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老早的时候,费清就要给外甥起名字了。可是!大妮子没有同意。
费清喜欢外甥,把外甥当孙子一样养着,不分彼此。可大妮子不这么认为,她觉得:娃的名字叫什么,应该由他爹来决定。要是乐歌授意了,让外公给娃起名字,那么!她是不反对的!相反!还支持!
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乐歌对老丈人她爸的信任、尊重。
这不是?以前的时候,乐歌与费清的关系表面上可以,可实际上,费清一直在套路乐歌。所以!两人的关系是很微妙的。表面上还可以,可实际上两人之间是相互防范着的。
作为旁观者,大妮子是最清楚不过的。
“让闵先生给起?”狼妹有些不解地问道:“你怎么不让姐夫给娃起呢?”
“闵先生是姐夫的先生,让闵先生给娃起名字是对他的尊重,也一样是对姐夫的尊重。要是让姐夫给娃起名字,那让闵先生情以何堪呢?是不是?还不如!让闵先生起,既是对闵先生的尊重,也是对姐夫的尊重,姐夫不会不高兴的!”
在乐歌的解释下,狼妹也就释然了。
大妮子这边,自然是没有意见的!以大妮子的精明,不会反对的。再则!乐歌的这种做法,符合大周的礼节。
是啊!你要是让孔子给娃起名字,你让孔子的先生情以何堪呢?以孔子的道德修养,你要让他给娃起名字,他肯定会让闵先生起。这样!反而让闵先生更难堪。
所以!还不如:直接让闵先生起。这样!大家都有面子。
狼妹早就想给娃起名字了,可她是个女猎户,真的没有文化,不会起名字。还有!让乐歌给娃起名字,她还不放心乐歌。让孔子或者闵先生给娃起名字,她是不情愿的!
她觉得:娃的名字应该由爹娘起。或者!爹娘请别人起。
现在!乐歌让闵先生给娃名字,大妮子也不反对,她自然接受了。
是啊!娃都多大了,都快要说话了,连个名字都没有,怎么行呢?
“那?”大妮子问道:“要不要跟我爹说一下?我爹他?他早就想给娃起名字了。”
“不用了!让闵先生给娃起名字,你放心好了!以闵先生的才学,给小娃起名字,一定很好!”乐歌决定道。
老丈人要给他儿子起名字的事,他是知道。这不是?他跟老丈人之间都在相互套路,面和心不和,才装着不知道的。
老丈人希望他回来接管货栈的事务,做个生意人。而他!人生理想是出去浪。人生观不同,双方之间就有矛盾。
当时的乐歌,也不知道给儿子起什么名字?让闵先生或者孔子给儿子起名字,他是不情愿的。所以!儿子的名字,就这么拖了下来。
这不是?自从老神医治好了他的病,他决定要回宋国老家一趟,才决定给儿子起名字的。
在这个乱世中,命不保夕,说不定回宋国老家就是一趟不归路,再也回不来了。那么!他的儿子连个名字都没有了。
抱着这种想法,他才决定给儿子起名字。xiumb.com
这回!他不仅仅是要回宋国老家,他还要去东周洛邑打听爹娘的消息。既然知道爹娘可能是谁了,他是不会放弃的。
所以说!他这一走,很可能是“永别”!
现在的乐歌,不仅仅是为了圆梦,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事,那就是:打听爹娘的下落。
其实!打听爹娘的下落都不光他的事,是曾经的乐歌的事。可是!也许是曾经的乐歌在大脑中作怪,让他有一种冲动,就是要去打【】听。
他是怀着一颗好奇的心,就是想知道曾经的乐歌到底是什么身份?怎么会一个孤儿能够在山村中长大?难道?他的背后没有人?
如果没有人保护?他能长大?如果有人保护?他怎么会从树上摔下来摔坏头脑都没有人管呢?
还是?老神医瞎扯的?
可是?要是老神医瞎扯的,老神医为什么又那么客气地对待他呢?如果不是看在他的面子,又怎么会对颜路的老爹和护卫那么好呢?
以乐歌的社会经验,是可以看出来的:老神医说的绝对不是假话。
那么?他就是大周天子的儿子?私生子?乐妃的儿子?
那么?问题来了?大周天子的家里,到底有没有一个乐妃呢?
乐歌的娘亲那个叫乐妃的女人还健在么?会不会因为她把乐歌给弄丢了从而就失宠了,或者被后宫的人给陷害死了?
说完给儿子起名字的事,大妮子又追问起来:乐歌将来的打算。
她还是希望:乐歌能够放弃当代课老师,回到货栈那边主持货栈内的事务。大牛虽然很忠诚,也很能干,可货栈内的事务太多,太忙。真的!人手不够忙不开。
至于狼妹!大妮子也是有安排的!她不会嫉妒狼妹或者是排斥狼妹、不顾狼妹。货栈内!多一个能干的女人也一样。你可以在厨房内做事啊?也可以在店铺内打杂啊?反正!只要你愿意做事,都是有事可做的!
再则!就算白养了狼妹呢?又算得了什么?
她已经听说了:狼妹打算在学堂内做事,以后等到学堂内住宿的学生多了,孔子就把住宿生那边的事交给狼妹。
以狼妹的脾气,一般学生还是很害怕她的。所以!让她管理住宿生的事务,绝对是行的。
住宿生那边,不仅要管宿舍方面的事,更主要是要管理食堂。狼妹是一个正直的女人,让她管理食堂,绝对不会贪的。
食堂方面,没有一个公正无私的人负责,是会乱事的。
“等我回一趟宋国老家,回来再说吧!”乐歌见大妮子追问了,不得不实话实说。反正!这件事早晚是要说的。既然问了,还不如现在就说。
现在的乐歌!大脑很清醒:既然决定的事,就要勇敢地面对!既然你问我了,那我就坦白了说。
当然!只是说回一趟老家,去去就回。不会说自己去圆梦的,更不会说自己去打听爹娘的消息。
只要离开了这里,以后的事,谁也管不了!
去一趟宋国老家,最起码几个月。既然出门了,半年一年不回来,大妮子她们还有你什么办法?是不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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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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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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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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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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