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香案搬到外面“学堂”的正中前方,在屋檐下平时摆放小黑板的地方铺上席位,准备给先生坐。等到所有学生都来了,就开始举行拜先生仪式。
在先生席位前面的案几上,准备上炒谷子等吃食。因为没有准备,所以没有水果之类的东东。本来!先生面前是要放茶水、水果、点心之类的吃食,相当于供奉的意思。
香案放在案几的前面,先前孔子拜师时的香火还没有烧完。待会!拜先生时,再重新烧香。
周朝的香,纯天然材料,有着净化空气的作用。跟现代的香不同,现代的不少香,都是化工原料制作而成的。不仅不能净化空气,还会污染空气。长期吸入这种香味,对人体有害。
烧香是从周文王时期就开始流行的,周武王统一天下后,祭祀时都必须烧香。举行重要活动,一般都有烧香祭祀神灵的习惯。
在周朝之前,就有烧香的习俗。只是!最初并不是现代社会的这种香,而是焚烧,后来才演变成特制的香。
焚烧产生烟火,古代人认为可以上天,可以最快地速度让神灵感知到世人的祈求。后来才制作成类似现代社会的香,算是文明的进步。
有人武断地认为,香是随佛教传入中国的,显然没有认真考证,信口扯的。就跟白酒一样,说是外国最先发明而引进过来的。
国内史书上没有明确记载而外国有记载,就定性是国外发明的。
酒都发明了,距离白酒还有多远的距离?
白酒也只是在传统酿酒的基础上,多了一个蒸馏而已。也许先祖认为白酒的力道太大,容易伤人而不许生产呢?或者!因为饭食习惯而不愿意生产白酒呢?
就跟寒冷地区的人与热带地区的人饮酒习惯一样:寒冷地区的人,喜欢喝高度白酒。而南方亚热带地区的人,则喜欢喝低度白酒。酒精度高了,容易醉是小,也容易上火。
拜师烧香,是对师长的尊敬。也是对先辈、神灵的尊敬。在当时!算是最隆重的仪式。
一切准备就绪,孔子的两位嫂夫人带着方忠、方恕过来。
两位见状,都不知道什么回事。
得知是拜师,两人都觉得新鲜。
又过了一会儿,学生都到齐了。孔子作为学校的校长,就开始举行拜先生仪式。
闵世恭是研究周礼的,在他的指点下,孔子按照这个程序拜先生。
先是把先生请出来,端坐在上方。然后!开始焚香,再宣读聘请任命书。然后!开始跪拜!
孔子作为校长,跪在最前排。其他人!跟在孔子两边和后面。
乐歌没有参与跪拜,躲在屋内偷看、偷笑。
亓官氏骂了他几句,见他不听话,也就算了。
孔子根本不理乐歌,没有时间与乐歌争,也不想跟他争。
狼妹出于古代人的天性,也参与了跪拜。
对于先生来说!跪拜的人越多,说明他的威望越大,越有面子和成就感。
乐歌没有来跪拜,他不计较。一!乐歌是个傻子。二!一般情况,是学生和学生家长等人参与跪拜。其他人参与不参与跪拜,无所谓。
人家不诚心跪拜你,你能强迫?强迫来的跪拜,没有诚意。
孔子的那两位嫂夫人,自然也参与了跪拜。她们虽然识字,能教小学生,可让她们教高年级她们就教不了。现在孔子请来了真正的先生,所以!她们也想拜先生,跟随先生学习。
她们是闲人,主要是为了带儿子才来教书的。
有了先生,她们也可以趁机多学点新知识。
院子门口,也跪了不少村民。
送娃来上学的村民,听说孔子请来了先生,都好奇地围观。结果听说是拜先生,他们也就没有走了。跪拜开始,他们也就跪在门口。
古代人几乎都迷信,不敢亵渎神灵。所以!看见别人跪拜,也都跪拜。
可以说!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人都跪拜了,唯独乐歌一个人没有跪拜。乐歌不仅没有跪拜,还躲在一边偷看、偷笑。别人把他当傻子,他还把别人当傻子。xǐυmь.℃òm
“尼玛地!你们都是一群傻子!我傻子?你们才是真傻子!”
乐歌不但不跪拜,还嘲笑别人,在心里骂别人是傻子。
拜先生仪式结束,颜路又开始当代课老师,教孩子们识字、算数。
两位嫂夫人在孔子的引见下,再次跪拜先生。
然后!客厅中变成另外一个学堂,闵世恭坐在首席位置上,给孔子、两位嫂夫人、亓官氏、狼妹、乐歌讲周礼。
闵世恭一点也没有书呆子气,他就从拜师仪式说起,然后说到祭祀礼仪。再说到日常礼仪、君臣仪式……
跟现代社会的大学教授一样,一堂课能讲半本书。
不仅如此!一些重要礼仪,他还要站起来亲自示范。
有不少礼仪,孔子是知道的。所以!有时不需要闵老师示范,他在一边做示范,让闵老师指点。
乐歌坐在狼妹身边,具体说来,是狼妹拧着他的耳朵来的。
“学!你不学?不学是不是?不学我拧断你的耳朵!学!”
在狼妹的逼迫下,乐歌只得坐下来听课。
“这是什么社会?这是一个讲礼的社会!出门在外不懂礼、不尊重别人,别人会不理你的!学!”
乐歌觉得也是这个理,也就乖乖听话。
是啊!既然重生到这个讲礼的时代来了,你能例外?
“以后?学堂怎么发展?”教完基本礼仪,闵世恭问孔子。
孔子的私学,才刚刚起步,人多,可并没有分班级。现在!所有人来了都是一个班。而有的学生,不需要上学前班。比如说!颜路!
颜路以前上过学,是个“初中生”。让他跟随其他人一起学习,显然是浪费时间。现在的颜路,完全可以教其他人。
“我想分班!”孔子说道:“把没有基础的放在一个班级,其他人,按照他们的现状,分别教授不同的知识……”
孔子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嗯!就应该这样!”闵世恭听了,满意地点点头。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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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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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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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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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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