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也不是他的姓氏。而是祖上曾经得到季氏赏识,而赐封“季”姓。
古代没有身份地位的人,是没有姓氏的。姓氏,一般都是天子、君王权贵等人封赐的。xǐυmь.℃òm
有人是因为住在某个权贵的封地上,才有了这个权贵的姓氏。
只有权贵,才能保留自己的姓氏,让子孙后代传承下去。
所以说!同一个姓氏下来的人,并不一定有血缘关系。
季鹰是来曲阜城寻找恩人的,结果!因为身份低下,没有找到他想要找的人。他要寻找的人是鲁国贵族,一个很有名的大人物。只是!这个大人物住在鲁宫内,一般人是见不到的。
就跟上次乐歌来找孔子一样,你在鲁宫和季府门口晃悠,守门的护卫会把你赶走的。
就这么着!明明知道恩人就在鲁宫内,却无缘相见。
时间长了,季鹰身上的钱用得差不多了,不得不打算离开曲阜城,回自己的老家卞。
他在菜市场转悠好多天了,查看曲阜城内猎物的价格。结果!无意中看见了乐歌。乐歌寻找别人合伙,结果都失败了。他见乐歌好像人还可以,又年轻,就想与他合伙。
在他的印象中,乐歌虽然长得高大,可毕竟是一个才成年的人。他觉得:才成年的人更诚信一些。
成年后的人、有了一定社会阅历的人,一般都成老油条了,油滑得很。跟这种老油条打交道,是没有安全感的。
所以!抱着寻找合作伙伴和关爱的想法,季鹰主动上前来找乐歌。
他不怕乐歌怎样坏,反而担心乐歌初出茅庐被别人坑。
这么好的一个少年,要是跟随恶人走了,将来必定是个恶人。要是跟随他走了,不仅将来是个好人,也能让其学习到更多东东。
季鹰是个善良、忠厚的猎户。
经常过上次的劫难,让他变得更加善良了。
上次!为了培养儿子季路的野外生存能力和狩猎能力,他带着儿子开始了游猎生活。结果!在路上发生意外,儿子差点被恶人打死。
幸好!遇见那位恩人相救,他们父子才捡了一条命。
为了报恩,回家把伤养好后,他就来鲁国都城曲阜寻找恩人,准备当面跪谢。
来的时候,他带来了不少干货、兽皮,准备送给救命恩人的。结果!因为时间长了都没有找到恩人,身上的钱财用完了,只得把这些准备给恩人的东东都变卖了。
听了季鹰的讲述,乐歌觉得古代人好愚忠、好傻!为了报恩,不顾一切。
为了能够向恩人跪谢,他们宁愿走几个月甚至几年的路。
真的!这种行为!现代社会的人绝对没有!
两人离开都城曲阜,就开始游猎生活。
打猎!不仅只是在大山中。其实!野外任何地方都可以。打猎不仅打的是狼、野猪等什么大型野兽,也捕猎兔子、野鸡、鸟等什么的。
所以!只要是野外,都可以打猎。
专业猎户,一般都是有专业捕猎工具的。弓箭是不用说的,还有安放在哪里的机关,网等什么地。
作为游猎,除了弓箭是随身工具外,其他狩猎工具都是就地取材,现场制作。
游猎!也有不少地方的人称他们为过路猎户。一般情况下,游猎是不受欢迎的。因为!他们抢了本地猎户的生意。
还有!不少没有品德的游猎,他们不狩猎,不自己下套捕获猎物,而是!专门收猎户们下套捕获的猎物。所以!游猎是不受欢迎的。
季鹰的狩猎水平,不在亓官熊之下。甚至!比亓官熊还要厉害。也许!是他的运气好吧!每天晚上,两人都有很不错的收获。
只可惜!他们不是猎户,无法将猎物拿到集市上去卖。他们的猎物,只能在乡下与人私下交换。
季鹰对乐歌的狩猎能力,也是大加赞赏。认为乐歌年轻有为,不仅会狩猎,力气也大。另外!人品也很好!
在季鹰的感觉印象中,乐歌的人品是可以的。
乐歌得到季鹰的夸奖,只得装比的傻笑。
他的人品他自己知道:没有人品!要是有人品,就不会睡万聪林他妈了。
富二代万聪林抢走了他同居三年的女友,他为了报复万聪林,就利用自己的帅把万聪林的老娘给睡了。
这就是乐歌的人品!
什么人品?就一人渣!
经过十几天的游猎,乐歌对季鹰的人品也是满意的!不!是尊重!
季鹰是个老实人,没有坏心眼。你要是向他出馊主意,他鄙视你。
“不可!乐歌小弟!”
“做人!要先以诚相待!发现别人不可靠,我们可以不与他们来往!但是!我们不能因此报复他!我们应该给别人改过的机会!乱世嘛!不都是为了活着?是不是?有好多人!是因为活不下去了,才作恶的!他们心里不服!可又没有办法!唉!不说了!我们拯救不了这个世界!但是!我们可以拯救自己……”
到季鹰家,一个长得虎头虎脑,十二三岁左右的小男孩奔了出来。看见乐歌后,用谨慎的眼睛朝着乐歌看着。
其实乐歌也就比他大几岁,只是乐歌已经发育成年,而他正在发育中。
这个年龄段的人,差别是很大的。
特别是:两个同龄人,一个因为生活、遗传的问题,发育得早,已经成年了。一个却因为相同的原因,还迟迟没有发育。一个步入成年人,一个还是个孩子。
明明是同龄人,却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
一个生活在成年人的世界里,一个还停留在孩子时代。
因此!两人之间就产生了“代沟”。
此时的小男孩,跟乐歌之间,就存在着代沟。小男孩不敢接近乐歌,有自卑心理。而乐歌!看见对方反而觉得亲切。
“季路!”季鹰笑道:“他是爹认识的新朋友!他比你大五岁!你看!他都成年了!呵呵呵!”
“季路?”乐歌问道。
“子路!季姓!呵呵呵!”
“还仲由呢?”乐歌不敢相信地问道。
“对!仲由!”
“他就是仲由?子路啊?”
“然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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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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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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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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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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