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出门等什么地,都想穿戴好一些。只有那些有社会阅历的人,他们恰恰相反:出门穿戴很普通。
有社会阅历的人,一般是分什么场合穿戴什么衣服,不一而论的。出门在外,穿戴就很普通,跟大多数人一样,你是分不出他们身份的。
而去熟习的人那里,他们会根据情况需要选择合适的衣服。
要是去正规场合,他们才讲究一些,穿戴的衣服要跟身份相匹配。太普通了也不行,太另类了更不行。
乐歌见大妮子很在行的,心里很满意,很佩服。在这个方面,她比狼妹强,比亓官氏更强。
亓官氏没有多少社会阅历,也就从宋国嫁到鲁国来的时候,就走这么一趟。
狼妹的经历比亓官氏好一些,她是个猎户,是要经常到集市上来与人交易的。所以!她见识的人就多些,各色各样地人物她都见过。只是!都是短暂之交,没有深入交往。别人要是纠缠她,她就要发脾气了。再纠缠的话,她就要动手打人。
再则!集市上的人大多数是本地人,很少有外地来的。大家都是老熟人,所以也没有什么新鲜的花样。
大妮子虽然没有出过多少回远门,可她耳濡目染,接受了老爹的教育,就什么都懂了。其实!她也只是纸上谈兵!当她真正面对、遭遇的时候,不一定能处理好。
不过!有了理论知识,比一无所知要好。
孔子很快就从颜路家里回来,向亓官氏、大妮子和狼妹三人汇报情况。事情搞定!颜路的老爹答应明天就动身。
颜路的老爹认为:越早越好,早去就多一份希望。再则!他估计,从那边回来正好赶上农忙。
为了赶时间,没有选择做马车,更不能步行,准备骑马走官道。骑马的话?也就三天到四天时间。而要是坐马车的话,顺利的话要五天,不顺利的话要六七天。
要是步行的话,没有十几二十几都不可能走到。
步行可以走小路,走捷径。但是!很容易走错路。另外!也容易出事。毕竟!在这个乱世中,人口很少,大多数地方都是荒无人烟。野兽很多,毒蛇等什么的也很多。另外!可能会遭遇劫匪或者是见财起意的人。
一般步行者都是结伴同行,一个人是不敢的。当然!你要是穷鬼、一无所有,又没有别的办法,不选择步行又能怎样呢?
坐马车是最不安全的,只能半上午才能走,下午早早地就得歇店。要是知道哪里有危险,还得住在客栈内等人一起走。
比如说!经过某个峡谷地带或者是有劫匪出没的地带,你就得等在客栈内,聚集一定地人数才能走。不然!是很容易被劫匪抢了钱财和马、马车的。
马是重要的战略物资,一般抢马的人如果不能搞到马匹证,抢了是不能卖的。但是!可以杀了卖肉。
坐马车一般走的是官道,要是遇上官府的车队就好了,就没有劫匪敢动,你可以跟随在官车的后面,狐假虎威地过去。
骑马出门是最好地出行方式,但是!住客栈有讲究,一定要住正规客栈,不能住黑店。要是不小心住黑店了,一样有危险。
因为你是骑马,跑得快,往往劫匪来不及设卡拦你你就过去了。再则!骑马很灵机,实在不行可以绕道。再不行可以跟随别人的马车或者是行人。
官道上,一样有行人的。有不少外地人,他们不知道走捷径,就宁愿绕道走官道。
颜路的老爹穿戴最好的衣服,一套旧得不能再旧的绸缎。里面的衣服,还是平时的衣服。
根据他说!这套绸缎外套,还是他成亲时的新郎装。
乐歌骑上他的枣红马,一副没有出过门的样子。当他骑上马背的时候,顿时觉得整个人都变了。他的脸上,露出一个不易觉察的笑容。心里不由地得意起来:尼玛地!为了能够出去,花了老子多少心思啊!
大妮子不放心乐歌,把货栈内武功最好的一个护卫派了出来。这个护卫,武功比雷叔差那么一点,是雷叔亲自点的将,让他坐阵货栈,保护货栈的。
这是一个二十四五岁左右的壮实年青人,个头不是很高大,但是结实,一看就是个练武的人。另外!这人很低调,平时不怎么说话。他的眼睛,很灵闪,看人一扫而过。
因为是压箱底的人物,所以!他平时不怎么住货栈。他是货栈外围保卫,处理外围事务。表面上!他好像不是货栈的人。其他!他是货栈的保护伞。
平时的他,混在大街上或者混混们当中,与这些人做朋友。其实!他是在打探黑道上的事(卧底)。一旦有人要对货栈不利,他就会通知货栈这边注意。另外!暗中进行阻止。
费清的货栈为什么越开越大?原因就在这里:他有一张无形的保护网。这个保护网的头目就是雷叔,雷叔的下面有许多黑道上混的朋友、兄弟。一旦有人想动货栈,雷叔就能第一时间知道。然后!巧妙地化解危机。
往往的情况是!还没有等到那些人发动袭击,主要策划者就死了。真的!这些策划者死了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他们并不知道:内鬼就在身边,就是某个他们认为贴心的人。
乐歌并不认识这个人,大妮子没有告诉他,老丈人费清也一样没有告诉他。这个人的存在,属于商业机密,是不会告诉给乐歌的。现在的乐歌,还没有全面接管费家的商业,所以他还是个外人。
“你要听他的话!不然!他会打你的!”临行前,大妮子交待道。
乐歌扫了一眼那个人,发现这个人跟雷叔是一个德性。也就一眼的事,他很是排斥这个人。
不过!他看出来了,这个人的武功,很牛比的。而且!这个人很野蛮。要是跟他动手打架,他绝对不会像雷叔那样“承让”。人家不出手就不出手,一出手绝对是往死里打你!xǐυmь.℃òm
“你听到没有?大妮子安排的人,都是自己人!你要听他的话!”亓官氏见乐歌的那个神情后,赶紧上前提醒道。
“姐!我听他的!”乐歌这才答应道。
亓官氏、大妮子、狼妹等人好一番交待后,才放乐歌走人。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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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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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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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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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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