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来的时候,乐歌是睡柴房的。
孔子家的柴房很大,可以住人。
亓官氏不让乐歌住柴房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晚上洗身子的时候,她不想端着水盆去房间。有时候为了方便,就在厨房后面的柴房内将就一下。
孔子不在家的时候,为了省事,她经常在柴房内洗澡、洗屁股。
要知道!厨房在一边,房间在另外一边,中间隔着堂屋(客厅)。要是端水去房间洗夜,必须经过客厅。有距离不说,有时家里有客人,你端水去房间洗屁股就显得不好意思。
亓官氏的肚子大后,就懒得动了。所以!为了省事,她就在柴房内洗夜,甚至是洗澡。
孔子是个有洁癖的人,从来不跟亓官氏一个脸盘洗脸,更不用洗过脸的水或者亓官氏洗屁股的水去洗脚,只用自己的洗脸水去洗脚。
古代人的洗漱跟农村人差不多,是要用脸盆和脚盆的。水源大多是溪水、河水、水塘中的水,很少有水井。热水!更是奢侈品。
而不像现代的城市生活,有自来水,随时都有热水。家里有卫生间,里面有洗脸盆。洗澡也方便,可以泡浴缸,也可以淋浴。差不多天天洗澡,所以!洗脚盆都少有。
有了洗衣机,有不少人家洗衣盆都没有了。真的!要想单独洗个脚或者是洗一下屁股,都找不到盆。无奈之下,只得站在洗脸盆面前,用毛巾往下面擦擦擦……洗脸盆顿时变身成为洗比盆!ωωω.χΙυΜЬ.Cǒm
洗脚的话?只得把脚架到洗脸盆中。要不?洗澡!
乐歌无所谓,睡哪里都一样。反正!比狩猎时强多了。狩猎的时候,大地作床,苍天为被。
孔子也支持,觉得应该把乐歌当正常人看待。自家人都不把他当正常人看待,别人只会把他当傻子。
他知道:乐歌不傻!不是那么傻。人家只是脑袋摔坏了,反应比别人慢一些,思想比别人慢一些。你要把他当傻子你就错了,乐歌就会记恨你,以后可能不理你。
第二天,孔子早早地就起床了。
洗漱之后,就在院子里练剑。
练完剑,才回屋做早餐。
做好早餐,他没有吃就骑马走了,去曲阜城,给鲁公家做事。用现代语言来讲,就是去上班。
孔子虽然很聪明,可他也有短板:他不会做饭。
可他有爱心,心疼怀孕的妻子,为妻子做好早饭再去上班。他的工作单位,是提供一日三餐的。
不在单位吃饭也可以,你可以回家吃,也可以在外面买着吃。可孔子觉得,在单位吃更划算些。
经历了一年多的“失业”,孔子有一种危机感。所以!他变得很节约。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是不是?再说!不是你要占鲁公的便宜,这是鲁公的福利。
乐歌早就醒了,可他就是不起来做饭。他知道孔子做的饭难吃,可他就是想看看:这个人是不是后世的圣人孔子?
这个人有没有爱心和耐心?
他要是能坚持下去,不生气,不计较他这个傻子,包容一切可以包容的事,那么!他就是后世的那个圣人孔子!
反之!这个孔子就不是那个孔子,不是圣人。
如果他不是圣人的话?
乐歌心想:我就没有那么好的德性了!你要是惹毛了我,或者是欺负了阿姑,我就把你杀掉!我乐歌说到做到,不带假!
结果!乐歌看到的,是这样地一个孔子。
孔子练剑很认真,但是!为了不想把动静搞大,他尽量小声。做饭的时候,厨房内也是很少有声响的。甚至!灶内的柴火燃得“叭叭”响,都没有听到他弄出来的声音。
等到孔子骑马走后,乐歌才爬起来。
要不是装,他早就起来了。
他没有洗漱,只是去厨房内喝了一碗温水,然后就去院子内练拳。
既然重生到了这个时代,在这个冷兵器时代里,你必须会武功。所以!他不得不努力。把亓官熊教他的刀法和拳脚功夫,拿出来练习。
在他的刻苦努力和回忆下,他想起了许多。
这个亓官熊!武功不弱。他的刀法特别,拳脚功夫也很不错。真的!他是把乐歌当儿子一样对待,倾囊相授。
只可惜!曾经的乐歌生理上出现了问题,脑袋被摔坏了,没有能够体悟出其中的奥妙。
现在的乐歌!是一个完全健康的人。所以!他深刻领悟到了其中的奥义。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练习,他的拳脚功夫和刀法,都精进不少。
“乐歌!乐歌!”
乐歌练功回来,刚进堂屋,亓官氏就在房间里发嗲地喊他。
“阿姑!阿姑!”乐歌一边答应着,一边赶紧快步走过去。推开房间的门,朝着里面看着。
房间内,有一股熟习又陌生的味道。
亓官氏侧身躺在床铺上,眼睛正朝着他看着。
“你把昨晚学的字念几遍,不要忘记了。去!快去念字!我懒得起来!我还赖一会儿,等到嫂子她们来之前起来!呜呜!”
亓官氏说着,又发嗲地哭了两声。
乐歌答应一声,就把房间门关了。
然后!去厨房那边洗漱。念字?就不必了!他一个三流大学毕业的大学生,昨晚学的那几个字他还是记得的。
洗漱之后,他就一个人先吃早饭。
亓官氏(阿姑)说她还睡一会儿,所以乐歌就没有等她。
揭开锅,乐歌顿时哭笑不得!
孔子做的早餐,数量不少,可是?太稀了!
这么稀的菜糊糊,就算吃一锅下去也就几泡尿的事,就消化掉了。
没有办法!也只得吃!
早餐之后,陆陆续续有村民送娃过来上学,院子里开始热闹起来。
有的村民,不善言辞或者是其他原因,都只是把娃送到孔子家的院子外,让娃进去。看见娃进去了,他们才回家做工。
有的村民,一定要把娃亲手交到学堂里,才放心。
亓官氏听到娃们来上学了,才起床。
学生来得差不多了,曲阜城方向才传来马蹄声,方恩人的两个夫人和两个娃才过来。
孩子们听到马蹄声,都显得很兴奋,站到院子门口,朝着路口看着。
正常情况下,方夫人来了之后,多少都有一些点心送给他们吃的。不仅下午有点心吃,早上来见面的时候,也一样有点心吃。
乐歌觉得好奇,也站在院子门口朝着路口那边看着。他站在孩子们当中,跟个娃娃团团长似的。
送娃来上学的村民见了,都很好奇地看着他。真的!没有鹤立鸡群,倒是觉得乐歌真的很傻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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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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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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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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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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