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刚刚回村,就被人看见了。要知道!山村里家家都有人打猎,几乎家家都养狗。
狗看见人或者有什么动物来了,都是很惊慌的。它们对发现的目标是敬而远之,保持距离。偶尔的时候,会撵着目标上去狂吠。当发现对手很厉害的时候,它们又赶紧撤。
当目标接近它们的地盘时,它们会狂吠,捍卫自己的主权。狗仗人势,当发现有人出来的时候,它们又厉害起来了,撵着目标狂吠。
所以!乐歌还没有进村子,被狗发现不久就被人发现了。有人见狗好像是撵着人去的,以为是贼,就偷偷地跟过来了。结果发现不是贼,是乐歌。
要是村子里的猎户,村子里的狗不会狂吠,更不会撵着狂吠的。狗是会叫的,是那种负责的叫,履行狗的职责。只有陌生人或者是野兽来了,它们才撵着狂吠,紧紧咬住你不放。
乐歌几年没有回来了,来人是想上前招呼的。可考虑到乐歌是杀了老族长才逃走的,他又不敢上前招呼了。他跟乐歌没有仇,跟亓官熊关系也还可以,可害怕因此而得罪老族长的后代。所以!还是决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肯定是乐歌后,他就一直躲在一边,想看看乐歌回来想干什么?是不是还想杀人?还是?是不是乐歌一直躲在哪里,经常晚上回来,只是我没有看见?
过了一会儿,乐歌就去了亓官熊的家。琇書蛧
他忍耐不住,就悄悄地摸上去,偷听两人说话。因为怕被人发现,没有敢太接近。所以!听的不是太清楚。总之一条!他确定了:这人是乐歌!乐歌是第一次回来。其他方面!听的不是清楚。张寡妇、王寡妇的名字也听见了,不是太清楚。
由于村子里的狗太讨厌,老是一个劲地狂吠,他害怕被人发现,听了一会儿就回去了。
是啊!你偷听什么?没事找事么?要是被老族长的后代们知道了,还不追问你?
回到家!他忍不住对妻子说了。结果!就变成了公开的秘密。
真的!可以对天发誓!他不是有意说的!而是!无意中说出来的!不是陷害乐歌和亓官熊,而是!对妻子说了之后就变成了公开的秘密。
第二天早上,有人去找亓官熊商量事,结果发现亓官熊不在家。
这大清早地,族长亓官熊会跑哪里去呢?
还用说么?一定是到山下赶集去了。
因为是急事,不知道亓官熊什么时候回来,所以!一面在家里等着亓官熊回来,一面让人去集镇上捎话:让亓官熊早些回来。
古代人文化程度低,遇上什么事了往往都会问身边脑袋好使的人,让别人给自己参谋出主意。其实!也没有多大地事,只是心里急而已!有了智者的点拨,心里就不会再那么着急了。
本来一切都是很正常地,可很快“公开的秘密”就传出来了:乐歌回来了,昨晚就回来了。今天亓官熊不在家,一定是跟乐歌去了哪里?或者!为乐歌办什么事去了?
这不?乐歌回来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老族长的后代们那边去了。
“什么?乐歌他回来了?人呢?”
老族长的后代们听说乐歌回来了,当场暴跳起来,要去杀人。
“有人看见了,他昨晚就回来了,到了亓官熊家。今天早上!亓官熊不在家!很显然!亓官熊跟乐歌在一起!”
“不在家?在不是村子里?躲在哪里?会不会在山上?”
“没有马!乐歌好像是骑马回来的!有人听到村子外面有马鸣。跟上次一样,他把马栓在村子外面了。”
“那一定去镇上了!走!去镇上!”
老族长的几个儿子得知情况后,一边组织人马下山找人,一边派人先去镇上打听。打听的人在前,大部队在后。
打听的人来到小镇上,接连打听多少家都没有打听到亓官熊和乐歌的下落。后来才灵机一点,找到客栈这边来了。
是啊!乐歌回来了是要住客栈的,挨着客栈打听就知道的。小镇上就这么几家客栈,所以!也就一二三的事,就打听到了亓官熊的下落。
亓官熊来的时候,就跟掌柜招呼了。可是!有小伙计不知其中的具体原因,还是把消息透露出去了。
多嘴的小伙计发现说漏嘴了,才想出一个法子,变相地把消息告诉给掌柜和亓官熊。那意思是:快跑吧!现在跑还来得及。
得知老族长的后代找过来了,没有办法,只得撤。
亓官熊是不怕老族长的那些后代的,可也不敢正面与那些人对抗。所以!只能让店伙计把乐歌的马骑走。然后!让乐歌从后门溜走。
没有办法!你不能明走,不能再被人认出来。只要不逮住现行,老族长的后代们就拿亓官熊没有办法。
而亓官熊本人,并没有离开客栈,继续留在客栈内喝酒。
乐歌不想就这么窝囊地走了,被人追杀着走了,可他也没有更好地办法!毕竟!你底气不硬,老族长是你杀的。要是人不是你杀的,你怕他们一个毛?
走吧!走吧!反正!已经看望了爹,也可以走了。可是?就是感觉与亓官熊的话还没有说完。
亓官熊也一样,觉得跟乐歌的话还没有说完。也许是距离产生美吧?也许是乐歌长大了懂事了是个正常人了,他与乐歌之间就是有说不完的话!而且!还很投缘的!甚至!有那种知己的感觉!
也就半个时辰,老族长的后代们就带着家伙来了,把客栈堵住。
“出来!亓官熊!出来!”
“乐歌!出来!我们已经知道了!你昨天晚上就回来了!快快出来吧!出来受死吧!”
“乐歌!今天就是你的死期!明年的今日就是你的祭日!”
“祭日个毛啊!他又没有后代!谁祭他啊?”
“杀了他!杀了他!”
“亓官熊!你今天还有什么话可说?我能这么理解么?是你纵容你的养子乐歌杀死我爹的!亓官熊!我以这个理由杀你!你还有什么话说?”【】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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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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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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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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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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