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牛想了想,也就答应了。
所以!两人就住进了客栈。
大牛一直跟随掌柜费清在外面跑,或者呆在货栈内打杂什么地,根本没有打过猎。所以!在乐歌的蛊惑下,对打猎很感兴趣。
先把店住下来,找到房间安顿下来,然后再去吃晚饭。
可大牛说是黑店,乐歌就不敢在客栈内吃晚饭了。要是黑店的话?人家肯定要在饭菜中做手脚的。不说把你毒死,也会让你昏睡不起。只有这样!才方便他们下手。
让乐歌和大牛两人感到意外的是:这家可能是黑店的客栈,生意反而特别好!几乎客满。
不仅房间差点住满了,就连一楼大厅这边的餐厅,都是爆棚。
客栈的一楼接待大厅,往往都是餐厅。客栈虽然以住宿为主,但也经营餐饮。
而饭馆那边,是以餐饮为主,不经营住宿的。
总的来说!客栈比饭馆大,经营的内容多。而饭馆、酒肆,只经营餐饮这一块。就算提供住宿,也不敢公开。不然!就要改名叫“客栈”了。
两人见时间还早,就缩在房间里等天黑。客栈的小伙计过来催促了几次,问他们要不要就餐?两人门都没有开,说自己累了,先睡一会儿。
“那好!不打扰客官了!客官要是肚子饿了,就下去吃饭!我们客栈的餐饮部,随时等候二位的光临。”
等到外面好像没有动静了,两人才悄悄地溜了出来,带上狩猎的工具,没有与任何人打招呼,就出去了。
白天来的时候,乐歌就注意到了,在这一带,大型猎物没有,野鸡、野兔、野鸟什么的还是有的。特别是野兔,生命力很强。在没有狼等天敌的情况下,繁殖能力特厉害。尽管人类捕杀得很厉害,可就是杀不尽。
乐歌不想捕获多少猎物,他只想不空手回家。最好能捕获几只野鸡,给亓官氏补补身子。当然!要是能捕获到更多猎物,那是更好,可以让学堂内的娃们也补补身体。
穷人家的娃都很可怜的,难得吃一顿肉。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乐歌越来越喜欢小孩子。
以前的时候,他不是那么喜欢小孩的。特别是那些调皮的小孩,他看见了还想打。特别乖的小孩,他就想欺负。当然!只是心里那么想的,却并没有做出来。
可现在?自从孔鲤出生后,他就变了。他特别喜欢孔鲤,好像孔鲤是他的儿子一样!真的!叫什么:视为己出?
凭着感觉,乐歌带着大牛很快就摸索到了山凹的顶上,然后!开始安放狩猎的工具。
乐歌的狩猎工具很简单,那就是圈圈紧。
安放完圈圈紧后,两人没有再回客栈。根据大牛的经验,今晚是要发生什么事的。
“姐夫?你没有注意到?这家客栈不可能客满的!我怀疑?住的都是劫匪!他们假装住店的。然后!晚上动手。”
“哦?”
“还有餐厅吃饭的那些人!也不是普通的旅客。以我的经验!他们都是假装吃饭,观察其他人的动静。”
“哦?”乐歌不得不夸奖道:“大牛你真行!姐夫我以后还要多跟你学学!”
“嘿嘿嘿!姐夫!你别笑话我!你一定也知道!或者!你已经知道了,我说错了!我是疑心病!是不是?”
“哪里?哪里?”
两人找了一处视线好的地方,朝着下面的客栈看着。
下面的客栈灯火通明,虽然看不清人脸,可人员走动都能看得见。
他们临走的时候,把值钱的东东都带在身上了。房间内,就剩下包袱和衣服。
乐歌的绸缎衣服,也带了出来。
这套绸缎衣服,是孔子、亓官氏给他和狼妹扯的绸缎做成的。
两人把干粮和酒拿出来,一边吃着一边等着好戏看。
结果!酒喝完了,干粮吃没了,都半夜了,还是没有看到好戏上演。不过!两人可能是因为空腹喝酒,都有些醉。
也就在这个时候,乐歌的耳朵比较灵敏,发现某个地方逮住猎物了。好像是一只野兔。野兔为了挣脱圈圈紧,在拼命地挣扎着,发出哀鸣声。
乐歌一蹦而起,向着那边掠去。
大牛反应有些迟钝,见乐歌跑了,吓得连滚带爬地跟了过去。
“姐夫!等等我!”
经过这么一吓,大牛的酒醒了许多。
正如乐歌所料,是一只大公兔子。
乐歌生怕大公兔子跑了,扑上去把大公兔子压住。然后!倒提起来。把圈圈紧解开,就把大公兔子把地上砸。也就两下,大公兔子就死了。
再回到喝酒的地方,把大公兔子给剥了。
再然后!躲到背面山顶后面,把大公兔子给烤了。
乐歌烤兔子,让大牛看着黑店那边的情况。
大牛哪里有心思看黑店那边的情况,反正人不在黑店内,管它那边的事?所以!看一会儿就跑回来看乐歌烤兔子肉。
烤好兔子两人正要吃的时候,黑店那边还真的出事了。一队黑衣人从天而降,举着火把冲进客栈。
然后!就是旅客们鬼哭狼嚎声。
“嗷!”
就在这时!马厩对边传来马匹的嘶鸣声!琇書蛧
“马!我的马!”乐歌当场就吓住了。
他听出来了!这是他的枣红马发出的反抗声。
不好!有人要抢我的马!
乐歌把兔子肉往地上一扔,提着大砍刀飞奔下山。
“姐夫!姐夫!姐夫!”大牛见状,吓得在后面大声地喊着。
乐歌根本不理大牛的呼喊,一口气从山顶上就下来了。好在山顶到山脚客栈的距离并不远,也就两百米。
也到客栈门口,黑衣人正在客栈内抢劫。
那个抢马的人,马还没有抢出来。
也就在乐歌往马厩那边跑的时候,他的枣红马嗷叫着跑了出来。马背上,坐着一个蒙面劫匪。
枣红马根本不服蒙面劫匪,不停地蹦跳着。
“狗十个种!抢我的马!拿命来!”乐歌怒吼一声,提着砍刀就上去了。
枣红马见主人来了,来了个突然倒地,把骑马的人当场摔倒在地。
“我卄尼玛!”乐歌上前,手起刀落,将抢马的蒙面人砍死。
“姐夫!姐夫!姐夫啊!你杀人啦!”大牛傻比一般地嚎叫着。
“他们是劫匪!嚎什么嚎?操家伙!干!不然他们会杀了你的!”乐歌砍了抢马贼,冲着大牛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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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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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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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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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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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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