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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作乱>第213章 乐歌变成了萎哥
  “夫君!我也爱你!呜呜呜!”大妮子一点也不害怕,把乐歌紧紧地搂抱着。

  “嗯!我爱死你了!”乐歌说着,不顾一切地亲昵着大妮子的脸。

  他的双手,捧着大妮子的脸,一副爱恋的样子。

  大妮子满足着他,任由他。

  乐歌满意了心理感受后,才开始进入实质性的内容。

  大妮子依在那里,任由他给她宽衣。

  乐歌没有及时去验证,而是迫不及待地脱着自己的衣服。再然后!依着大妮子,再次亲密。

  因为他与前女友同住了三年,已经不再那么无聊了。所有!并没有立即去验证。

  再则!他相信!大妮子是处子之身。

  还有!他是个过来人,并非未婚处男,没有那么好奇。对他来说!好奇心已经过去了。

  要是没有接触过女人的男人的话?他们的第一次,一般都是很想看的,一睹真容。

  见乐歌并没有验证,大妮子也就放心了。

  心想:乐歌是个处男,没有经历过男女之事,所以!他不会知道我是不是处长!

  要是乐歌那样做的话,那么!她就露馅了!

  不过!她是有心理准备的!要是乐歌真的那样做,她会装出害臊的样子,坚持不让!然后!能糊弄就糊弄。

  一般情况下!糊弄处男是绝对可以的!因为!他们没有经历、经验,自然是什么都不知道。

  要见红水还不可以,把自己掐破出血就行了。

  再之后!叫“停”!

  乐歌给了大妮子足够的安抚,把大妮子给收拾得服服帖帖。前奏工作完成,见大妮子进入状态,他这才进行实质性的内容。

  他要开始验收了!

  结果!当他的手伸过去的时候,当进入草原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不对劲!

  因为!草原的草太茂盛了。

  草原的草在不同季节是不同的,在这个季节,应该是青青草地,不是很茂盛的!

  比如说!以前的时候,他的前女友,就是青青草地,并不茂盛。

  不过!也有意外!好像跟遗传有关!

  听说!有人一开始就很茂盛。而有的人!是有了经历之后,才渐渐地茂盛起来的。

  也许?她家的这块草地,是先天就这么茂盛的吧?

  怎么可能呢?她这个年龄?

  当进入实质性的内容后,乐歌彻底地崩溃了!

  当初与狼妹的时候,狼妹虽然不是,可也不是这种感觉!

  与狼妹的感觉!还是可以的!跟当初与前女友时一样!

  可与大妮子接触后,完全不同!

  这这这?

  在本能的作用下,乐歌还是坚持了一会儿。然后!还没有达到巅峰,就草草地收兵了!

  “呜呜呜!”

  也就在他收兵的时候,大妮子哭了起来。

  乐歌懒得理她,躺在一边装死。

  “夫君!呜呜呜!痛!呜呜呜!”大妮子装比道。

  乐歌装着没有听见,他知道:大妮子在说谎,骗他,把他当第一次的傻子。

  为了不被大妮子纠缠!乐歌只得装睡!

  要不是这深更半夜的,他真的想爬起来,骑着马回曲阜城那边去!

  要不是老丈人待他那么好,他真的想骑马连夜走人的。

  要不是大妮子也喜欢他,他真的想连夜走人的!

  要不是自己死皮赖脸地缠着人家,他真的想马上穿上衣服走人!

  要不是已经跟大妮子登记成亲了,他真的要立马放弃!就跟放弃狼妹一样!

  现在!想想狼妹,他又觉得自己太不应该了!

  狼妹虽然不是处,可她的心是处!虽然没有见到想见的红,可她的身子是干净的!

  真的!他宁愿跟狼妹好,也不愿意跟大妮子好!

  与这两人的感觉,完全不同!真的!不在一个档次上!

  我乐歌是倒了八辈子霉了!怎么会摊上这件事呢?我?

  我的十个处子梦呢?我?

  乐歌重生过来的最大人生梦想,就是能娶十个处子!至少十个!

  他认为!在这个乱世中,在这个女人多男人少的乱世中,娶十个处子,应该是很容易的!

  结果!他失望了!遇上的狼妹!不是!遇上的大妮子,又不是!

  尼玛地!不说将来的小姨子费珠,也不是吧?

  费珠今年才几岁?

  想到费珠,乐歌的心情才好了一些!

  是啊!在现代社会,有不少人把眼光瞄准了幼儿园。那么!我呢?我就把眼光瞄准还在上幼儿园年龄的费珠吧!

  在古代!特别是在这个时代,娶姐妹二人为妻,是很正常的!前提是!你必须有那个本事!小姨子必须自愿嫁给你!

  大妮子见乐歌睡着了,心里不由地一阵得意。她以为!这一关算过去了。不是她有意糊弄乐歌!而是!能糊弄一下为什么不糊弄呢?

  为什么要把自己的那些破事主动抖出来呢?

  只要乐歌不追问,我就不主动说!只要乐歌不逼迫我说,我都不说!只有对方逼迫了,我才向他诉说!不逼迫!这件事永远是一个秘密!虽然是公开的秘密!

  如果他不逼迫我说,就说明他是爱我的!

  如果他逼迫我说,就说明他并不一定爱我!xiumb.com

  爱一个人,就要包容一个人的过去!包容一个人所犯下的错!

  大妮子见乐歌打呼噜了,才爬起来,先去放水,然后处理后事。再然后!回到床铺上,挨着乐歌的身边躺着,给他女人的温柔。

  乐歌并没有睡,一直到天亮!他是装睡!他心里有事,根本睡不着。还有!他想到了后招:一定要把小姨子给娶了!

  他在想:以后要用什么方法,把这个小女孩哄住!让她长大了喜欢自己?

  只要小姨子喜欢我!老丈人、丈母娘还有大妮子他们就没有我乐歌办法!嘿嘿嘿!所以我乐歌要未雨绸缪,早作打算!

  因为有了希望,所以乐歌又精神了一些!为了装傻比,装着什么都不知道,他没有追问大妮子。相反!还作出一如既往地爱着大妮子的样子。

  作出不是追求处子的那种,而是追求真爱的那种!

  所以!天亮后,他才对大妮子亲热起来。然后!征询大妮子的意思:愿意不愿意再来亲密一回?

  结果!大妮子答应了他!

  “夫君!我爱你!呜呜!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

  “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乐歌一副很勤奋、卖力的样子。尽着一个男人的能力,给心爱的人最大地满足!

  本章完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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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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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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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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