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堂舅越来越喜欢乐歌。真的!他要是有女儿的话?他都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不仅仅是因为乐歌长得高大、英俊、多才多艺,而就是觉得乐歌对他的脾胃。乐歌的执着精神,让他佩服。乐歌的装比,他就是觉得对他的胃口。
他看出来了,乐歌是为了追求大妮子才这么执着的,才这么装比的。要是不喜欢大妮子,没有一个追求目标,乐歌是不可能在他们面前装的!是不可能在他们面前低三下四,那么勤快的!
是的!乐歌是赤乐乐地讨好,是为了给大家一个好感,是为了大妮子才这么做的。目的感很明显,也很强烈。真的!赤乐乐地!
开始的时候,乐歌的这种赤乐乐表现,是有些让人看不起、鄙视!可你与他相处的时间长了,反而觉得并没有什么!相反!只会越来越喜欢!
有这么一条忠诚狗在身边摇尾巴,讨好,真的!心情不愉快都变得愉快了。
反过来想想,是不是这么回事:人家长得高大、英俊,又多才多艺,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低三下四、讨好、装比?还不是?因为喜欢大妮子?还不是为了达到目的?是不是?
既然这样!为何不把大妮子嫁给他,成全他的好事、满足他的心愿呢?是不是?wWW.ΧìǔΜЬ.CǒΜ
大爱之人就要有成人之美!
堂舅觉得他跟乐歌差不多,这一生都跟随在费清身边,图什么呢?不仅仅是图着钱财,而主要还是因为费清的为人。
他在费清面前,不就像乐歌在他们面前一样么?是不是?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堂舅特别希望费清早点答应乐歌,把婚事给办了。成就好事,不要错过好机会,错过这么优秀的男人。
真的!这么好的侄女婿,你到哪里去找?可以说!在这个乱世中,很难找到像乐歌这样的平民。
在贵族中,像乐歌这样地人,大把地多。可他们毕竟是贵族,跟我们不是一个等级的人,门户不对!
在这个乱世中,平民中的优秀男人,大多去服兵役了。所以!很难找到像乐歌这么优秀的男人。
费清点了点头,说道:“明天!我就带她们去登记成亲!”
“那?”堂舅问道:“洞房还装修么?”
费清想了想,说道:“不油漆粉饰了,简单装饰一下!怎么快怎么好!洞房多挂一些绸缎等什么地现成的装饰品,摆设一下就可以了!”
雷叔见状,阻止道:“掌柜!你可要三思啊?”
“这事就这么定了!错过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费清手臂一挥,决定道。
“那太委屈大妮子了吧?”堂舅说道。
“有什么委屈?她还委屈么?她!”费清很想说:她算什么?一个私奔的女人,她还想怎样?
要是大妮子是黄花闺女,是处子,费清是不可能这么着急嫁她的。不管怎么说!他费清在沂邑还是有头有脸的人。大妮子是他的长女,是应该风风光光地办一场婚礼。
可这不是?大妮子是个二婚!是一个跟人私奔还差点死了的女人。要不是他派人打听,把她救了回来,这个女儿早就死了。
这么一个丢人的女人,还怎么能风风光光地嫁人呢?
你要是把场面搞大了,那等于是丢人丢大了。
就跟猴子爬树一样,爬得越高,红屁股就越容易被人看见。
正是因为如此!费清才不想把婚礼办得太大、太排场。
雷叔见费清的心意已决,无法阻止,也就不再说话。反正!他尽责了!话说到了你不听,后果由你自己承担!他只是一个保镖、一个下人、外人,是管不了主子的事的。
只是!他觉得:费清这么做只会害了大妮子!
大妮子的命运本来就不好了,上了一次当吃了一次亏,现在可能又要上当吃亏!
真的!他很同情大妮子。
“呜呜呜!”门外!传来大妮子的哭泣声。
“进来!”费清很生气,喝道。
“爹!呜呜呜!”大妮子答应一声,从门外进来。
来到老爹面前,双膝一屈,给老爹跪下了。磕了一个头后,就趴在那里,继续哭泣。
“爹是想把婚事办得排场一些,可是?你懂的!爹不能那么做!唉!还是就这么简单地把婚事办了。明天!就让舅舅给你布置洞房。我呢!亲自带你们去登记成亲。婚事越快越好,生米煮成了熟饭,就什么也不怕了!”
“爹!谢谢爹!呜呜呜!”
“起来吧!”费清招呼道。
大妮子这才爬起来,坐到老爹身边,把老爹抱着,靠在老爹身上。
“人!我把你暂时留住了,以后还要靠你自己!人家现在是喜欢你,低三下四地赖在我们家。可以后呢?以后就说不来了!他那么优秀,不可能守着你一辈子的!就算他愿意守你一辈子,别的女人也不会答应的!
在这个乱世中,女人多男人少,男人都是香饽饽!所以!其他女人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跟你抢的!知道么?
现在!我们知道的!就有一个!她叫狼妹!一个很厉害的女人。她已经怀了乐歌的娃,都准备给娃新衣服了。她是个女猎户,因为杀了头狼,所以!人送外号叫‘狼妹’。可以想象了!她有多厉害!
这不?我让你雷叔去了,你雷叔打听出来了!这个狼妹!不说杀狼了,就是杀人!她都敢!”
“呜呜呜!”
费清搂了搂大妮子,继续说道:“不过!我们不怕!有爹呢!”
“呜呜呜!”
“等到她生娃了,她就不再那么厉害了!她做娘亲了,就要照顾自己的子女。所以!她就有了顾忌!就不敢再杀人了!知道么?所以!以后看见她、遇见她了!不要怕!
她没有跟乐歌登记成亲,她怎么争都不行,都只能是妾室!知道么?到时候!你不要慌!有爹呢!就算爹不在,还有你舅舅!还有你雷叔!知道么?怕她什么呢?是不是?”
“爹!呜呜呜!孩子听爹的!一切都听爹!呜呜呜!”
“嗯!”费清哼了一声。
心想:你要是早听我的!也不至于如今这样!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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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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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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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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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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