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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作乱>第110章 狼妹的厉害
  自从做官后,孔子有了俸禄。加上开办学堂后,村民们送来了粮食,节省了一笔生活费。所以!孔子家又开始存钱了。

  开办学堂后,虽然没有挣到钱,没有收到多少现金,可村民们用自己的方式支付学费。他们没有钱交不上一年的学费,他们用家里多余的粮食来当学费,一次给一些。

  所以!自从开办学堂后,孔子家基本上不用买粮食了。甚至!连蔬菜都不用买,都是村民们送过来的。

  亓官氏把乐歌的钱放在一起,自己的钱放在一起。虽然!她家的钱还没有乐歌的钱多,可她还是舍得了,准备拿出来给乐歌和弟妹做一套体面衣服。

  绸缎?太贵了,她真的舍不得。可孔子已经开口了,也只能照办。

  另外!她把乐歌的钱也拿了出来,打包好明天带上。给不给弟妹,只能见机行事。

  要是弟妹真心喜欢乐歌,那么!这个钱!就要交给弟妹。如果弟妹太厉害了,欺负乐歌。那么!这个钱暂时不能给对方。

  必须准备好了,假如见面后孔子要求你把钱给对方呢?你要是不带上钱,人家还不说你想吞了这个钱?

  她完全没有吞乐歌的钱的想法,而是!真心为乐歌好,帮乐歌。她觉得!孔子的做事方法,有时不完全是正确的。

  真的!孔子有时说的话都是官话、场面上的话,不符合当事人。

  所以!在这件事情上面,她必须把握大纲。

  到时候!要是发现对方不是什么好女人,欺负乐歌。那么!这个钱就是孔子逼她拿出来,她也不会拿出来的。

  与乐歌说定后,孔子又去找两位嫂夫人。

  明天他们三人加孔鲤四人要去帮小舅子相亲,家里没有人。孔子放心不下,所以必须告知两位嫂夫人,让她们准备一下,从明天起,让护卫留下来,保护嫂夫人以及学堂。

  得知乐歌有对象了,两位嫂夫人自然是高兴的。她们觉得:乐歌有了女人有了家室后,会老实本分一些。最起码!有人管他了。要是妻子有了身孕,以后就有生活压力,傻子都会变得诚实起来的。

  护子,是一切动物的天性。人类!更是如此!真的!要是不会护子,你连畜生都不如。

  第二天,孔子早早地就起来了。他没有练拳、练剑,直接去厨房洗漱。然后!开始做饭。

  颜路见先生起来了,也赶紧爬了起来,去厨房做饭。

  来到厨房,孔子都动手做了起来。

  “先生!我来做吧!”颜路听说了:孔子什么事都能,就是做饭不能。

  “今天要走早一些!先去城里给他们扯两套绸缎料子,然后再去对方家里!所以!必须走早一些。”

  孔子到现在还不知道:那个女猎户家在哪里?

  鲁国虽然不大,可也不小。

  不管怎么说!他家距离曲阜城近。所以!他决定先进城买绸缎布衫,再跟着乐歌走。

  乐歌见孔子是认真的,大清早就起来折腾人,他故意赖在床上不起来。直到亓官氏抱着孔鲤过来喊他,他才爬起来。

  吃过早饭,孔子骑马带着亓官氏,亓官氏抱着孔鲤。乐歌一个人骑他的枣红马,带上他的打猎工具。先进城,买绸缎布料。然后出城,让乐歌带路。

  “快点走!要不然天就黑了!”孔子催促道。

  乐歌哭丧一般地说道:“反正今天赶不到,明天还得大半天!急什么?”

  “那晚上怎么办?”亓官氏着急地问道。

  “晚上在官道上住客栈,明天赶一上午路,中午在小镇上吃饭,下午往山里走,骑马走一个多时辰,就可以到。”

  “那么远?”

  中午!在官道上的饭馆内吃了饭。下午!赶了一个下午的路,早早地找了一家客栈住下。

  第二天又赶了一个上午的路,来到官道边的一个小镇上。根据乐歌讲,再往山里赶一个时辰的路,就到了。

  吃过中午饭,也就在四人准备动身的时候,饭馆内来了一个高大的年轻女猎户。

  年轻女猎户好像是饭馆的熟客,进来后找了个空桌子,把斗笠摘下来往桌面上一扣,就叫喊了起来。

  “掌柜!给我来一坛酒!四个炒菜,一盘炒谷子……”

  话还没有说完,眼睛无意中扫了过去,看见一个熟习的身影。

  孔子见女猎户的视线扫过来了,这才注意到:乐歌早已躲在他的一侧,有意躲避着对方。

  不会吧?就是这个年轻的女猎户?

  孔子的眼睛扫了扫,很快就确定了:是她!绝对是她!Χiυmъ.cοΜ

  虽然对方坐在那里,可还是能够看得出来:这是一个年轻、高大而美丽的女人。

  不得不承认!她长得比亓官氏做阿姑时还美丽。

  没有成亲前的亓官氏,也算是一个古代美女。

  可眼前的这个女人,比以前的亓官氏还要美丽。

  她不仅长得高大,面貌也很好。她的山峰很突出,腰很细……

  亓官氏也发现了:这个女猎户不简单。

  “乐歌!你躲啊?你往哪里躲?我以为你死了呢!”

  就在这时!那个美丽的女猎户蹦了起来,直接扑向乐歌。不由乐歌反抗,一把就把乐歌的一只胳膊给抓住了。另外一只手,直接抓向乐歌的耳朵。

  “哎哟哟!耳朵!耳朵!耳朵!姑奶奶饶命啊!”乐歌就好像被猫逮住的耗子,当场就怂了。

  “掌柜!还有包间么!我要包间!菜!酒!送到包间去!另外!加一盘肉!”高大美丽的女猎户擒拿住乐歌后,又朝着掌柜喊着。

  “唉!知道了!狼妹!”掌柜见状,一边答应着一边偷笑着。

  “狼妹?”孔子小声地应了一声。

  心想:就凭她的这个名字,就知道她的厉害。

  按照古代人取绰号、外号的习惯,应该是她亲手杀过狼。不然!别人是不会叫她“狼妹”的。

  亓官氏见狼妹太霸道了,她的心咯噔一下。心想:乐歌完蛋了!我的个傻弟弟啊?你上谁不可以?你上她?你这不是找虐么?

  “轻点!轻点!轻点!”乐歌不得不认栽,求饶道。

  “啪!啪!啪!……”

  几个响亮的巴掌,拍打在乐歌的身上。

  “轻点!我就轻点!我以为你死了呢!你还活着?活着就好!活着就好!走!到包间去……”

  就这么着!乐歌被带去了包间,从孔子、亓官氏身边走过。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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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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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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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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