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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作乱>第152章 想开房但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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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次来,不仅是来看望我姐的,也是来跟我姐夫后面念书的!”乐歌讨好一般地说道。

  他觉得:必须在这个堂舅面前表现表现,让他在老丈人面前说说好话。丈母娘虽然答应了,大妮子也愿意。可要是老丈人不答应,那不就白忙活了?

  虽然!他对女人无所谓,可他看重的是处子!他就认定了,大妮子一定是个处子。只有处子、富家千金小姐,身体才这么弱。是不是?

  一般富家千金小姐不需要劳动,缺少锻炼,所以身体都很弱。

  再则!大妮子才多大?丈母娘的年龄才多大?由此判断:大妮子绝对是处子。

  还有!乐歌听人说:处子走路两条腿是擦着走的。而非处!走路是大大咧咧的。到了中年女人,走路就变成叉着走了。

  为什么呢?说是啪啪啪的次数多了,腿部的骨髓都“畸形”了。

  “念书?”堂舅惊讶道:“你没有念过书?”

  “咳咳咳!”乐歌假笑道:“我是山里的猎户,自小跟随我爹打猎,哪里念过书?不过!我会算账的!日常上的字,我还是认识的,也会写……”

  “嗯!”堂舅点头哼了一声。

  在古代!有多少人上过学堂呢?

  除非你是世袭贵族、有钱。普通人家的娃,基本上没有上学的机会。能够跟随认识字的人学几个字,能够算账,就已经很不错了。

  对于穷人和平民百姓来说,识字都是通过日常生活积累而来的。一般都是口口相传,用心去学,通过日积月累而学到知识和文字。

  出门在外,随时都可以学习到生字的。是不是?客栈一般都有招牌的,只要你用心,上面的字你就学会了。酒肆的外面,一般都有一个幡子做的招牌,上面一样有酒肆的名字。只要你用心,上面的字你就学会了。

  社会就是一所大学,高尔基上的就是这所“社会大学”。

  “我在学堂里学了好多生字呢!”乐歌跟个孩子似的,向堂舅汇报道。他的脸上,一脸地炫耀。

  “好!多认识一些字很好!乐歌你不错!你这种想法很好!我支持你!”

  “谢谢舅舅!”

  “谢我什么啊?”

  说了一会儿,厨房那边的饭菜也就做好了。小伙计端来酒菜,招呼着两人吃喝。

  大妮子没有出来,缩在女眷那边说着悄悄话,不时地传来她那傻比一般地笑声。很显然!被女眷们给逗的。

  第二天,乐歌闲得无聊,就一个人溜了出来,在城池内游玩。

  老丈人家的货栈很忙,都是批发的生意。他本来想帮忙的,可堂舅等人死活不让他帮忙。再则!他也帮不上忙。所以!就一个人溜出来了。

  这个城池并不大,好像是一个新筑的城池。经过打听,说是叫“沂城”。

  周围方面几十里,都属于沂。

  沂的主人是一个最近几年才得宠的贵族,在鲁国的权力很大。所以!就在自己的土地上筑了这座新城。理由也很简单,说是为了抵御外敌入侵,保存人口。

  意思就是!要是鲁国发生全面战争,他封地上的子民就可以进入沂城。如果你的封地上没有城池,外敌攻打过来了,子民的生命安全就没有保障。

  古代筑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子民规避战争的杀戮。可对于贵族来说,只有有了城池,他们才有安全感。平时的子民,都是散居在乡下耕种什么的。而贵族们,则居住在城池内。

  如果没有城池、城堡、宫殿,他们的安全就没有保障。所以!贵族们一般都是打着保护子民的旗号,增加赋税,筑新城。

  如果属下管辖的土地多、面积大,那么!就筑更大地城池。如果属下土地面积少,就只能筑小一些的城池。

  中午时分,乐歌正准备回去吃饭,却正好遇见出来玩耍的大妮子。

  大妮子在货栈女眷的陪同下,坐着马车出来的。哪里繁华、热闹她就往哪里去。

  乐歌没有骑马过来,是步行的。他是无意中看见大妮子的,见大妮子在城市里面如鱼得水,他很高兴。m.χIùmЬ.CǒM

  “咯咯咯!”大妮子发现了乐歌,不好意思叫,就咯咯咯地偷笑着,用手指着不远处的乐歌。

  “小姐!走!我们躲起来,看他想干什么?”在女眷的鬼点子下,她们与乐歌捉起了迷藏。

  结果!还是被乐歌给发现了。

  见自己被耍了,乐歌躲了起来,再来一个反追踪。

  结果!他还是被大妮子的人给逮住了。因为!他只认识大妮子和陪同的女眷。而女眷一直生活在城池内,熟人很多,人家一打听,就把乐歌给逮住了。

  中午!他们就没有回货栈吃饭,在外面吃饭馆。下午!继续玩耍。

  半下午的时候,货栈那边来了人,把女眷叫了回来。本来!是要带大妮子一起回去的。大妮子不愿意,在乐歌的挽留下没有回去。女眷坐着马车回去了,大妮子就跟乐歌在一起逛街。

  乐歌见机会来了,就想带大妮子去开房。所以!他故意带着大妮子往货栈相反的方向走,远离货栈。这样!对方就找不到。

  一直到天黑了,他还是没有回去的意思。

  大妮子早已累了,可又没有马车来接,只得跟随在乐歌的后面。

  远离货栈后,乐歌就不再那么拼命地逛街!还逛个毛街啊?就是想带美女出来开个房间啪啪啪!

  “要不?我们住客栈吧?”见时机成熟了,乐歌小声地说道。

  “不?呜呜呜!”大妮子一听,当场就哭了起来。

  “这里距离货栈好像很远!我已经迷路了!”乐歌撒谎道。

  “我要回去!呜呜呜!”

  “我们在这里住一个晚上,养足了精神,明天再回去!好不好?”

  “不可以!”大妮子哭道:“我们要是不回去,舅舅他们会着急的!呜呜呜!”

  “可你?”乐歌摊牌道:“你又走不动了?这个地方又雇不到马车,我们怎么回去?要不?我背你回去?”

  说着!乐歌还真的弯腰蹲了下来,作出背的样子。

  “嗯!”大妮子见状,答应一声,就要把乐歌的后背上扑。

  “可我也走不动了啊?”乐歌赶紧把腰直起来,把扑过来的大妮子抱到怀里。

  “呜呜呜!”大妮子在乐歌的怀里挣扎着,一副被欺负的样子。

  “大妮子!大妮子!舅舅来接你了!”

  就在这时!堂舅亲自驾着马车找过来了。

  乐歌见状,当场有种双眼一抹黑的感觉。

  尼玛地!你这个堂舅来得也太是时候了!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你再来晚一步,我就带她去开房间了。

  搜完本網秒记网址:anЬen.Ε书籍无错全完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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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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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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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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