被叫醒的姬朝王子,很是不高兴。可是!听说有人像他,所有的火气也就消了,并且!特别地上心起来。
“他叫乐歌!是从鲁国来的!好像是专门来洛邑城的!”
“乐歌?什么来头?”姬朝王子问道。
“不知道!我们发现他像王子后,就准备把他抓起来。结果!他很狡猾地,跑了!我们怀疑?他可能被皇宫中的护卫抢来皇宫了……”
“抢来皇宫?抢来皇宫做什么?”一时之间,姬朝王子还没有想起来所以然:皇宫中的人为什么会抢人?
“因为这人长得像王子!王子你想想?你长得像谁?”护卫小声地讨好道。
“大胆!”姬朝王子怒喝道。
可转而一想,才明白过来,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点了点头。
“王子!您看?这事?要不要?”护卫又讨好地提醒道。
那意思是:要不要跟你的母妃说一下?让她帮你查一查?或者!商量一下!这事是大事,并非小事。
“下去吧!继续查!”姬朝想了想,然后朝着护卫挥舞了一下手臂,说道。
打发走护卫他也没有心思睡觉,想了想就起来了。
守在门口的侍女见状,赶紧上前服侍王子更衣。
洗漱之后,姬朝王子就去了母妃的宫殿,汇报刚刚得到的最新消息。来得有些早,母妃还没有起床。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护卫才催促着侍女强行把王妃叫醒。
侍女不敢这样做,可被护卫和王子逼迫着没有办法,只得冒死去喴。要知道!打扰主子休息死罪。可是?你要不去汇报,得罪了王子一样没有好果子吃。甚至!比死还难受!死!也许还能来个痛快。
“什么事?这么急?一点也不懂规矩?”王妃醒来到,一副要杀人的样子。
“回主子!王子有急事!就在门口!”侍女赶紧跪下来汇报道。
“朝儿!”王妃听说是儿子有急事来找她,火气才消了。“让他进来吧!什么事?这么急?”Χiυmъ.cοΜ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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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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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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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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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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